关于2023年良教乡农副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的公示
关于2023年良教乡农副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
2023年良教乡农副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类别
产业发展
三、项目性质
新建
四、建设地点
良教乡桥尔沟村
五、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六、实施单位及负责人
实施单位:良教乡人民政府
负 责 人:鲁振国
七、时间期限及进度安排
建设期限12个月,即2023年1月—12月。进度安排如下:1月—2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及审批;3—4月完成招投标;
5月—11月完成工程建设;12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八、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建设规模
项目实施后,农副产品保鲜冷藏贮存量达1983.67t。
(二)建设内容
新建保鲜冷藏库1栋1451.22㎡,配套室外供电线路、给排水管网、道路及其他设施设备等。
九、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73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00.00万元(建筑工程费用587.23万元,设备购置费用112.7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00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735.00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0.00万元,配套资金35.00万元。
十、项目效益
项目实施后,预计村集体年增加收益达到44.00万元以上,运营过程中可吸纳该村村民6人以上就业,带动农民年增加务工收入约32.00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促进乡村振兴。
十一、受益对象
项目受益对象为桥尔沟村村集体及所有农户,优先带动有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增收。
十二、绩效目标
项目建设期内完成投资735.00万元,建成保鲜冷藏库1栋。项目实施后,预计每年为桥尔沟村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约44.00万元以上,项目覆盖桥尔沟村农户548户2510人,其中脱贫人口19户53人。
十三、群众参与
为保证群众的知情权、提高群众的参与度,项目实施前召开群众代表大会、村两委会议,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申报项目,确保项目体现群众意愿。项目实施过程中,带动群众务工,确保增加群众收入。
十四、运行机制
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 (略)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青乡振组〔2021〕4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项目资产移交给桥尔沟村村集体,并按规定对该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确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桥尔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对外承包或合作社自主经营等方式运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经营方签订协议,按照协议分配收益,并实行村财乡管。
十五、联农带农机制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鼓励采取“以工代赈”的模式,优先吸纳脱贫户、监测户参与工程建设;二是项目建成运行后,优先吸纳有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就业;三是项目运营后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通过“二次分配”,将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小型村级公益事业、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设置公益岗位等方面。
发布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
通讯地址:桥头镇人民路49号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30日
一、项目名称
2023年良教乡农副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类别
产业发展
三、项目性质
新建
四、建设地点
良教乡桥尔沟村
五、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六、实施单位及负责人
实施单位:良教乡人民政府
负 责 人:鲁振国
七、时间期限及进度安排
建设期限12个月,即2023年1月—12月。进度安排如下:1月—2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及审批;3—4月完成招投标;
5月—11月完成工程建设;12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八、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建设规模
项目实施后,农副产品保鲜冷藏贮存量达1983.67t。
(二)建设内容
新建保鲜冷藏库1栋1451.22㎡,配套室外供电线路、给排水管网、道路及其他设施设备等。
九、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73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00.00万元(建筑工程费用587.23万元,设备购置费用112.7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00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735.00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0.00万元,配套资金35.00万元。
十、项目效益
项目实施后,预计村集体年增加收益达到44.00万元以上,运营过程中可吸纳该村村民6人以上就业,带动农民年增加务工收入约32.00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促进乡村振兴。
十一、受益对象
项目受益对象为桥尔沟村村集体及所有农户,优先带动有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增收。
十二、绩效目标
项目建设期内完成投资735.00万元,建成保鲜冷藏库1栋。项目实施后,预计每年为桥尔沟村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约44.00万元以上,项目覆盖桥尔沟村农户548户2510人,其中脱贫人口19户53人。
十三、群众参与
为保证群众的知情权、提高群众的参与度,项目实施前召开群众代表大会、村两委会议,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申报项目,确保项目体现群众意愿。项目实施过程中,带动群众务工,确保增加群众收入。
十四、运行机制
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 (略)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青乡振组〔2021〕4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项目资产移交给桥尔沟村村集体,并按规定对该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确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桥尔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对外承包或合作社自主经营等方式运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经营方签订协议,按照协议分配收益,并实行村财乡管。
十五、联农带农机制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鼓励采取“以工代赈”的模式,优先吸纳脱贫户、监测户参与工程建设;二是项目建成运行后,优先吸纳有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就业;三是项目运营后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通过“二次分配”,将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小型村级公益事业、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设置公益岗位等方面。
发布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
通讯地址:桥头镇人民路49号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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