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望谟县宏进免烧砖厂建设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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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望谟县宏进免烧砖厂建设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3-02-03

项目名称:望谟县宏进免烧砖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望谟县宏进免烧砖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项目基础配套设施、生产厂房及设备安装已完成,厂区自来水管已安装完善,仅需利用已建成的储物间改造为危废暂存间,新增三级沉淀池,生产车间、水泥原料堆场设置为半封闭,砂石堆场设置钢结构半封闭大棚,砂石堆场、生产车间搅拌机上方设置喷淋设施,并对厂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厂区运输道路等地面进行水泥硬化,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约20天),施工人员(5人)较少。1.扬尘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采取《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中相关防尘措施后,施工含尘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合理安排施工期工序,优先建设三级沉淀池,在三级沉淀池硬化过程中,先开展生产车间半封闭等不产生施工废水的工序,待三级沉淀池硬化完成可投入使用后开展其他工作,施工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已建化粪池收集 (略) 政管网,汇入麻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纳夜河。3.噪声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有:①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保证各类机械设备的高效运转,高噪声设备错开使用;②根据建设用地周围敏感目标的分布情况,合理布置施工机械;③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围障最好辅以吸声材料;④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施工进度;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中午12:00至14:00及夜间禁止施工。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施工场地应设临时垃圾桶和垃圾箱,对产生的施工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建筑垃圾,如废水泥块、废砖头、废钢条等,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优先考虑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必须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项目开挖土方量约为20m3,挖出后采用车辆运输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不在厂区暂存。㈡营运期1.废气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包括物料储存过程粉尘(原料堆场粉尘、水泥、砂石卸料粉尘及转运粉尘)、物料混合搅拌粉尘等。(1)物料输送储存过程粉尘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021水泥制品制造(含3022砼结构构件制造、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各种水泥制品物料输送储存工段产污系数,颗粒物产物系数取0.19kg/t-产品。项目产品年产量约为4202.675t,则物料输送储存过程中粉尘产生量约为0.799t/a。为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项目拟采取下列防治措施:①水泥原料堆场采取半封闭结构;②砂石原料堆场设置半封闭钢结构大棚,安装喷淋设施抑尘;③卸料过程中应降低卸载落差。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物料输送储存阶段颗粒物综合去除效率以80%计,则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16t/a。(2)加料粉尘上料过程中,砂石通过密闭胶带运输机进入搅拌机,基本不产生粉尘;水泥经人工搬运进入搅拌机同砂石一同搅拌,加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水泥加料为人工加料,加料过程中物料落差较小,且本项目拟在搅拌机上方分别安装喷淋设施,加料过程中喷淋抑尘,项目搅拌工序位于密闭厂房内。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水泥粉尘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部,经重力沉降后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3)物料混合搅拌粉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021水泥制品制造(含3022砼结构构件制造、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各种水泥制品物料混合搅拌产污系数为0.523kg/t-产品,项目产品年产量约为4202.675t,则物料混合搅拌过程中粉尘产生量约为2.2t/a,项目拟在搅拌机上方分别安装喷淋设施,上料、搅拌过程中打开喷淋设施进行抑尘。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处理效率约80%,则无组织排放粉尘约为0.44t/a。(4)运输扬尘项目砂石、水泥用量共3852.45t/a,普通砖经风干后,含水率约为10%,则项目原料及产品运输量合计约8055.125t/a,车辆均来自外部专业运输队*,运输车辆平均空载、负载重量分别为10t/辆、25t/辆,每年需运输空载538次/a、负载538次/a。汽车平均运速10km/h,道路表面积尘量以0.3kg/m2计,道路扬尘量在空载与负载情况下分别为0.041kg/(km?辆)、0.09kg/(km?辆),车辆在厂内行驶距离约10m,则空载车辆起尘量为0.00022t/a、负载车辆起尘量为0.00048t/a,合计0.0007t/a。项目正常生产时,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对进出项目的物料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或采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不露出。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减少70%的道路扬尘,则运输扬尘排放量约为0.00021t/a。