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023年单位预算
2023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单位预算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表
1.2023年收支总表
2.2023年收入总表
3.2023年支出总表
4.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2023年项目支出表
10.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3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3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 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 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池办秘[2019]30号文件规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责是:
(一)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 (略) 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标准规范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略)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相关制度、标准、规范。 (略) 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略) 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略) 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 (略) 场监管。组织研究和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经济调节、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 (略) 设计。 (略) 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验。 (略) 规划区范围内城建档案管理。 (略) 规划 (略) 政管线规划管理。 (略) 辖各县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选址。加强村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规划管理。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 (略) 和省政府、市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 (略) 地质工作。 (略) 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 (略) 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单位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 (略) 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略) 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组织实施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配合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略) 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认定工作。指导县、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统一 (略) 林业局。
(十七) (略) 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 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 (略) 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单位预算构成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度单位预算仅包括局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由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支队、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预算没有独立,合并到本级一起核算。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一是按照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县区任务,组织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认真开展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履行情况和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终身追责。二是扎实开展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组织各地进一步拓展新增耕地后备资源,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力度,规范补充耕地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和实施管理,强化后期管护责任,切实增加新增耕地数量和提升耕地质量,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占补平衡指标。三是积极推进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做好年度耕地转出和转进调查预测,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并组织实施; (略) 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找回”流失耕地工作,确保2023年耕地进出平衡。
2.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一是充分发挥重大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专班作用,持续强化用地服务,主动与各县区、市直重点部门建立联席会商制度,适时召开项目土地要素会商会,解决项目用地实际问题。二是继续做好重大项目报批工作,完成长江公铁大桥正式用地、石台抽水蓄能电站等一批重大项目组卷上报,力争获批。三是主动作为,积极指导各地履行土地征收程序,依法依规、提 (略) 政府建设用地委托审批工作。
3.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一是列出2023年主城区土地出让计划,并有序推进土地供应。二是全面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实行专班调度,2023年起,除特殊工业用地外,全市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2;按照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开展低效用地盘活;进一步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确保完成年度处置任务。三是 (略)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全国试点要求, (略) 统一部署, (略) 实际, (略) 的试点内容,开展试点工作。
4.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控。一是按上 (略)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二是全面完成应编尽编的“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任务。三是密切关注上级关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应用的具体政策要求,严守三条控制线,科学运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四是全面梳理各类专项规划编制情况,修编完善中心城区暨东部产业新城给排水、道路、供电、燃气等专项规划。五是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充实 (略) 开发边界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六是进一步优化和规范规划审批制度,加强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全过程管理,做到提质增效。
5.进一步推进矿业经济绿色转型发展。一是根据矿产资源管理形势需要, (略) 本级矿产资源全过程管理制度体系,规范矿业权出让行为,严格执行和落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二是综合运用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倒逼措施,进一步优化矿业权布局,压减矿业权总数,实现矿业经济集聚发展。三是依托优质非金属矿产资源优势,落实资源引产业要求,依法高效开展青阳县西边山整合矿区、海螺北山外围矿区等大型矿山采矿权出让工作。四是严格按照《 (略) 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试行)》要求,持续开展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强化绿色矿山名录库动态管理,巩固绿色矿山建设成果。五是开展《 (略)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综合监测平台矿产品调运量监管系统》申报工作(项目资金650万,按照一次性建设,5年分期付款方式)。六是压实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责任,继续常态化、规范化、高标准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和矿山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强化日常调度,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6.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 (略) 政府发布《 (略)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二是开展地质灾害年度“三查”工作,积极申报2023年度搬迁避让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 (略) 级以上资金支持(目前已经成功申请2个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资金297.21万元)。三是完成地质灾害普适性监测设备安装和验收工作。
7.进一步为企优环境为民办实事。一是聚焦创优营商环境中的短板弱项,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考核要求和指标体系,全力落实和补缺补差,确保全年考核任务落细落实;加快推进 (略) 县一体化“一窗办事”统一平台建设,推广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验收即拿证,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梳理“为企服务”平台企业反映问题落实情况,建立工作台账,逐一解决或政策宣讲到位,提升满意度。二是推进“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督导,压实责任,密集调度跟进,确保完成专项整治任务。三是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及时交办,追踪落实,闭环办结,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消除矛盾隐患;定期对信访办理情况进行分析,从群众反映问题中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认真研判,着力予以解决。
