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尖峰乡机构职能(2023)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广昌县尖峰乡机构职能(2023)

广昌县尖峰乡机构职能(2023)

发布日期:2023-02-0710:01浏览次数:

一、乡党委的主要职责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实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

2、促进经济发展。编制和执行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3、组织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本乡“三农”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教育体育、民政、财政、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4、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生态环境、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5、维护社会稳定。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6、指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务公开,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7、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8、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乡步伐;推进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9、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10、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乡人大的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人大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府工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 (略) 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协调综治工作平台;负责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

6、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自然资源、规划建设、房屋动迁、安置及房管工作; (略) 容环境卫生、交通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路灯、供水、供气等工作。

7、尖峰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扶贫工作站、财政所):主要负责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和办理。负责承办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负责制定有关审批服务及日常运行的规定制度,统一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处理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政务服务网的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负责为开展延伸服务的村 (社区)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完善审批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和工作规程,探索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

负责乡财政预决算编制,统筹乡范围各项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协助税收征管工作;负责乡范围内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负责乡国有资产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做好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加强农村经济基础管理;承担其他财政财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做好信访接待,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资料建档归类工作;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日常报告和应急反馈;完成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贯彻 (略) 、市、县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帮助贫困村、重点扶持村,选准扶贫开发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帮助贫困地区,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努力解决剩余贫困人口温饱,加快脱贫步伐。认真 (略) 、市、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略) 、市县定扶贫标准,确定扶持范围,明确扶贫对象,落实扶贫措施,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

8、尖峰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履行乡镇执法职责,负责行使辖区内安全生产、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文教卫生和农林水等部门赋子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在上级有关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助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联系方式:0794-*,联系地址:广昌县尖峰乡街道东路1号。

负责人:何德建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广昌县尖峰乡机构职能(2023)

发布日期:2023-02-0710:01浏览次数:

一、乡党委的主要职责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实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

2、促进经济发展。编制和执行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3、组织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本乡“三农”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教育体育、民政、财政、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4、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生态环境、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5、维护社会稳定。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6、指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务公开,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7、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8、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乡步伐;推进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9、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10、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乡人大的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人大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府工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 (略) 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协调综治工作平台;负责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

6、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自然资源、规划建设、房屋动迁、安置及房管工作; (略) 容环境卫生、交通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路灯、供水、供气等工作。

7、尖峰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扶贫工作站、财政所):主要负责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和办理。负责承办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负责制定有关审批服务及日常运行的规定制度,统一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处理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政务服务网的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负责为开展延伸服务的村 (社区)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完善审批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和工作规程,探索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

负责乡财政预决算编制,统筹乡范围各项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协助税收征管工作;负责乡范围内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负责乡国有资产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做好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加强农村经济基础管理;承担其他财政财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做好信访接待,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资料建档归类工作;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日常报告和应急反馈;完成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贯彻 (略) 、市、县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帮助贫困村、重点扶持村,选准扶贫开发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帮助贫困地区,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努力解决剩余贫困人口温饱,加快脱贫步伐。认真 (略) 、市、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略) 、市县定扶贫标准,确定扶持范围,明确扶贫对象,落实扶贫措施,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

8、尖峰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履行乡镇执法职责,负责行使辖区内安全生产、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文教卫生和农林水等部门赋子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在上级有关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助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联系方式:0794-*,联系地址:广昌县尖峰乡街道东路1号。

负责人:何德建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