环评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的估算模式AERSCREEN对TSP进行预测分析,根据估算结果,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5)车辆尾气项目进出运输车辆及厂内叉车运行过程会产生少量尾气,其中含CO、碳氢化合物、NOx等污染物,所有尾气都为无组织排放,排放量较小,经自然通风稀释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6)化粪池恶臭化粪池会产生少量的恶臭气体,化粪池采取封闭式,严格地防渗、防漏措施,经自然通风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水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无设备清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抑尘用水全部挥发,搅拌用水全部由产品吸收,养护工序用水渗入产品或以水蒸气形式挥发,无外排。(1)生活污水本项目生产工人4人,均为周边居民,不在厂区食宿,根据《用水定额》(DB52/T725-2019),员工生活用水量以70L/人?d计,年工作300天,则生活用水量为0.28m3/d(84m3/a),参考《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排水量按90%计算,则污水排放量0.252m3/d(75.6m3/a)。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管网,汇入麻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纳夜河。排入望谟县麻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可行性分析:望谟县麻山镇污水处理厂位于望谟县麻山镇息烽岭隧道出口旁,位于项目东南侧约2.34km,于2020年建成,目前该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受纳污水经“格栅+调节+沉砂池+生物接触氧化+紫外消毒”污水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纳夜河,最终汇入红水河。目前麻山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接收量约250m3/d,剩余处理能力(50m3/d)足够容纳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0.28m3/d)。项目位于望谟县麻山镇纳夜村,污水管网已敷设,项目所在地标高为+667.4m,高于污水处理厂所在地标高+646.7m,项目生活污水可通过重力自流进入麻山镇污水处理厂。因此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麻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可行。(2)洗轮池废水项目在厂区进出口设置洗轮池,用水量约为2m3/d,供进出车辆洗轮使用,避免带泥上路,每日损耗量约为20%(0.4m3/d),为车轮带走,每日补充新鲜水0.4m3,洗轮池废水(1.6m3/d)排入三级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3)初期雨水项目初期雨水量约为13.014m3,主要成分为SS,考虑降雨量偶然增加的可能,项目设置三级沉淀池一个(20m3);项目养护区日常洒水会产生少量淋溶水,淋溶水重力自流进入三级沉淀池。养护区淋溶水及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项目生产,不外排。3.噪声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和搅拌产生的噪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建筑机械与设备噪声限值》(JG/T5079.1-1996),本项目生产设备等效连续A声级峰值为:搅拌机(73dB(A))、制砖机(85dB(A))。项目只在白天生产,为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措施:①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高效低噪生产设备;②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③为每个工作人员配备隔声防护用品;④振动大的设备(制砖机),配备减振装置,并使用阻尼材料;⑤生产设备距离最近厂界5m;⑥因项目原料运输需经过村庄,业主已要求运输车辆在经过村庄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⑦午间(12:00~14:30)、夜间(22:00~06:00)禁止生产。通过距离衰减和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项目生产过程中沉降的粉尘主要位于砂石堆场及水泥堆场,产生量较少,经定期清扫后作为原料回用;员工日常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天平均0.5kg计,年生产天数为300天,约0.6t/a,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砖块产生量约为4.2t/a,主要为未成形或残缺的砖块,在人工输送到产品堆场自然风干过程中,如发现不成型或残缺的砖块时,人工立即敲碎后作为原料回用;人工搅拌机清理时产生的少量混凝土,经收集后人工敲散作为原料回用;化粪池粪便及污泥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作农肥;项目年使用水泥700.45t/a,水泥包装袋产生量为14009个/a(2.8t/a),经收集后定期外 (略) 回收利用。(2)制砖机维修及保养过程产生废液压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更换产生的废液压油属HW08(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8-08,制砖机液压油一般更换周期为3年,其产生量约为5L/次。环评要求按照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要求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未分类收集,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少量废旧手套及防尘面罩与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一同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XMGK":"望谟县宏进免烧砖厂建设项目位于望谟县麻山镇纳夜村,占地面积约1600m2,建成1条免烧标砖生产线(项目免烧砖与空心砖采用同一设备,客户需要空心砖时,仅需更换制砖机模具即可)、水泥原料堆场、砂石原料堆场、办公区等,年产免烧标砖90万块、空心砖10万块。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4%。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望谟县宏进免烧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1月20日-2023年02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9-* 传真:0859-* 通讯地址: 黔 (略) 沙井街财富广场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天宇科技 (略)

