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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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 (略) 药用辅料及原料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6-*

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 (略) 药用辅料及原料药项目

(略) 岳池县经济开发区狮子坡路5号

四川 (略)

四川 (略)

项目占地面积共约113亩(根据红线勘测图确定面积为75436.33m2),其中一期占地约60亩,二期占地约53亩。新建年产12575吨的现代化药用辅料及原料药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占地约60亩,主要建设有3个*类车间、2个*类车间、*类仓库2个、质检中心、抗爆控制室、公用工程站、*类仓库、危废库、一般废弃物库、地埋罐区、污水处理站、消防泵房、消防水池、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等;二期占地约53亩,主要建设有2个综合楼,2个*类车间。总建筑面积约为53000m2,主要品种有甘露醇、山梨醇、羟苯酯类、鱼石脂、升华硫、苯*酸钠、乳糖等17个产品。购置主要生产设备800余台(套),主要辅助生产设备100余台(套)。该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二期为预留空地,二期另行环评。项目总投资3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10万元。

一、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扬尘、其次为运输及一些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NOx、CO等。为防止和减少施工期间废气和扬尘的污染,施工单位应加强统一、严格、规范管理制度和措施,纳入本单位环保管理程序。(1)建议采取如下措施:①在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围挡或者围墙;对施工工地内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在施工工地出入口内侧安装车辆冲洗设备,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保持施工工地出入口通道及其周边一百米以内道路的清洁;对施工工地的出入口、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生活区、主要通道等区域进行硬化,并采取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②施工工地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严禁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③对因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源,应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措施;施工现场的垃圾、渣土、沙石等要及时清运。④推进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依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进行施工作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制定、完善和严格执行建设施工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⑤工地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⑥建筑装修装饰施工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装饰装修材料采取覆盖措施,粉末状材料密封存放;机械剔凿作业时采取局部覆盖、喷淋等防尘措施;及时清运作业中产生的装修装饰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2)项目在开挖土方和土方回填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扬尘,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做到洒水作业,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3)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施工单位应暂时停止土方开挖,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飞散。(4)运输沙、石、水泥、剩余弃土、垃圾的车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箱上沿,不得超高超载,必须实施封盖严密运输,以免车辆颠簸撒漏。实行封闭坚持文明装卸,避免袋装水泥散包。(5)严禁抛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并在指定的垃圾处置场处置。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进行保存。(6)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7)堆放工业物料、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物料、建筑渣土、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①物料堆场、露天仓库应当划分物料堆放区域与道路的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物料堆放区域和道路整洁,并且硬化场地地面;②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渣土堆、废渣、建材等,应采用防尘网或防尘布覆盖,必要时采取喷淋处理;③采用围挡或者其他封闭仓储设施,配备喷淋或者其他抑尘设施;④需要频繁装卸作业的,应在密闭车间进行,堆场露天装卸作业的,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⑤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⑥临时性的废弃物堆场,应当设置围挡、防尘网等;长期性的废弃物堆场应当加以覆盖,并在场地四周种植植物或者砌筑围墙。

(二)施工废水。施工期废水来源于场址建筑施工产生的生产废水和场地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机械不在场地内进行清修理,到专业修理场,以减少含油污水的排放。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使用。施工现场必须建造集水池、沉砂池、排水沟等水处理构筑物,对施工期废污水,应分类收集,按其不同的性质,作相应的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回用。料堆场四周用石块或水泥砌块围出高0.5m的防冲刷墙,以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拟建厂区有围墙,可以有效的防止物料的流失。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要求施工机械和车辆到附近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修理,不得在厂内进行机械及车辆清洗。

(三)施工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各池体等开挖产生的土石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开挖的土石方要及时清运、加以利用,防止扬尘的产生。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建筑废物堆放场并进行密闭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废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以及不能回填的废渣,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场。为确保废弃物处置措施落实,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 (略) 签订清运合同时, (略) 提供废弃物去向的证明材料,严禁随意倾倒。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四)施工噪声。工程在施工时,其主要噪声源设备,如搅拌机、钢筋加工、切割、钢模板库等,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施工中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防止机械噪声的超标,特别是禁止打桩机、推土机、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等高噪声设备夜间作业。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加强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避免运输车辆堵塞而增加的车辆鸣号。

(五)生态环境。施工期间采取严格的防治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如尽量缩短土地裸露时间,加快工程项目建设;制订施工计划时,施工进度安排避开在降雨量大的6-9月份大面积开挖和堆填;地面应压实等。绿化植被的物种应优先选择当地有的物种,避免引进外来物种,以免影响当地物种的种群结构。应加强对承包商的环保教育,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范围外私自占地堆放施工机械或建筑材料。施工开始前,施工单位必须先与当地政府部门取得联系,协调有关施工场地、施工营地等问题。设置必要的导水沟渠,将施工产生的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可随意引入地表水体。加强施工后期的绿化工作,施工结束后表层土不外露,厂区路面全部用水泥铺设。

