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庄浪县2023年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奖补项目的公示
关于实施庄浪县2023年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奖补项目的公示
根据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庄浪县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庄农领发〔2023〕5号)文件要求,现将庄浪县2023年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奖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奖补项目
2.项目类别:农业生产类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实施地点:全县18个乡镇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
计划扶持44个带动能力强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苹果、马铃薯、饲草、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种植基地,每亩按照2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每个合作社不超过500亩,奖补资金不超过10万元,吸纳农户在合作社产业基地务工,奖补资金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统一采购合作社所需生产资料,进一步提升产业基地带动效应。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440万元,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四、实施期限
从2023年2月开始至4月全面完成,共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3年2月初至-2月中旬):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批复,印发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各乡镇合作社所需各类生产物资摸底工作。
第二阶段(2023年2月中旬初至3月底):完成项目招标公示公告、招投标、签订合同及物资发放工作。
第三阶段:(2023年4月初至-4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组织乡镇自验及完成县级初验等工作。
五、主管单位
项目主管单位:庄浪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庄浪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六、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合作社示范带动作用和吸纳农户就地务工,进一步发展壮大农业产业,扩大合作社再生产规模,不断增加社员收入。
项目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
1.公示时间:2023年1月31日—2月6日。
2.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反映部门:庄浪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电 话: 0933-*
根据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庄浪县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庄农领发〔2023〕5号)文件要求,现将庄浪县2023年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奖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奖补项目
2.项目类别:农业生产类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实施地点:全县18个乡镇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
计划扶持44个带动能力强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苹果、马铃薯、饲草、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种植基地,每亩按照2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每个合作社不超过500亩,奖补资金不超过10万元,吸纳农户在合作社产业基地务工,奖补资金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统一采购合作社所需生产资料,进一步提升产业基地带动效应。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440万元,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四、实施期限
从2023年2月开始至4月全面完成,共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3年2月初至-2月中旬):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批复,印发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各乡镇合作社所需各类生产物资摸底工作。
第二阶段(2023年2月中旬初至3月底):完成项目招标公示公告、招投标、签订合同及物资发放工作。
第三阶段:(2023年4月初至-4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组织乡镇自验及完成县级初验等工作。
五、主管单位
项目主管单位:庄浪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庄浪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六、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合作社示范带动作用和吸纳农户就地务工,进一步发展壮大农业产业,扩大合作社再生产规模,不断增加社员收入。
项目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
1.公示时间:2023年1月31日—2月6日。
2.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反映部门:庄浪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电 话: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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