项目名称:望谟县宏进免烧砖厂建设项目

日期:2023-02-03

项目名称:望谟县宏进免烧砖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望谟县宏进免烧砖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项目基础配套设施、生产厂房及设备安装已完成,厂区自来水管已安装完善,仅需利用已建成的储物间改造为危废暂存间,新增三级沉淀池,生产车间、水泥原料堆场设置为半封闭,砂石堆场设置钢结构半封闭大棚,砂石堆场、生产车间搅拌机上方设置喷淋设施,并对厂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厂区运输道路等地面进行水泥硬化,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约20天),施工人员(5人)较少。1.扬尘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采取《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中相关防尘措施后,施工含尘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合理安排施工期工序,优先建设三级沉淀池,在三级沉淀池硬化过程中,先开展生产车间半封闭等不产生施工废水的工序,待三级沉淀池硬化完成可投入使用后开展其他工作,施工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已建化粪池收集 (略) 政管网,汇入麻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纳夜河。3.噪声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有:①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保证各类机械设备的高效运转,高噪声设备错开使用;②根据建设用地周围敏感目标的分布情况,合理布置施工机械;③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围障最好辅以吸声材料;④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施工进度;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中午12:00至14:00及夜间禁止施工。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施工场地应设临时垃圾桶和垃圾箱,对产生的施工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建筑垃圾,如废水泥块、废砖头、废钢条等,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优先考虑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必须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项目开挖土方量约为20m3,挖出后采用车辆运输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不在厂区暂存。㈡营运期1.废气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包括物料储存过程粉尘(原料堆场粉尘、水泥、砂石卸料粉尘及转运粉尘)、物料混合搅拌粉尘等。(1)物料输送储存过程粉尘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021水泥制品制造(含3022砼结构构件制造、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各种水泥制品物料输送储存工段产污系数,颗粒物产物系数取0.19kg/t-产品。项目产品年产量约为4202.675t,则物料输送储存过程中粉尘产生量约为0.799t/a。为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项目拟采取下列防治措施:①水泥原料堆场采取半封闭结构;②砂石原料堆场设置半封闭钢结构大棚,安装喷淋设施抑尘;③卸料过程中应降低卸载落差。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物料输送储存阶段颗粒物综合去除效率以80%计,则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16t/a。(2)加料粉尘上料过程中,砂石通过密闭胶带运输机进入搅拌机,基本不产生粉尘;水泥经人工搬运进入搅拌机同砂石一同搅拌,加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水泥加料为人工加料,加料过程中物料落差较小,且本项目拟在搅拌机上方分别安装喷淋设施,加料过程中喷淋抑尘,项目搅拌工序位于密闭厂房内。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水泥粉尘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部,经重力沉降后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3)物料混合搅拌粉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021水泥制品制造(含3022砼结构构件制造、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各种水泥制品物料混合搅拌产污系数为0.523kg/t-产品,项目产品年产量约为4202.675t,则物料混合搅拌过程中粉尘产生量约为2.2t/a,项目拟在搅拌机上方分别安装喷淋设施,上料、搅拌过程中打开喷淋设施进行抑尘。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处理效率约80%,则无组织排放粉尘约为0.44t/a。(4)运输扬尘项目砂石、水泥用量共3852.45t/a,普通砖经风干后,含水率约为10%,则项目原料及产品运输量合计约8055.125t/a,车辆均来自外部专业运输队*,运输车辆平均空载、负载重量分别为10t/辆、25t/辆,每年需运输空载538次/a、负载538次/a。汽车平均运速10km/h,道路表面积尘量以0.3kg/m2计,道路扬尘量在空载与负载情况下分别为0.041kg/(km?辆)、0.09kg/(km?辆),车辆在厂内行驶距离约10m,则空载车辆起尘量为0.00022t/a、负载车辆起尘量为0.00048t/a,合计0.0007t/a。项目正常生产时,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对进出项目的物料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或采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不露出。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减少70%的道路扬尘,则运输扬尘排放量约为0.00021t/a。