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2月6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2月6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略) 黄河路218号)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sthjjxzxkb@h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胜利油田鲁胜 (略) 牛庄油田牛871块、王68西区块产能建设工程 | 项 (略) (略) 东营区、东营经济开发区。 | 胜利油田鲁胜 (略) | 胜利油田 (略) | 本项目共署油井23口,水井3口,分布在7座老井场,其中新钻油井17口,侧钻油井2口,更新油井4口,新钻水井1口,更新水井2口;新建采油井口装置23套,50MPa注水井井口装置3套,配套建设800型皮带式抽油机23台;新建Φ76×6mm单井集油管线1.15 km,新建Φ76×13mm注水管线0.3km;另外配套建设消防、供配电、自控等工程。项目采用注水开发,项目实施后最大年产油量为3.3×104t(第1年),最大年产液量为4.9×104t(第1年)。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0万元。 |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运营期井口加强密封,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进入集油管线,井场采出液密闭管输,拉油需采用浸没式装车,减少非*烷总烃的无组织挥发。厂界非*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该项目钻井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 、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各项措施应符合《*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酸化废液依托永北废液处理站处理,再进入永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新建管线试压废水收集后拉运至牛871集输站,经站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厕所内,施工结束后均及时拉运至指定地点处理,不外排。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液、采出水拉运至牛871集输站处理后,经站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闭井期管线清理等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拉运至在运行的采出水处理站,经站内采出液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该项目钻井时应使用无毒无害水基泥浆,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等措施防止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产生压裂废液为一般固废,将压裂废液拉运至永北废液处理站处理后,再经永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水基钻井泥浆和岩屑为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落地油、清罐底泥、浮油、浮渣、污泥、废过滤吸附介质、废沾油防渗材料、清管废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含油手套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钻井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营期间加强井下作业噪声控制,井下作业期间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避免夜间施工。运营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距离居民区较近的井场,钻井期应采用网电钻机。 (六)环境风险防控。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 (略)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营运期应做好伴生气成分检测工作,监控硫化氢,如发现伴生气含有硫化氢,应做好井口脱硫工作,落实应急防控措施。 (略) 人民政府令(第346号)《 (略)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七)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无新增占地,临时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 (八)其它要求。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巡检要求,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闭井期油井架、水泥台、电线杆等地面设施拆除;按照《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6646-2017)进行封井;集油管线清管后,规范处置。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油井停运、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合理进行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2 | 中国 (略) (略) 桩西采油厂2023-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 | 项 (略) 河口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境内。 | 中国 (略) (略) | 胜利油田 (略) | 本项目新钻油井92口,新钻注水井46口,总井数138口。依托81座已建井场,新建5座井场。新建电加热炉29台(其中45kw电加热炉9台;50kw电加热炉12台;80kw电加热炉6台;100kw电加热炉1台;400kw电加热炉1台)。新建电加热多功能罐6台(其中4台80m3电加热多功能罐;2台40m3电加热多功能罐)。新建井场集油阀组29座并配套建设管线、自控系统、供电、通信、消防等系统。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最大年产油能力13.46×104t,最大年产液量20.81×105t。工程总投资*.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72万元。 |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井口加强密封,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进入集油管线,采出液密闭集输,厂界非*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限值标准要求。该项目钻井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各项措施应符合《*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酸化废液依托长堤废液处理站预处理,再进入长堤接转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新建管线试压废水收集后进桩1、长堤、桩82、桩74、桩106污水站、桩西联合站处理后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厕所内,施工结束后均及时拉运至指定地点处理,不外排。运营期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液经桩1、长堤、桩82、桩74、桩106接转站、桩西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闭井期管线清理等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拉运至在运行的采出水处理站,经站内采出液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该项目钻井时应使用无毒无害水基泥浆,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等措施防止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压裂废液属于一般固废,将压裂废液拉运至长堤废液处理站处理后,再经长堤接转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水基钻井泥浆和岩屑为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废弃油基钻井泥浆、落地油、清罐底泥、浮油、浮渣、污泥、废过滤吸附介质、废沾油防渗材料、清管废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含油手套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钻井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营期间加强井下作业噪声控制,井下作业期间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避免夜间施工。运营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距离居民区较近的井场,钻井期应采用网电钻机。 (六)环境风险防控。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 (略)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营运期应做好伴生气成分检测工作,监控硫化氢,如发现伴生气含有硫化氢,应做好井口脱硫工作,落实应急防控措施。 (略) 人民政府令(第346号)《 (略)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七)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部分新建井场占地涉及建设用地和盐碱荒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尽量减少占地的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 (八)其它要求。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巡检要求,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闭井期油井架、水泥台、电线杆等地面设施拆除;按照《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6646-2017)进行封井;集油管线清管后,规范处置。