8.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一是全面梳理自然资源执法制度规定,修订完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巡查发现、依法查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做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二是深化卫片执法检查,对每月卫片执法工作进行分析汇总,对新增构(建)筑物疑似占用耕地10亩以上大图斑全覆盖核查,对卫片系统填报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跟踪督促查处到位, (略) 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小于100亩且占耕比小于15%。三是持续推进历年违法用地整改,实行月调度月督导,对整改到位的现场核查及时销号,对尚未整改到位的违法用地问题继续跟踪推进,完善整改资料,及时对接销号。四是认真做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治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收支总预算2795.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等。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关于2023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收入预算279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95.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2795.6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1.8万元,占76.3%,比2022年预算增加814.6万元,增长61.8%,增长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22年部分公用经费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中列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63.8万元,占23.7%,比2022年预算减少327.7万元,下降33.1%,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中不再列支基本支出;二是用于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的项目支出减少。
(二)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0%,比2022年预算减少598.7万元.下降100.0%,下降的原因是本年没有结转项目。
三、关于2023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支出预算2795.6万元,比2022年预算下降111.8万元,下降3.8%,下降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090.8万元,占74.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支出;项目支出704.8万元,占25.2%,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改革及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等支出。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795.6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3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63.8万元。按资金年度分,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79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5万元,占14.5%;卫生健康支出54.1万元,占1.9%;城乡社区支出663.8万元,占23.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06.2万元,占53.9%;住房保障支出166.0万元,占5.9%。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1.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15.9万元,增长11.3%,增长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22年部分公用经费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中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5万元,占19.0%;卫生健康支出54.1万元,占2.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06.2万元,占70.7%;住房保障支出166.0万元,占7.8%。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163.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51.4万元,增长1251.2%,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184.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0.4万元,增长48.8%,增长原因主要是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56.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0万元,增长7.7%,增长原因主要是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提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1.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0万元,增长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22.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6万元,增长2.8%,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调资导致缴费基数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32.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7万元,增长9.2%,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调资导致缴费基数增加。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681.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67.1万元,增长64.4%,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824.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80万元,增长85.5%,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166.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0.9万元,增长14.4%,增长原因主要是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9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69.7万元,公用经费221.0万元。
(一)人员经费186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公用经费22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663.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27.7万元,下降33.1%,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中不再列支基本支出;二是用于自然资源规划方面的项目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663.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09.8万元,下降31.8%,下降的原因一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中不再列支基本支出;二是用于自然资源规划方面的项目支出减少。
八、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704.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709.7万元,下降50.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用于自然资源和规划的项目预算减少。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7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4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663.8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0万元)。
十、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61.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1.4万元,增长207.0%,增长原因主要是政府采购服务预算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9.4万元,占15.3%;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52.0万元,占84.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占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占0.0%;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占0.0%。
十一、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矿产资源管理”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已设露天开采矿山剥离物中砂石土矿产资源有偿处置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3号)、《关于印发〈 (略) 绿色矿山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池矿综治2020 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 (略) 本级矿业权出让、矿区范围内新增矿产资源处置、市级绿色矿山评价、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等工作,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在预算中安排“矿产资源管理”项目。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已设露天开采矿山剥离物中砂石土矿产资源有偿处置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3号)、《关于印发〈 (略) 绿色矿山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池矿综治2020 1号)、《关 (略) 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池矿综治〔2022〕1号)。
3、实施主体: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
(1)完成约5宗矿业权出让前的矿区范围论证、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评审等工作;
(2)完成20 (略) 境内采矿权的出让收益评估工作;
(3) (略) 绿色矿山年度评价工作; (4)其他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等相关工作。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编制专项经费预算160万元。
7、绩效目标:
(1) (略) 的统一部署,完成大型砂石土矿出让工作, (略) 场供应、保持价格总体平稳、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略) 矿业经济转型高质量发展。
(2)做好矿产资源出让的价款评估工作,依法依规处置国有资产。
(3)严格执行《 (略) 绿色矿山评估管理办法》、《 (略) 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试行)》对被评价矿山进行客观、公正评价,形成“一矿一报告”。
(4)完成其他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等相关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2023 年度) | |||||||
项目名称 | 矿产资源管理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
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 项目期 | 2023年 | ||||
项目资金 | 中期资金总额: | 480 | 年度资金总额: | 160 | |||
其中:财政拨款 | 480 | 其中:财政拨款 | 160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总 | 中期目标(2023年—2025年) | 年度目标 | |||||
| 1.完成约5宗矿业权出让前的矿区范围论证、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评审等工作;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 | 数量指标 | 完成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个数 | 约75宗 | 数量指标 | 完成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个数 | 约25宗 | |
完成拟矿业权出让前的矿区范围论证、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评审 | 约15宗 | 完成拟矿业权出让前的矿区范围论证、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评审 | 约5宗 | ||||
(略) 绿色矿山年度评价数量 | 每年度约60家 | (略) 绿色矿山年度评价数量 | 约50家 | ||||
质量指标 | 符合相关法规、文件要求 | 100% | 质量指标 | 符合相关法规、文件要求 | 100% | ||
成果文本通过有关部门评审 | 100% | 成果文本通过有关部门评审 | 100% |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本年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本年 | ||
矿产资源权益金(出让收益)评估时间 | 评估项目委托后一个月内 | 矿产资源权益金(出让收益)评估时间 | 评估项目委托后一个月内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480万元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160万元 | ||
效 | 经济效益 | 评估结果对矿 (略) 场行情的影响 | 影响程度较高 | 经济效益 | 评估结果对矿 (略) 场行情的影响 | 影响程度较高 | |
对优化矿业布局,做大矿业经济,获得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对优化矿业布局,做大矿业经济,获得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
社会效益 | 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社会效益 | 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
对促进企业和当地经济协调发展,解决当地居民就业问题,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实现矿地和谐发展的的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对促进企业和当地经济协调发展,解决当地居民就业问题,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实现矿地和谐发展的的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
生态效益 | 对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略) 矿山规范有序开采和矿业经济健康发展的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生态效益 | 对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略) 矿山规范有序开采和矿业经济健康发展的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
可持续影响 | (略) 矿产资源有序依法依规出让的影响 | 长期 | 可持续影响 | (略) 矿产资源有序依法依规出让的影响 | 长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服务对象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二)机关运行经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1.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2.1万元,下降9.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基本支出定额标准计算的公用经费略有减少。
(三) 政府采购情况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6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万元。
(四)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2台。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1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本级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023年单位预算
2023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单位预算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表
1.2023年收支总表
2.2023年收入总表
3.2023年支出总表
4.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2023年项目支出表
10.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3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3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 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 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池办秘[2019]30号文件规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责是:
(一)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 (略) 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标准规范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略)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相关制度、标准、规范。 (略) 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略) 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略) 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 (略) 场监管。组织研究和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经济调节、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 (略) 设计。 (略) 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验。 (略) 规划区范围内城建档案管理。 (略) 规划 (略) 政管线规划管理。 (略) 辖各县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选址。加强村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规划管理。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 (略) 和省政府、市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 (略) 地质工作。 (略) 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 (略) 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单位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 (略) 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略) 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组织实施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配合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略) 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认定工作。指导县、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统一 (略) 林业局。
(十七) (略) 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 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 (略) 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单位预算构成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度单位预算仅包括局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由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支队、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预算没有独立,合并到本级一起核算。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一是按照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县区任务,组织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认真开展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履行情况和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终身追责。二是扎实开展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组织各地进一步拓展新增耕地后备资源,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力度,规范补充耕地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和实施管理,强化后期管护责任,切实增加新增耕地数量和提升耕地质量,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占补平衡指标。三是积极推进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做好年度耕地转出和转进调查预测,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并组织实施; (略) 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找回”流失耕地工作,确保2023年耕地进出平衡。
