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道松花江流域靖宇段可持续发展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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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道松花江流域靖宇段可持续发展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头道松花江流域靖宇段可持续发展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头道松花江流域靖宇段可持续发展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

头道松花江流域靖宇段可持续发展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

(略) 靖宇县珠子河流域及那尔轰河流域

建设单位

靖宇县宏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世环 (略)

项目概况:

本项 (略) 靖宇县珠子河流域及那尔轰河流域,珠子河流域工程包括生态护岸、生态步道、生态隔离带、河道清淤,其中河道清淤包含两段工程,均属珠子河支流,工程一段是义胜村西侧河流(板石河)、工程二段是靖宇县城区北侧河流(八宝栏子河);那尔轰河流域工程仅含生态步道工程。项目建设生态护岸总长度3.4048km,生态步道总长度22.793km,生态隔离带面积4000m2,清淤量约*.6m3。项目总投资4608.5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水环境管理,杜绝随意开挖、乱堆等野蛮施工行为。施工人员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临时环保厕所,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淤泥尾水在沉淀池内经沉淀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运至靖宇县污水处理厂。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大气环境管理,减少施工扬尘产生。通过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挖土方及时回填、物料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采用植物液喷淋设备及植物液风炮喷淋设备进行除臭等措施,将施工期废气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三)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禁止夜间施工。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对敏感点设置可移动式隔声屏障、合理布设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噪声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严禁随意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废物置于指定地点,按照相关要求妥善处置;清淤淤泥经检测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后综合利用。

(五)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在枯水期施工,避开鱼类繁殖季节。施工前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增强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施工过程中严禁随意砍伐树木、破坏植被、捕捞鱼类等水生生物,同时做好表层土壤和防止水土流失的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及时生态恢复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降低生态环境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 (略) 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头道松花江流域靖宇段可持续发展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头道松花江流域靖宇段可持续发展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

头道松花江流域靖宇段可持续发展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

(略) 靖宇县珠子河流域及那尔轰河流域

建设单位

靖宇县宏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世环 (略)

项目概况:

本项 (略) 靖宇县珠子河流域及那尔轰河流域,珠子河流域工程包括生态护岸、生态步道、生态隔离带、河道清淤,其中河道清淤包含两段工程,均属珠子河支流,工程一段是义胜村西侧河流(板石河)、工程二段是靖宇县城区北侧河流(八宝栏子河);那尔轰河流域工程仅含生态步道工程。项目建设生态护岸总长度3.4048km,生态步道总长度22.793km,生态隔离带面积4000m2,清淤量约*.6m3。项目总投资4608.5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水环境管理,杜绝随意开挖、乱堆等野蛮施工行为。施工人员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临时环保厕所,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淤泥尾水在沉淀池内经沉淀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运至靖宇县污水处理厂。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大气环境管理,减少施工扬尘产生。通过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挖土方及时回填、物料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采用植物液喷淋设备及植物液风炮喷淋设备进行除臭等措施,将施工期废气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三)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禁止夜间施工。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对敏感点设置可移动式隔声屏障、合理布设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噪声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严禁随意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废物置于指定地点,按照相关要求妥善处置;清淤淤泥经检测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后综合利用。

(五)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在枯水期施工,避开鱼类繁殖季节。施工前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增强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施工过程中严禁随意砍伐树木、破坏植被、捕捞鱼类等水生生物,同时做好表层土壤和防止水土流失的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及时生态恢复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降低生态环境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 (略) 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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