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根据废气特点对废气进行分类处理,其中甘露醇车间HCl采取“碱洗”处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HCl废气共用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山梨醇车间产生的废气仅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类车间产生的废气仅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合成车间除苯扎氯铵、苯扎溴铵外其他产品产生的VOCs、酸性废气、碱性废气(产生量较酸性废气少较多)、氯化亚砜废气经“水洗+二级碱洗+低温冷凝+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苯扎氯铵、苯扎溴铵产生的VOCs设置“低温冷凝+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合成1F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合成车间二楼鱼石脂、升华硫产生的粉尘(S)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类车间有机废气、酸性废气经“碱洗+水洗+低温冷凝+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和储罐区废气采用“碱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采用“碱洗(除雾)+水洗+生物除臭塔+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质检废气经“碱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针对厂区无组织排放,项目以各生产车间、溶媒库、污水站边界为起始划定100m范围。该防护距离内无住户、学校、医药、食品厂等环境敏感点。

(二)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高浓废水、高盐废水、含硫废水、一般高浓废水和低浓度废水。本项目对废水进行分类处置。高盐废水预处理单元:规模为20m3/d,调节pH后,拟采取“三效蒸发器”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废水进入高浓废水预处理装置。高浓废水预处理单元:规模为60m3/d,用于处理高浓废水、含硫废水、含溴废水及高盐废水预处理后冷凝污冷水。拟采取“芬顿氧化+絮凝调节+气浮除渣”预处理。低浓废水处理单元:规模为1500m3/d(分两条线,单条线处理能力750m3/d。两条线可单独运行,可合并运行),预处理后的高浓废水与低浓废水一起进入调节池,进行后续生化处理。本项目生化处理采用“水解酸化+浮沉池+改良型UASB厌氧池+沉淀池+A/O池+二沉池+深度絮凝池+终沉池+出水气浮”。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总体工艺流程初步设计为“三效蒸发器+芬顿氧化反应器+气浮除渣+调节池+水解酸化+浮沉池+改良型UASB厌氧池+沉淀池+A/O池+二沉池+深度絮凝池+终沉池+出水气浮”,确保项目综合外排废水处理达到园区污水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相关标准限值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经城南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限值后排入三溪河。

(三)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厂内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库一座,地面为一般防渗。厂内建设危废暂存间一座,地面为重点防渗。厂内危险范围的贮存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要求严格执行。

(四)噪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产生高噪声的设备主要为空压机、离心机、风机、各类生产用泵、粉碎机、干燥设备、洁净车间空调等。通过采取选择低噪设备、优化布置、设隔声消声措施,减振装置等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五)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厂区拟设置有4座跟踪监测井(其中北侧厂界外上游跟踪监测井依托现有)。采取分区防渗,生产车间、地沟、污水管网、污水井、高浓废水池、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溶媒库、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一般固废暂存库、冷却水循环水池、消防水池为一般防渗区,其余为简单防渗区。在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溶媒库附近处布设土壤跟踪监测点,定期对土壤进行监测。

(六)环境风险。项目生产涉及主要的危险物质有*醇、*醇、30%盐酸、氯化亚砜等。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本项目属于化学原料药和药用辅料生产项目,涉及诸多危险物质,存在环境风险。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醇储罐发生泄漏或燃烧爆炸事故、溶媒库氯化亚砜泄漏、30%盐酸储罐泄漏。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认为,项目存在一定风险,风险事故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对岳池县城及周边住户等社会关注点造成影响较小。环评要求,企业须加强管理,采取必要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物料燃爆事故发生;同时若一旦发生事故,则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判断风向、及时对下风向的敏感点发布警报,并组织附近群众在短时间内按拟定的逃生路线进行撤离和疏散。项目制定了较为周全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环评建议,企业定期组织应急事故演练和应急事故防范和控制措施学习,加强员工风险意识。并且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控,将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之内。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备案号:川投资备【2203-*-04-01-*】FGQB-0389号。

解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 (略) 药用辅料及原料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6-*

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 (略) 药用辅料及原料药项目

(略) 岳池县经济开发区狮子坡路5号

四川 (略)

四川 (略)

项目占地面积共约113亩(根据红线勘测图确定面积为75436.33m2),其中一期占地约60亩,二期占地约53亩。新建年产12575吨的现代化药用辅料及原料药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占地约60亩,主要建设有3个*类车间、2个*类车间、*类仓库2个、质检中心、抗爆控制室、公用工程站、*类仓库、危废库、一般废弃物库、地埋罐区、污水处理站、消防泵房、消防水池、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等;二期占地约53亩,主要建设有2个综合楼,2个*类车间。总建筑面积约为53000m2,主要品种有甘露醇、山梨醇、羟苯酯类、鱼石脂、升华硫、苯*酸钠、乳糖等17个产品。购置主要生产设备800余台(套),主要辅助生产设备100余台(套)。该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二期为预留空地,二期另行环评。项目总投资3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10万元。

