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拟对楚雄卷烟厂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拟对楚雄卷烟厂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楚雄卷烟厂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12日(7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团结路546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楚雄卷烟厂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

鹿城镇彝海东路296号红塔烟草(集团) (略) 楚雄卷烟厂

红塔烟草(集团) (略)

丽江智德

环境咨询

有限公司

项目拆除原有煤棚北侧部分的48米,在楚雄卷烟厂动力车间区域煤棚位置新建一栋建筑面积为1842.67㎡的燃气锅炉房,总用地面积2557.4㎡,锅炉房占地面积1477.95㎡,新增2台15t/h燃气锅炉,预留1台15t/h燃气锅炉的位置,铺设天然气管道871.1m,新建燃气锅炉烟囱2根(18m),新建天然气锅炉配套的辅联设备、管道、消防、安防设施及供配电系统、控制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燃气检测控制系统,对室内外管沟进行改造。项目新建燃气锅炉投入稳定运营后,原2台35t/h生物质锅炉和1台20t/h生物质锅炉拆除,考虑拆除费用较高,保留60m烟囱。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通过1根内径为1100mm的18m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要求。

(2)水环境: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本项目劳动定员24人,均为原有项目调配,不新增生活用排水量。处理废水和锅炉排污水通过厂区排水管网进入厂区原有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 (略) 绿化用水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声环境:项目运行期间噪声主要是风机、锅炉和各类水泵的运行噪声,噪声源强在80-88dB(A),为间歇性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的治理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外排噪声贡献值昼间各厂界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不产生锅炉炉渣;项目劳动定员24人,全部为原生物质锅炉员工培训后上岗,不新增员工,不新增员工生活垃圾;水处理系统使用树脂产生的废树脂3~5年更换一次,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因此本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

(5)其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废水、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采取洒水降尘、加盖篷布、围挡施工;设置临时沉淀池;加强管理、禁止夜间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0878-*

附件:拟对《楚雄卷烟厂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楚雄卷烟厂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12日(7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团结路546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楚雄卷烟厂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

鹿城镇彝海东路296号红塔烟草(集团) (略) 楚雄卷烟厂

红塔烟草(集团) (略)

丽江智德

环境咨询

有限公司

项目拆除原有煤棚北侧部分的48米,在楚雄卷烟厂动力车间区域煤棚位置新建一栋建筑面积为1842.67㎡的燃气锅炉房,总用地面积2557.4㎡,锅炉房占地面积1477.95㎡,新增2台15t/h燃气锅炉,预留1台15t/h燃气锅炉的位置,铺设天然气管道871.1m,新建燃气锅炉烟囱2根(18m),新建天然气锅炉配套的辅联设备、管道、消防、安防设施及供配电系统、控制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燃气检测控制系统,对室内外管沟进行改造。项目新建燃气锅炉投入稳定运营后,原2台35t/h生物质锅炉和1台20t/h生物质锅炉拆除,考虑拆除费用较高,保留60m烟囱。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通过1根内径为1100mm的18m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要求。

(2)水环境: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本项目劳动定员24人,均为原有项目调配,不新增生活用排水量。处理废水和锅炉排污水通过厂区排水管网进入厂区原有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 (略) 绿化用水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声环境:项目运行期间噪声主要是风机、锅炉和各类水泵的运行噪声,噪声源强在80-88dB(A),为间歇性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的治理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外排噪声贡献值昼间各厂界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不产生锅炉炉渣;项目劳动定员24人,全部为原生物质锅炉员工培训后上岗,不新增员工,不新增员工生活垃圾;水处理系统使用树脂产生的废树脂3~5年更换一次,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因此本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

(5)其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废水、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采取洒水降尘、加盖篷布、围挡施工;设置临时沉淀池;加强管理、禁止夜间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0878-*

附件:拟对《楚雄卷烟厂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