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铜业分公司闪速冶炼技术及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金冠铜业分公司闪速冶炼技术及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金冠铜业分公司闪速冶炼技术及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环评处发布日期:2023-02-06 07:56点击次数:
索引号:*/*-00037组配分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发布机构:省生态环境厅主题分类:
名??称:《金冠铜业分公司闪速冶炼技术及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关键词: 文??号:
信息来源:环评处发布日期:2023-02-06 07:56:04
发文日期:2023-02-06 07:56:04生效日期: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索引号:*/*-00037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发布机构:省生态环境厅
主题分类:
名??称:《金冠铜业分公司闪速冶炼技术及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06 07:56:04
关键词:
信息来源:环评处
文??号:
发文日期:2023-02-06 07:56:04
生效日期: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 (略) 闪速冶炼技术及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联系电话:0551-*(兼传真)

监督电话:0551-*

地址: (略) 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


项目名称: (略) 闪速冶炼技术及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铜陵有色 (略) (略)

环评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地点: (略) 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园金冠铜业双闪现有厂区内

建设项目概况:在厂区现有设施的基础上,对现有配料系统、精矿干燥系统、熔炼、吹炼和阳极精炼系统、制酸系统、渣选系统以及配套的公用和环保系统等进行挖潜和升级改造,包括1#精矿仓库(水运)改造、蒸汽干燥改造、冰铜储存与运输改造、渣缓冷场改造、冰铜磨系统改造、闪速吹炼渣水淬及运输改造、阳极精炼与浇铸系统改造、竖炉及保温炉系统改造、石灰石乳浆化改造等。厂区产能由现有的年产40万吨阴极铜,通过挖潜到年产40万吨阴极铜 8万吨阳极铜的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地表水环境:排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循环冷却水部分回用,部分直接经二冶排污沟排入长江,项目减少循环冷却排水540吨/日;废酸经现有污酸治理设施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石灰石—石灰两段中和法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量,现有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矿仓贮存、运输、混合粉尘经改造后的布袋除尘器(更换高效覆膜滤袋)处理后排放;蒸汽干燥废气经改造后的布袋除尘器(更换高效覆膜滤袋)处理后排放;冰铜水淬经现有湿式脱硫除尘 动力波 电除雾处理、冰铜破碎和干燥粉尘经现有沉尘室 布袋除尘器处理、吹炼渣水淬废气经现有湿式脱硫除尘 动力波 电除雾后,合由一根61米高排气筒外排;优化制酸尾气和环境集烟系统尾气治理措施,环境集烟系统尾气通过布袋除尘器 新增钙法脱硫 钠法脱硫(保安)处理后与经双氧水法处理后的制酸尾气一同通过128米高排气筒外排;废酸处理产生的硫化氢废气通过现有除害塔(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外排;对厂区现有电解净液系统硫酸雾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优化,优化排气筒设置。

3.声环境: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和设置减震基础,风机安装消声装置。

4.固体废物:尾矿、石膏、中和渣以及废耐火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处置或综合利用,废触媒、砷滤饼、熔炼渣(阳极泥)以及废润滑油和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环境:项目主要依托现有建筑,现有建筑按照分区的原则进行了相应的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熔炼区、电解区、硫酸区、渣选矿区、阳极泥综合利用区以及配套危废库等;新增双氧水库区作为重点污染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新增渣缓冷场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依托厂区现有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对地下水定期监测,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控和应急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6. 环境风险:依托厂区现有1个4000立方米的事故池,可以满足厂区事故废水暂存需要,对新增风险源双氧水库区采取重点的防渗,并设置围堰以及配套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时修编风险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采取了网络、报纸、张贴布告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有关部门的意见: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同意该项目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文件下载
《金冠铜业分公司闪速冶炼技术及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环评处发布日期:2023-02-06 07:56点击次数:
索引号:*/*-00037组配分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发布机构:省生态环境厅主题分类:
名??称:《金冠铜业分公司闪速冶炼技术及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关键词: 文??号:
信息来源:环评处发布日期:2023-02-06 07:56:04
发文日期:2023-02-06 07:56:04生效日期: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索引号:*/*-00037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发布机构:省生态环境厅
主题分类:
名??称:《金冠铜业分公司闪速冶炼技术及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06 07:56:04
关键词:
信息来源:环评处
文??号:
发文日期:2023-02-06 07:56:04
生效日期: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 (略) 闪速冶炼技术及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联系电话:0551-*(兼传真)

监督电话:0551-*

地址: (略) 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


项目名称: (略) 闪速冶炼技术及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铜陵有色 (略) (略)

环评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地点: (略) 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园金冠铜业双闪现有厂区内

建设项目概况:在厂区现有设施的基础上,对现有配料系统、精矿干燥系统、熔炼、吹炼和阳极精炼系统、制酸系统、渣选系统以及配套的公用和环保系统等进行挖潜和升级改造,包括1#精矿仓库(水运)改造、蒸汽干燥改造、冰铜储存与运输改造、渣缓冷场改造、冰铜磨系统改造、闪速吹炼渣水淬及运输改造、阳极精炼与浇铸系统改造、竖炉及保温炉系统改造、石灰石乳浆化改造等。厂区产能由现有的年产40万吨阴极铜,通过挖潜到年产40万吨阴极铜 8万吨阳极铜的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地表水环境:排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循环冷却水部分回用,部分直接经二冶排污沟排入长江,项目减少循环冷却排水540吨/日;废酸经现有污酸治理设施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石灰石—石灰两段中和法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量,现有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矿仓贮存、运输、混合粉尘经改造后的布袋除尘器(更换高效覆膜滤袋)处理后排放;蒸汽干燥废气经改造后的布袋除尘器(更换高效覆膜滤袋)处理后排放;冰铜水淬经现有湿式脱硫除尘 动力波 电除雾处理、冰铜破碎和干燥粉尘经现有沉尘室 布袋除尘器处理、吹炼渣水淬废气经现有湿式脱硫除尘 动力波 电除雾后,合由一根61米高排气筒外排;优化制酸尾气和环境集烟系统尾气治理措施,环境集烟系统尾气通过布袋除尘器 新增钙法脱硫 钠法脱硫(保安)处理后与经双氧水法处理后的制酸尾气一同通过128米高排气筒外排;废酸处理产生的硫化氢废气通过现有除害塔(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外排;对厂区现有电解净液系统硫酸雾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优化,优化排气筒设置。

3.声环境: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和设置减震基础,风机安装消声装置。

4.固体废物:尾矿、石膏、中和渣以及废耐火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处置或综合利用,废触媒、砷滤饼、熔炼渣(阳极泥)以及废润滑油和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环境:项目主要依托现有建筑,现有建筑按照分区的原则进行了相应的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熔炼区、电解区、硫酸区、渣选矿区、阳极泥综合利用区以及配套危废库等;新增双氧水库区作为重点污染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新增渣缓冷场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依托厂区现有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对地下水定期监测,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控和应急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6. 环境风险:依托厂区现有1个4000立方米的事故池,可以满足厂区事故废水暂存需要,对新增风险源双氧水库区采取重点的防渗,并设置围堰以及配套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时修编风险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采取了网络、报纸、张贴布告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有关部门的意见: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同意该项目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文件下载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