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前郭县昂格55万千瓦风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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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油田前郭县昂格55万千瓦风电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油田前郭县昂格55万千瓦风电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审批办公室)

  传真:0438-*

通讯地址: (略) 宁江区滨江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油田前郭县

昂格55万千瓦风电项目

前郭县

中石油吉 (略)

(略) (略)

新建55万千瓦风光发电项目,拟安装单机容量6.25MW风电机组88台,配套安装6.25MW(7000kVA)的箱式变压器88台,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内安装2台200MVA和1台150MVA的主变压器。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2万元。

1.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覆盖篷布、控制车辆速度等措施减少扬尘、汽车尾气、焊接烟气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餐饮业排放标准的限值要求,由高于屋顶的专用烟道排放。

2.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部分用于材料拌制,剩余用于施工场地降尘,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淘外运做肥料;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防渗污水储池,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3.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使用低噪声设备,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采用低噪设备、减振、绿化等方式,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

4.施工期产生的废金属等固体废物由废品回收站回收,不能回收利用部分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食堂油脂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废变压器油不在厂区内暂存,直接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旧蓄电池、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突发事故时,事故废油即排入事故油池,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新建36m2危废暂存间和50m3事故油池,每个箱式变电站内各设3m3事故油池一座,事故油池及危废暂存间防渗采用混凝土硷基基础+玻纤布+沥青,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cm/s,危废储存间设置和管理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控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规范要求。同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制定并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做好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6.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反序堆置弃土,原序填埋,避开农作物生长期,施工完毕后尽快恢复植被,减少对鸟类栖息地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油田前郭县昂格55万千瓦风电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审批办公室)

  传真:0438-*

通讯地址: (略) 宁江区滨江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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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油田前郭县

昂格55万千瓦风电项目

前郭县

中石油吉 (略)

(略) (略)

新建55万千瓦风光发电项目,拟安装单机容量6.25MW风电机组88台,配套安装6.25MW(7000kVA)的箱式变压器88台,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内安装2台200MVA和1台150MVA的主变压器。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2万元。

1.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覆盖篷布、控制车辆速度等措施减少扬尘、汽车尾气、焊接烟气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餐饮业排放标准的限值要求,由高于屋顶的专用烟道排放。

2.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部分用于材料拌制,剩余用于施工场地降尘,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淘外运做肥料;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防渗污水储池,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3.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使用低噪声设备,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采用低噪设备、减振、绿化等方式,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

4.施工期产生的废金属等固体废物由废品回收站回收,不能回收利用部分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食堂油脂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废变压器油不在厂区内暂存,直接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旧蓄电池、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突发事故时,事故废油即排入事故油池,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新建36m2危废暂存间和50m3事故油池,每个箱式变电站内各设3m3事故油池一座,事故油池及危废暂存间防渗采用混凝土硷基基础+玻纤布+沥青,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cm/s,危废储存间设置和管理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控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规范要求。同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制定并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做好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6.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反序堆置弃土,原序填埋,避开农作物生长期,施工完毕后尽快恢复植被,减少对鸟类栖息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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