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恒达瓷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30000吨锂长石节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前公示
炎陵县恒达瓷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30000吨锂长石节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炎陵县 (略) 年处理30000吨锂长石节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炎陵县 (略) 年处理30000吨锂长石节能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炎陵县沔渡镇夏馆村 |
建设单位 | 炎陵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炎陵县 (略) 2004年经沔渡镇政府招商落户在炎陵县沔渡镇夏馆村,建设一条年产1800万件4.5寸罗汉汤生产线;20 (略) 场需求在原新产线南面新增用地扩建一条年产1100万件高白瓷生产线; (略) 场及资金周转等原因,项目于2019年9月停产。为盘活企业固定资产,带动周边群众就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炎陵县 (略) 利用现有厂房及隧道窑等生产设施建设年处理30000吨锂长石节能技改项目,对两条生产线进行能源结构改造调整转型,由传统燃煤改为天然气,新建一座LNG气化站,建设一个60m3地埋式天然气储罐,并升级改造部分废气处理设施。项目技改完成后不再生产日用陶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是混合配料、陈化料破碎、一厂区产品破碎产生的粉尘,以及隧道窑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氮化物、颗粒物、氟化物等。 项目混合配料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外排(DA002),陈化料破碎和一厂区产品破碎设置密闭的破碎间,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米高排气筒外排(DA003和DA004),一厂区隧道窑烟气经静电除尘+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60m烟囱外排(DA001),二厂区隧道窑烟气经静电除尘+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60m烟囱外排(DA005)。原料车间、成品车间采取车间封闭、喷雾降尘等措施降尘。 (2)废水 本项目烟气脱硫脱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夏馆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苍背河。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是隧道窑、搅拌混料机、破碎过筛机、压机、抱砖机、破碎机、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为减少噪声污染,项目设计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音、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可使源强明显削减,再通过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脱硫脱氟渣、废匣钵、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铁器收集的废铁、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耐火砖,以及生活垃圾等。 脱硫脱氟渣外售综合利用,废匣钵送耐火材料厂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原料返回生产工序或作产品外售,除铁器收集的废铁外售综合利用,废耐火砖由供应商回收做耐火材料,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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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炎陵县 (略) 年处理30000吨锂长石节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炎陵县 (略) 年处理30000吨锂长石节能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炎陵县沔渡镇夏馆村 |
建设单位 | 炎陵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炎陵县 (略) 2004年经沔渡镇政府招商落户在炎陵县沔渡镇夏馆村,建设一条年产1800万件4.5寸罗汉汤生产线;20 (略) 场需求在原新产线南面新增用地扩建一条年产1100万件高白瓷生产线; (略) 场及资金周转等原因,项目于2019年9月停产。为盘活企业固定资产,带动周边群众就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炎陵县 (略) 利用现有厂房及隧道窑等生产设施建设年处理30000吨锂长石节能技改项目,对两条生产线进行能源结构改造调整转型,由传统燃煤改为天然气,新建一座LNG气化站,建设一个60m3地埋式天然气储罐,并升级改造部分废气处理设施。项目技改完成后不再生产日用陶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是混合配料、陈化料破碎、一厂区产品破碎产生的粉尘,以及隧道窑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氮化物、颗粒物、氟化物等。 项目混合配料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外排(DA002),陈化料破碎和一厂区产品破碎设置密闭的破碎间,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米高排气筒外排(DA003和DA004),一厂区隧道窑烟气经静电除尘+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60m烟囱外排(DA001),二厂区隧道窑烟气经静电除尘+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60m烟囱外排(DA005)。原料车间、成品车间采取车间封闭、喷雾降尘等措施降尘。 (2)废水 本项目烟气脱硫脱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夏馆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苍背河。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是隧道窑、搅拌混料机、破碎过筛机、压机、抱砖机、破碎机、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为减少噪声污染,项目设计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音、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可使源强明显削减,再通过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脱硫脱氟渣、废匣钵、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铁器收集的废铁、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耐火砖,以及生活垃圾等。 脱硫脱氟渣外售综合利用,废匣钵送耐火材料厂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原料返回生产工序或作产品外售,除铁器收集的废铁外售综合利用,废耐火砖由供应商回收做耐火材料,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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