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孟连分局关于年产5.5万吨生物质颗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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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孟连分局关于年产5.5万吨生物质颗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孟连分局关于年产5.5万吨生物质颗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5.5万吨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5日-2023年2月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9-*(传真)

通讯地址:孟连县莲花路1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5万吨生物质颗粒生产线项目

孟连县娜允镇景吭村贺腊老寨海马根山地

孟连 (略)

云南 (略)

项目占地面积为8666.7m2,依托已报停项目孟连 (略) 机制木炭生产线的生产厂房、生活用房等进行功能区划分及改造,新建1000m2制粒车间厂,布设2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新增1台烟气水膜除尘器、3套布袋收尘器、1个容积20m3水膜除尘循环水池及隔油池等。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50.7万元,占总投资的3.38%。

加强环境保护,落实报告表中各项措施和制度

(一)施工期环保要求

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加强场地管理,规范堆放施工原料,采取遮盖围挡措施;施工运输车辆采取加盖篷布,防止物料抛洒。加强项目区运输道路清洁管理,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六不准”,减小道路扬尘污染,施工期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标准限值要求(≦1.0 mg/m3)。

2.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初期雨水经截洪沟末端沉淀池处置后外排,施工废水经临时沉砂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减少对地表水体水质的影响。

3.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场地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点位,合理安排运输路线,限制车辆载重匀速慢行,途径居民区减少鸣笛;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设置减噪减震屏蔽设备,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期间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规定的施工期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开挖土石方就近利用,回填改建路基填筑平衡利用;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尽量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点妥善处置,加强监督管理,严禁随意倾倒,污染环境。

5.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免雨季施工,施工区采取护坡、挡土等措施,设置雨水排放沟引导地面径流,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绿化修复,降低对生态环境的损害和破坏。

6.其他减缓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减少扬尘、噪音和有害气体对施工人员身体危害。

(二)运营期环保要求

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生物质颗粒燃料干燥炉废气由风机抽离引入水膜除尘器处理,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排放要求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外排;工艺粉尘经破碎工段、密封原料仓排气口末端、制粒和筛分包装工段设置的布袋除尘装置集中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净化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允许浓度≤2.0mg/m3引至屋顶排放;定期检修废气处置设施,杜绝设备故障致使非正常排放,降低对外界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区域采取雨污分流排水方式,雨水经截排水沟汇集后排出场区,水膜除尘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边坡绿化用水周边农地农肥浇施,不产生外排。

3.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进行治理;加强运行设备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与设备布局,增加噪声的距离衰减,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长期处于正常稳定的运行状态;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车辆低速、匀速行驶,禁止鸣笛,降低对周边人居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合理摆放垃圾桶,分类收集、分类堆存,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干燥炉灰渣、水膜除尘灰渣定期收集后用作农田压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木质粉尘统一收集后回用作生产原料,废机油按照《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相关规定处置,严格做好防流失、防扬撒、防渗漏措施。所有固体废物处置率应达100%。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不断强化环境风险意识,开展环境安全防范培训,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 (略) 生态环境局孟连分局备案,日常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演练,有效提升环境风险应对能力。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孟连分局关于年产5.5万吨生物质颗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5.5万吨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5日-2023年2月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9-*(传真)

通讯地址:孟连县莲花路1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5万吨生物质颗粒生产线项目

孟连县娜允镇景吭村贺腊老寨海马根山地

孟连 (略)

云南 (略)

项目占地面积为8666.7m2,依托已报停项目孟连 (略) 机制木炭生产线的生产厂房、生活用房等进行功能区划分及改造,新建1000m2制粒车间厂,布设2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新增1台烟气水膜除尘器、3套布袋收尘器、1个容积20m3水膜除尘循环水池及隔油池等。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50.7万元,占总投资的3.38%。

加强环境保护,落实报告表中各项措施和制度

(一)施工期环保要求

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加强场地管理,规范堆放施工原料,采取遮盖围挡措施;施工运输车辆采取加盖篷布,防止物料抛洒。加强项目区运输道路清洁管理,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六不准”,减小道路扬尘污染,施工期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标准限值要求(≦1.0 mg/m3)。

2.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初期雨水经截洪沟末端沉淀池处置后外排,施工废水经临时沉砂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减少对地表水体水质的影响。

3.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场地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点位,合理安排运输路线,限制车辆载重匀速慢行,途径居民区减少鸣笛;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设置减噪减震屏蔽设备,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期间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规定的施工期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开挖土石方就近利用,回填改建路基填筑平衡利用;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尽量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点妥善处置,加强监督管理,严禁随意倾倒,污染环境。

5.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免雨季施工,施工区采取护坡、挡土等措施,设置雨水排放沟引导地面径流,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绿化修复,降低对生态环境的损害和破坏。

6.其他减缓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减少扬尘、噪音和有害气体对施工人员身体危害。

(二)运营期环保要求

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生物质颗粒燃料干燥炉废气由风机抽离引入水膜除尘器处理,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排放要求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外排;工艺粉尘经破碎工段、密封原料仓排气口末端、制粒和筛分包装工段设置的布袋除尘装置集中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净化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允许浓度≤2.0mg/m3引至屋顶排放;定期检修废气处置设施,杜绝设备故障致使非正常排放,降低对外界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区域采取雨污分流排水方式,雨水经截排水沟汇集后排出场区,水膜除尘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边坡绿化用水周边农地农肥浇施,不产生外排。

3.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进行治理;加强运行设备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与设备布局,增加噪声的距离衰减,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长期处于正常稳定的运行状态;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车辆低速、匀速行驶,禁止鸣笛,降低对周边人居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合理摆放垃圾桶,分类收集、分类堆存,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干燥炉灰渣、水膜除尘灰渣定期收集后用作农田压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木质粉尘统一收集后回用作生产原料,废机油按照《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相关规定处置,严格做好防流失、防扬撒、防渗漏措施。所有固体废物处置率应达100%。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不断强化环境风险意识,开展环境安全防范培训,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 (略) 生态环境局孟连分局备案,日常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演练,有效提升环境风险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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