2.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一是充分发挥重大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专班作用,持续强化用地服务,主动与各县区、市直重点部门建立联席会商制度,适时召开项目土地要素会商会,解决项目用地实际问题。二是继续做好重大项目报批工作,完成长江公铁大桥正式用地、石台抽水蓄能电站等一批重大项目组卷上报,力争获批。三是主动作为,积极指导各地履行土地征收程序,依法依规、提 (略) 政府建设用地委托审批工作。
3.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一是列出2023年主城区土地出让计划,并有序推进土地供应。二是全面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实行专班调度,2023年起,除特殊工业用地外,全市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2;按照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开展低效用地盘活;进一步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确保完成年度处置任务。三是 (略)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全国试点要求, (略) 统一部署, (略) 实际, (略) 的试点内容,开展试点工作。
4.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控。一是按上 (略)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二是全面完成应编尽编的“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任务。三是密切关注上级关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应用的具体政策要求,严守三条控制线,科学运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四是全面梳理各类专项规划编制情况,修编完善中心城区暨东部产业新城给排水、道路、供电、燃气等专项规划。五是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充实 (略) 开发边界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六是进一步优化和规范规划审批制度,加强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全过程管理,做到提质增效。
5.进一步推进矿业经济绿色转型发展。一是根据矿产资源管理形势需要, (略) 本级矿产资源全过程管理制度体系,规范矿业权出让行为,严格执行和落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二是综合运用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倒逼措施,进一步优化矿业权布局,压减矿业权总数,实现矿业经济集聚发展。三是依托优质非金属矿产资源优势,落实资源引产业要求,依法高效开展青阳县西边山整合矿区、海螺北山外围矿区等大型矿山采矿权出让工作。四是严格按照《 (略) 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试行)》要求,持续开展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强化绿色矿山名录库动态管理,巩固绿色矿山建设成果。五是开展《 (略)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综合监测平台矿产品调运量监管系统》申报工作(项目资金650万,按照一次性建设,5年分期付款方式)。六是压实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责任,继续常态化、规范化、高标准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和矿山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强化日常调度,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6.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 (略) 政府发布《 (略)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二是开展地质灾害年度“三查”工作,积极申报2023年度搬迁避让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 (略) 级以上资金支持(目前已经成功申请2个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资金297.21万元)。三是完成地质灾害普适性监测设备安装和验收工作。
7.进一步为企优环境为民办实事。一是聚焦创优营商环境中的短板弱项,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考核要求和指标体系,全力落实和补缺补差,确保全年考核任务落细落实;加快推进 (略) 县一体化“一窗办事”统一平台建设,推广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验收即拿证,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梳理“为企服务”平台企业反映问题落实情况,建立工作台账,逐一解决或政策宣讲到位,提升满意度。二是推进“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督导,压实责任,密集调度跟进,确保完成专项整治任务。三是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及时交办,追踪落实,闭环办结,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消除矛盾隐患;定期对信访办理情况进行分析,从群众反映问题中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认真研判,着力予以解决。
8.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一是全面梳理自然资源执法制度规定,修订完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巡查发现、依法查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做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二是深化卫片执法检查,对每月卫片执法工作进行分析汇总,对新增构(建)筑物疑似占用耕地10亩以上大图斑全覆盖核查,对卫片系统填报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跟踪督促查处到位, (略) 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小于100亩且占耕比小于15%。三是持续推进历年违法用地整改,实行月调度月督导,对整改到位的现场核查及时销号,对尚未整改到位的违法用地问题继续跟踪推进,完善整改资料,及时对接销号。四是认真做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治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收支总预算2795.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等。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关于2023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收入预算279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95.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2795.6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1.8万元,占76.3%,比2022年预算增加814.6万元,增长61.8%,增长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22年部分公用经费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中列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63.8万元,占23.7%,比2022年预算减少327.7万元,下降33.1%,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中不再列支基本支出;二是用于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的项目支出减少。
(二)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0%,比2022年预算减少598.7万元.下降100.0%,下降的原因是本年没有结转项目。
三、关于2023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支出预算2795.6万元,比2022年预算下降111.8万元,下降3.8%,下降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090.8万元,占74.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支出;项目支出704.8万元,占25.2%,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改革及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等支出。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795.6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3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63.8万元。按资金年度分,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79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5万元,占14.5%;卫生健康支出54.1万元,占1.9%;城乡社区支出663.8万元,占23.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06.2万元,占53.9%;住房保障支出166.0万元,占5.9%。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1.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15.9万元,增长11.3%,增长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22年部分公用经费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中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5万元,占19.0%;卫生健康支出54.1万元,占2.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06.2万元,占70.7%;住房保障支出166.0万元,占7.8%。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163.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51.4万元,增长1251.2%,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184.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0.4万元,增长48.8%,增长原因主要是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56.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0万元,增长7.7%,增长原因主要是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提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1.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0万元,增长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22.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6万元,增长2.8%,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调资导致缴费基数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32.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7万元,增长9.2%,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调资导致缴费基数增加。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681.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67.1万元,增长64.4%,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824.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80万元,增长85.5%,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166.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0.9万元,增长14.4%,增长原因主要是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9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69.7万元,公用经费221.0万元。