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油井停运、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合理进行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略) 黄河路218号)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sthjjxzxkb@h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胜利油田鲁胜 (略) 牛庄油田牛871块、王68西区块产能建设工程 | 项 (略) (略) 东营区、东营经济开发区。 | 胜利油田鲁胜 (略) | 胜利油田 (略) | 本项目共署油井23口,水井3口,分布在7座老井场,其中新钻油井17口,侧钻油井2口,更新油井4口,新钻水井1口,更新水井2口;新建采油井口装置23套,50MPa注水井井口装置3套,配套建设800型皮带式抽油机23台;新建Φ76×6mm单井集油管线1.15 km,新建Φ76×13mm注水管线0.3km;另外配套建设消防、供配电、自控等工程。项目采用注水开发,项目实施后最大年产油量为3.3×104t(第1年),最大年产液量为4.9×104t(第1年)。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0万元。 |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运营期井口加强密封,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进入集油管线,井场采出液密闭管输,拉油需采用浸没式装车,减少非*烷总烃的无组织挥发。厂界非*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该项目钻井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 、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各项措施应符合《*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酸化废液依托永北废液处理站处理,再进入永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新建管线试压废水收集后拉运至牛871集输站,经站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厕所内,施工结束后均及时拉运至指定地点处理,不外排。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液、采出水拉运至牛871集输站处理后,经站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闭井期管线清理等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拉运至在运行的采出水处理站,经站内采出液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该项目钻井时应使用无毒无害水基泥浆,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等措施防止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产生压裂废液为一般固废,将压裂废液拉运至永北废液处理站处理后,再经永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水基钻井泥浆和岩屑为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落地油、清罐底泥、浮油、浮渣、污泥、废过滤吸附介质、废沾油防渗材料、清管废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含油手套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钻井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营期间加强井下作业噪声控制,井下作业期间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避免夜间施工。运营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距离居民区较近的井场,钻井期应采用网电钻机。 (六)环境风险防控。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 (略)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营运期应做好伴生气成分检测工作,监控硫化氢,如发现伴生气含有硫化氢,应做好井口脱硫工作,落实应急防控措施。 (略) 人民政府令(第346号)《 (略)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七)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无新增占地,临时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 (八)其它要求。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巡检要求,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闭井期油井架、水泥台、电线杆等地面设施拆除;按照《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6646-2017)进行封井;集油管线清管后,规范处置。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油井停运、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合理进行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2 | 中国 (略) (略) 桩西采油厂2023-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 | 项 (略) 河口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境内。 | 中国 (略) (略) | 胜利油田 (略) | 本项目新钻油井92口,新钻注水井46口,总井数138口。依托81座已建井场,新建5座井场。新建电加热炉29台(其中45kw电加热炉9台;50kw电加热炉12台;80kw电加热炉6台;100kw电加热炉1台;400kw电加热炉1台)。新建电加热多功能罐6台(其中4台80m3电加热多功能罐;2台40m3电加热多功能罐)。新建井场集油阀组29座并配套建设管线、自控系统、供电、通信、消防等系统。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最大年产油能力13.46×104t,最大年产液量20.81×105t。工程总投资*.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72万元。 |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井口加强密封,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进入集油管线,采出液密闭集输,厂界非*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限值标准要求。该项目钻井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各项措施应符合《*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酸化废液依托长堤废液处理站预处理,再进入长堤接转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新建管线试压废水收集后进桩1、长堤、桩82、桩74、桩106污水站、桩西联合站处理后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厕所内,施工结束后均及时拉运至指定地点处理,不外排。运营期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液经桩1、长堤、桩82、桩74、桩106接转站、桩西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闭井期管线清理等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拉运至在运行的采出水处理站,经站内采出液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该项目钻井时应使用无毒无害水基泥浆,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等措施防止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压裂废液属于一般固废,将压裂废液拉运至长堤废液处理站处理后,再经长堤接转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水基钻井泥浆和岩屑为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废弃油基钻井泥浆、落地油、清罐底泥、浮油、浮渣、污泥、废过滤吸附介质、废沾油防渗材料、清管废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含油手套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钻井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营期间加强井下作业噪声控制,井下作业期间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避免夜间施工。运营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距离居民区较近的井场,钻井期应采用网电钻机。 (六)环境风险防控。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 (略)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营运期应做好伴生气成分检测工作,监控硫化氢,如发现伴生气含有硫化氢,应做好井口脱硫工作,落实应急防控措施。 (略) 人民政府令(第346号)《 (略)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七)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部分新建井场占地涉及建设用地和盐碱荒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尽量减少占地的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 (八)其它要求。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巡检要求,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闭井期油井架、水泥台、电线杆等地面设施拆除;按照《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6646-2017)进行封井;集油管线清管后,规范处置。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油井停运、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合理进行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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