环评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的估算模式AERSCREEN对TSP进行预测分析,根据估算结果,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5)车辆尾气项目进出运输车辆及厂内叉车运行过程会产生少量尾气,其中含CO、碳氢化合物、NOx等污染物,所有尾气都为无组织排放,排放量较小,经自然通风稀释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6)化粪池恶臭化粪池会产生少量的恶臭气体,化粪池采取封闭式,严格地防渗、防漏措施,经自然通风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水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无设备清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抑尘用水全部挥发,搅拌用水全部由产品吸收,养护工序用水渗入产品或以水蒸气形式挥发,无外排。(1)生活污水本项目生产工人4人,均为周边居民,不在厂区食宿,根据《用水定额》(DB52/T725-2019),员工生活用水量以70L/人?d计,年工作300天,则生活用水量为0.28m3/d(84m3/a),参考《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排水量按90%计算,则污水排放量0.252m3/d(75.6m3/a)。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管网,汇入麻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纳夜河。排入望谟县麻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可行性分析:望谟县麻山镇污水处理厂位于望谟县麻山镇息烽岭隧道出口旁,位于项目东南侧约2.34km,于2020年建成,目前该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受纳污水经“格栅+调节+沉砂池+生物接触氧化+紫外消毒”污水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纳夜河,最终汇入红水河。目前麻山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接收量约250m3/d,剩余处理能力(50m3/d)足够容纳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0.28m3/d)。项目位于望谟县麻山镇纳夜村,污水管网已敷设,项目所在地标高为+667.4m,高于污水处理厂所在地标高+646.7m,项目生活污水可通过重力自流进入麻山镇污水处理厂。因此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麻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可行。(2)洗轮池废水项目在厂区进出口设置洗轮池,用水量约为2m3/d,供进出车辆洗轮使用,避免带泥上路,每日损耗量约为20%(0.4m3/d),为车轮带走,每日补充新鲜水0.4m3,洗轮池废水(1.6m3/d)排入三级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3)初期雨水项目初期雨水量约为13.014m3,主要成分为SS,考虑降雨量偶然增加的可能,项目设置三级沉淀池一个(20m3);项目养护区日常洒水会产生少量淋溶水,淋溶水重力自流进入三级沉淀池。养护区淋溶水及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项目生产,不外排。3.噪声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和搅拌产生的噪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建筑机械与设备噪声限值》(JG/T5079.1-1996),本项目生产设备等效连续A声级峰值为:搅拌机(73dB(A))、制砖机(85dB(A))。项目只在白天生产,为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措施:①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高效低噪生产设备;②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③为每个工作人员配备隔声防护用品;④振动大的设备(制砖机),配备减振装置,并使用阻尼材料;⑤生产设备距离最近厂界5m;⑥因项目原料运输需经过村庄,业主已要求运输车辆在经过村庄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⑦午间(12:00~14:30)、夜间(22:00~06:00)禁止生产。通过距离衰减和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项目生产过程中沉降的粉尘主要位于砂石堆场及水泥堆场,产生量较少,经定期清扫后作为原料回用;员工日常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天平均0.5kg计,年生产天数为300天,约0.6t/a,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砖块产生量约为4.2t/a,主要为未成形或残缺的砖块,在人工输送到产品堆场自然风干过程中,如发现不成型或残缺的砖块时,人工立即敲碎后作为原料回用;人工搅拌机清理时产生的少量混凝土,经收集后人工敲散作为原料回用;化粪池粪便及污泥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作农肥;项目年使用水泥700.45t/a,水泥包装袋产生量为14009个/a(2.8t/a),经收集后定期外 (略) 回收利用。(2)制砖机维修及保养过程产生废液压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更换产生的废液压油属HW08(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8-08,制砖机液压油一般更换周期为3年,其产生量约为5L/次。环评要求按照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要求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未分类收集,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少量废旧手套及防尘面罩与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一同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XMGK":"望谟县宏进免烧砖厂建设项目位于望谟县麻山镇纳夜村,占地面积约1600m2,建成1条免烧标砖生产线(项目免烧砖与空心砖采用同一设备,客户需要空心砖时,仅需更换制砖机模具即可)、水泥原料堆场、砂石原料堆场、办公区等,年产免烧标砖90万块、空心砖10万块。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4%。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望谟县宏进免烧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1月20日-2023年02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9-* 传真:0859-* 通讯地址: 黔 (略) 沙井街财富广场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天宇科技 (略)

项目名称:望谟县宏进免烧砖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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