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荷香桥镇雷鸣村采石场(普通合伙)年产30万吨碎石、30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隆回县荷香桥镇雷鸣村采石场(普通合伙)年产30万吨碎石、30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隆回县荷香桥镇雷鸣村采石场(普通合伙)年产30万吨碎石、30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2月6日至2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吨碎石、30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隆回县荷香桥镇雷鸣村 |
建设单位 | 隆回县荷香桥镇雷鸣村采石场(普通合伙)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晟 (略) |
项目概况 | 隆回县荷香桥镇雷鸣村采石场(普通合伙)拟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在隆回县荷香桥镇雷鸣村建设一条年产30万吨碎石、30万吨机制砂(不含矿山开采),项目占地面积9240m2。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加工区、污水处理设施、成品区(堆场)、原材料储存区(堆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及相应的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在后续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营运期内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汽车运输扬尘、装卸扬尘、砂石生产线粉尘、运输车辆尾气、机械燃油废气及食堂油烟等,生产厂房需采取全封闭防护措施,并配套安装喷淋降尘设施;对进出场道路及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并采取洒水降尘方式降低扬尘。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相关排放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收集处理后通过烟气管道抽风至楼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二)加强营运期水污染防治工作。采取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措施,沿厂区四周及堆场外沿设置雨水导流沟,截洪沟,初期雨水通过截排水沟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地施肥,不外排。 (三)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固废堆存场要采取防风、防雨、防渗、抑尘等措施,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修订)相关要求,压滤泥饼、沉淀泥渣等一般固废应综合利用,不能随意丢弃。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对含油抹布、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要采用单独容器收集,并储存在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隆回县荷香桥镇雷鸣村采石场(普通合伙)年产30万吨碎石、30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2月6日至2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吨碎石、30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隆回县荷香桥镇雷鸣村 |
建设单位 | 隆回县荷香桥镇雷鸣村采石场(普通合伙)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晟 (略) |
项目概况 | 隆回县荷香桥镇雷鸣村采石场(普通合伙)拟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在隆回县荷香桥镇雷鸣村建设一条年产30万吨碎石、30万吨机制砂(不含矿山开采),项目占地面积9240m2。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加工区、污水处理设施、成品区(堆场)、原材料储存区(堆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及相应的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在后续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营运期内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汽车运输扬尘、装卸扬尘、砂石生产线粉尘、运输车辆尾气、机械燃油废气及食堂油烟等,生产厂房需采取全封闭防护措施,并配套安装喷淋降尘设施;对进出场道路及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并采取洒水降尘方式降低扬尘。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相关排放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收集处理后通过烟气管道抽风至楼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二)加强营运期水污染防治工作。采取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措施,沿厂区四周及堆场外沿设置雨水导流沟,截洪沟,初期雨水通过截排水沟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地施肥,不外排。 (三)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固废堆存场要采取防风、防雨、防渗、抑尘等措施,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修订)相关要求,压滤泥饼、沉淀泥渣等一般固废应综合利用,不能随意丢弃。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对含油抹布、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要采用单独容器收集,并储存在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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