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辐射项目除外)审批决定的公告
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辐射项目除外)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2023年1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1 | (略) 生态肉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3/01/04 | |
2 | (略) (略) 中医药研究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3/01/05 | |
3 | 关于桦南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3/01/20 | |
4 | 关于黑龙江常 (略) 年产2万吨精密铸造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01/13 |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通讯地址
(略) 长安西路676号,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454-*
传真:045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2023年1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1 | (略) 生态肉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3/01/04 | |
2 | (略) (略) 中医药研究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3/01/05 | |
3 | 关于桦南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3/01/20 | |
4 | 关于黑龙江常 (略) 年产2万吨精密铸造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01/13 |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通讯地址
(略) 长安西路676号,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454-*
传真:045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