(一)人员经费186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公用经费22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663.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27.7万元,下降33.1%,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中不再列支基本支出;二是用于自然资源规划方面的项目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663.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09.8万元,下降31.8%,下降的原因一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中不再列支基本支出;二是用于自然资源规划方面的项目支出减少。
八、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704.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709.7万元,下降50.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用于自然资源和规划的项目预算减少。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7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4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663.8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0万元)。
十、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61.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1.4万元,增长207.0%,增长原因主要是政府采购服务预算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9.4万元,占15.3%;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52.0万元,占84.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占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占0.0%;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占0.0%。
十一、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矿产资源管理”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已设露天开采矿山剥离物中砂石土矿产资源有偿处置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3号)、《关于印发〈 (略) 绿色矿山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池矿综治2020 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 (略) 本级矿业权出让、矿区范围内新增矿产资源处置、市级绿色矿山评价、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等工作,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在预算中安排“矿产资源管理”项目。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已设露天开采矿山剥离物中砂石土矿产资源有偿处置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3号)、《关于印发〈 (略) 绿色矿山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池矿综治2020 1号)、《关 (略) 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池矿综治〔2022〕1号)。
3、实施主体: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5、项目内容:
(1)完成约5宗矿业权出让前的矿区范围论证、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评审等工作;
(2)完成20 (略) 境内采矿权的出让收益评估工作;
(3) (略) 绿色矿山年度评价工作; (4)其他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等相关工作。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编制专项经费预算160万元。
7、绩效目标:
(1) (略) 的统一部署,完成大型砂石土矿出让工作, (略) 场供应、保持价格总体平稳、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略) 矿业经济转型高质量发展。
(2)做好矿产资源出让的价款评估工作,依法依规处置国有资产。
(3)严格执行《 (略) 绿色矿山评估管理办法》、《 (略) 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试行)》对被评价矿山进行客观、公正评价,形成“一矿一报告”。
(4)完成其他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等相关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2023 年度) | |||||||
项目名称 | 矿产资源管理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
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 项目期 | 2023年 | ||||
项目资金 | 中期资金总额: | 480 | 年度资金总额: | 160 | |||
其中:财政拨款 | 480 | 其中:财政拨款 | 160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总 | 中期目标(2023年—2025年) | 年度目标 | |||||
| 1.完成约5宗矿业权出让前的矿区范围论证、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评审等工作;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 | 数量指标 | 完成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个数 | 约75宗 | 数量指标 | 完成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个数 | 约25宗 | |
完成拟矿业权出让前的矿区范围论证、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评审 | 约15宗 | 完成拟矿业权出让前的矿区范围论证、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评审 | 约5宗 | ||||
(略) 绿色矿山年度评价数量 | 每年度约60家 | (略) 绿色矿山年度评价数量 | 约50家 | ||||
质量指标 | 符合相关法规、文件要求 | 100% | 质量指标 | 符合相关法规、文件要求 | 100% | ||
成果文本通过有关部门评审 | 100% | 成果文本通过有关部门评审 | 100% |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本年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本年 | ||
矿产资源权益金(出让收益)评估时间 | 评估项目委托后一个月内 | 矿产资源权益金(出让收益)评估时间 | 评估项目委托后一个月内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480万元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160万元 | ||
效 | 经济效益 | 评估结果对矿 (略) 场行情的影响 | 影响程度较高 | 经济效益 | 评估结果对矿 (略) 场行情的影响 | 影响程度较高 | |
对优化矿业布局,做大矿业经济,获得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对优化矿业布局,做大矿业经济,获得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
社会效益 | 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社会效益 | 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
对促进企业和当地经济协调发展,解决当地居民就业问题,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实现矿地和谐发展的的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对促进企业和当地经济协调发展,解决当地居民就业问题,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实现矿地和谐发展的的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
生态效益 | 对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略) 矿山规范有序开采和矿业经济健康发展的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生态效益 | 对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略) 矿山规范有序开采和矿业经济健康发展的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较高 | ||
可持续影响 | (略) 矿产资源有序依法依规出让的影响 | 长期 | 可持续影响 | (略) 矿产资源有序依法依规出让的影响 | 长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服务对象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二)机关运行经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1.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2.1万元,下降9.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基本支出定额标准计算的公用经费略有减少。
(三) 政府采购情况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6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万元。
(四)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2台。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1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本级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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