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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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治思维,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略) 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深入一线,亲自研究和推进相关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相关责任人员高度重视,主动负责,确保实效。制定出台《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方向。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略) (略) 委、市人大报告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 (略) 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 (略) 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 (略) 营商环境建设明确了原则、目标、思路、举措。严格执行涉企检查报审制度,13个执法单位共报请备案涉企检查明白卡751份。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建立完善审管联动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窗、一次”改革,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门”进驻率99.34%、“一窗分类受理率”98.35%、“最多跑一次”率96%、全程网办率97.62%,“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 (略) 前列。 (略) 各部门职责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发布《 (略)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实现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等内容的统一。 (略) 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四中心一平台”建设,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持续夯实,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增强。整合党建、综治、城管等各类网格,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多网合一”、全域覆盖。

(三)健全重大决策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

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拓展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大代表、政 (略) 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普遍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略) 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完善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所有涉及重大决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合同协议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累计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及各类文件合法性审查75件。

(四)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乡(镇、街道)全部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队*,实现了“一支队*管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行政执法准入制度,1424人完成新版执法证换证,800人通过网上考试取得综合执法资格证。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认真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效显著,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开展。 (略) 场监管领域开展双随机抽查81次,跨部门联合抽查38次。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略) 、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执法检查2次,组织案件评查160件。

(五)强化制约和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规范透明运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严格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共收到人大代表议案91件、政协委员提案125件,进行认真研究和办理。牢固树立权力滥用“零容忍”理念,坚决克服懒政怠政思想,依法从严治官、从严治权,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切实提高了政府公信力。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有效推动了“应公开尽公开”。

(六)依法依规化解矛盾,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在29个乡(镇、街道)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 (略) 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 (略) 行政复议案件,不断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累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7件,全部进行了办理。市人民政府一审行政应诉案件案件24件,市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多元化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狠抓人民调解工作,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058件,调解成功1014件,调解成功率95.84%。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通过公证、调解、行政复议、信访等非诉讼方式,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累计办理公证案件1053件、法律援助案件403件,最大程度保障了人民群众迫切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七)多措并举推进落实,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将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不高、业务技能不精、不善于和不敢于执法等问题。

(四)普法工作还有短板。普法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形式有待推陈出新,普法责任制落实还有差距,特色法治文化亮点、品牌打造有待提高。

(五)依法治理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网格化治理的运转机制、网格员职能职责、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网格工作绩效评估体系等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在运用大数据、智能 (略) 域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短板。

三、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战略高度,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措施,加强督促检查, (略) 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略) 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系统深入开展法治思想学竞争审查和公正监管制度,依法营造审批更简、流程更优、服务更好、监管更准的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切实改进政府工作方式。持续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建设,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认真执行行政复 (略) 生效裁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五)强化法治建设能力提升。坚持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略) 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部门主要负责人讲法等机制,定期开展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加大基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力度,积极在工作中向人民群众普法,做法律法规的遵守者、执行者、宣传者。

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治思维,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略) 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深入一线,亲自研究和推进相关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相关责任人员高度重视,主动负责,确保实效。制定出台《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方向。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略) (略) 委、市人大报告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 (略) 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 (略) 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 (略) 营商环境建设明确了原则、目标、思路、举措。严格执行涉企检查报审制度,13个执法单位共报请备案涉企检查明白卡751份。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建立完善审管联动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窗、一次”改革,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门”进驻率99.34%、“一窗分类受理率”98.35%、“最多跑一次”率96%、全程网办率97.62%,“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 (略) 前列。 (略) 各部门职责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发布《 (略)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实现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等内容的统一。 (略) 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四中心一平台”建设,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持续夯实,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增强。整合党建、综治、城管等各类网格,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多网合一”、全域覆盖。

(三)健全重大决策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

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拓展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大代表、政 (略) 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普遍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略) 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完善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所有涉及重大决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合同协议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累计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及各类文件合法性审查75件。

(四)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乡(镇、街道)全部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队*,实现了“一支队*管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行政执法准入制度,1424人完成新版执法证换证,800人通过网上考试取得综合执法资格证。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认真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效显著,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开展。 (略) 场监管领域开展双随机抽查81次,跨部门联合抽查38次。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略) 、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执法检查2次,组织案件评查160件。

(五)强化制约和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规范透明运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严格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共收到人大代表议案91件、政协委员提案125件,进行认真研究和办理。牢固树立权力滥用“零容忍”理念,坚决克服懒政怠政思想,依法从严治官、从严治权,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切实提高了政府公信力。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有效推动了“应公开尽公开”。

(六)依法依规化解矛盾,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在29个乡(镇、街道)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 (略) 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 (略) 行政复议案件,不断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累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7件,全部进行了办理。市人民政府一审行政应诉案件案件24件,市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多元化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狠抓人民调解工作,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058件,调解成功1014件,调解成功率95.84%。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通过公证、调解、行政复议、信访等非诉讼方式,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累计办理公证案件1053件、法律援助案件403件,最大程度保障了人民群众迫切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七)多措并举推进落实,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将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不高、业务技能不精、不善于和不敢于执法等问题。

(四)普法工作还有短板。普法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形式有待推陈出新,普法责任制落实还有差距,特色法治文化亮点、品牌打造有待提高。

(五)依法治理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网格化治理的运转机制、网格员职能职责、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网格工作绩效评估体系等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在运用大数据、智能 (略) 域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短板。

三、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战略高度,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措施,加强督促检查, (略) 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略) 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系统深入开展法治思想学竞争审查和公正监管制度,依法营造审批更简、流程更优、服务更好、监管更准的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切实改进政府工作方式。持续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建设,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认真执行行政复 (略) 生效裁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五)强化法治建设能力提升。坚持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略) 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部门主要负责人讲法等机制,定期开展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加大基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力度,积极在工作中向人民群众普法,做法律法规的遵守者、执行者、宣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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