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龙满族自治县安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开采工程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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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龙满族自治县安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开采工程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略) 行政审批局

关于青龙满族自治县安胜矿业有限责任公

铁矿开采工程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青龙满族自治县 (略) :

你单位报送的《青龙满族自治县 (略) 铁矿开采工程节能报告》(报审版)等材料收悉。依据河北 (略) 出具的《青龙满族自治县 (略) 铁矿开采工程节能报告(报批版)节能审查报告》,原则同意 (略) 修订后的该工程项目节能报告(报批版),现就有关内容提出以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青龙满族自治县 (略) 铁矿开采工程项目通过节能审查。该项 (略) 发改委批复核准,总投资34102.47万元,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建设地下开采系统及配套设施,购置、安装采矿及运输设备。年开采铁矿石234万吨。项目符合节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用能分析客观、方法科学、结论准确,节能措施基本合理可行。

二、项目能源消费量和能效 (略) 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该项目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036.5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电能消费量为1936.01吨标准煤、柴油消费量为55.87吨标准煤、机油等其他油消费量为44.69吨标准煤;该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51千克标准煤/吨;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6710吨标准煤/万元。该项目符合《铁矿地下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31336-2014),年能源 (略) 能源消费增量影响较小。

三、该项目不涉及煤炭减量替代。

四、请你单位认真落实该项目节能报告中各项节能措施,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用能计量、统计,完善节能目标责任制,深挖节能潜力,努力降低综合能耗。

五、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及能耗种类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年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10%及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六、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为2年。

(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1月19日

(略) 行政审批局

关于青龙满族自治县安胜矿业有限责任公

铁矿开采工程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青龙满族自治县 (略) :

你单位报送的《青龙满族自治县 (略) 铁矿开采工程节能报告》(报审版)等材料收悉。依据河北 (略) 出具的《青龙满族自治县 (略) 铁矿开采工程节能报告(报批版)节能审查报告》,原则同意 (略) 修订后的该工程项目节能报告(报批版),现就有关内容提出以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青龙满族自治县 (略) 铁矿开采工程项目通过节能审查。该项 (略) 发改委批复核准,总投资34102.47万元,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建设地下开采系统及配套设施,购置、安装采矿及运输设备。年开采铁矿石234万吨。项目符合节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用能分析客观、方法科学、结论准确,节能措施基本合理可行。

二、项目能源消费量和能效 (略) 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该项目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036.5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电能消费量为1936.01吨标准煤、柴油消费量为55.87吨标准煤、机油等其他油消费量为44.69吨标准煤;该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51千克标准煤/吨;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6710吨标准煤/万元。该项目符合《铁矿地下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31336-2014),年能源 (略) 能源消费增量影响较小。

三、该项目不涉及煤炭减量替代。

四、请你单位认真落实该项目节能报告中各项节能措施,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用能计量、统计,完善节能目标责任制,深挖节能潜力,努力降低综合能耗。

五、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及能耗种类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年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10%及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六、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为2年。

(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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