一、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扬尘、其次为运输及一些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NOx、CO等。为防止和减少施工期间废气和扬尘的污染,施工单位应加强统一、严格、规范管理制度和措施,纳入本单位环保管理程序。(1)建议采取如下措施:①在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围挡或者围墙;对施工工地内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在施工工地出入口内侧安装车辆冲洗设备,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保持施工工地出入口通道及其周边一百米以内道路的清洁;对施工工地的出入口、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生活区、主要通道等区域进行硬化,并采取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②施工工地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严禁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③对因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源,应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措施;施工现场的垃圾、渣土、沙石等要及时清运。④推进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依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进行施工作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制定、完善和严格执行建设施工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⑤工地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⑥建筑装修装饰施工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装饰装修材料采取覆盖措施,粉末状材料密封存放;机械剔凿作业时采取局部覆盖、喷淋等防尘措施;及时清运作业中产生的装修装饰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2)项目在开挖土方和土方回填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扬尘,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做到洒水作业,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3)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施工单位应暂时停止土方开挖,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飞散。(4)运输沙、石、水泥、剩余弃土、垃圾的车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箱上沿,不得超高超载,必须实施封盖严密运输,以免车辆颠簸撒漏。实行封闭坚持文明装卸,避免袋装水泥散包。(5)严禁抛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并在指定的垃圾处置场处置。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进行保存。(6)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7)堆放工业物料、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物料、建筑渣土、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①物料堆场、露天仓库应当划分物料堆放区域与道路的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物料堆放区域和道路整洁,并且硬化场地地面;②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渣土堆、废渣、建材等,应采用防尘网或防尘布覆盖,必要时采取喷淋处理;③采用围挡或者其他封闭仓储设施,配备喷淋或者其他抑尘设施;④需要频繁装卸作业的,应在密闭车间进行,堆场露天装卸作业的,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⑤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⑥临时性的废弃物堆场,应当设置围挡、防尘网等;长期性的废弃物堆场应当加以覆盖,并在场地四周种植植物或者砌筑围墙。

(二)施工废水。施工期废水来源于场址建筑施工产生的生产废水和场地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机械不在场地内进行清修理,到专业修理场,以减少含油污水的排放。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使用。施工现场必须建造集水池、沉砂池、排水沟等水处理构筑物,对施工期废污水,应分类收集,按其不同的性质,作相应的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回用。料堆场四周用石块或水泥砌块围出高0.5m的防冲刷墙,以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拟建厂区有围墙,可以有效的防止物料的流失。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要求施工机械和车辆到附近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修理,不得在厂内进行机械及车辆清洗。

(三)施工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各池体等开挖产生的土石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开挖的土石方要及时清运、加以利用,防止扬尘的产生。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建筑废物堆放场并进行密闭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废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以及不能回填的废渣,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场。为确保废弃物处置措施落实,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 (略) 签订清运合同时, (略) 提供废弃物去向的证明材料,严禁随意倾倒。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四)施工噪声。工程在施工时,其主要噪声源设备,如搅拌机、钢筋加工、切割、钢模板库等,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施工中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防止机械噪声的超标,特别是禁止打桩机、推土机、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等高噪声设备夜间作业。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加强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避免运输车辆堵塞而增加的车辆鸣号。

(五)生态环境。施工期间采取严格的防治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如尽量缩短土地裸露时间,加快工程项目建设;制订施工计划时,施工进度安排避开在降雨量大的6-9月份大面积开挖和堆填;地面应压实等。绿化植被的物种应优先选择当地有的物种,避免引进外来物种,以免影响当地物种的种群结构。应加强对承包商的环保教育,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范围外私自占地堆放施工机械或建筑材料。施工开始前,施工单位必须先与当地政府部门取得联系,协调有关施工场地、施工营地等问题。设置必要的导水沟渠,将施工产生的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可随意引入地表水体。加强施工后期的绿化工作,施工结束后表层土不外露,厂区路面全部用水泥铺设。

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根据废气特点对废气进行分类处理,其中甘露醇车间HCl采取“碱洗”处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HCl废气共用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山梨醇车间产生的废气仅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类车间产生的废气仅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合成车间除苯扎氯铵、苯扎溴铵外其他产品产生的VOCs、酸性废气、碱性废气(产生量较酸性废气少较多)、氯化亚砜废气经“水洗+二级碱洗+低温冷凝+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苯扎氯铵、苯扎溴铵产生的VOCs设置“低温冷凝+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合成1F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合成车间二楼鱼石脂、升华硫产生的粉尘(S)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类车间有机废气、酸性废气经“碱洗+水洗+低温冷凝+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和储罐区废气采用“碱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采用“碱洗(除雾)+水洗+生物除臭塔+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质检废气经“碱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针对厂区无组织排放,项目以各生产车间、溶媒库、污水站边界为起始划定100m范围。该防护距离内无住户、学校、医药、食品厂等环境敏感点。

(二)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高浓废水、高盐废水、含硫废水、一般高浓废水和低浓度废水。本项目对废水进行分类处置。高盐废水预处理单元:规模为20m3/d,调节pH后,拟采取“三效蒸发器”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废水进入高浓废水预处理装置。高浓废水预处理单元:规模为60m3/d,用于处理高浓废水、含硫废水、含溴废水及高盐废水预处理后冷凝污冷水。拟采取“芬顿氧化+絮凝调节+气浮除渣”预处理。低浓废水处理单元:规模为1500m3/d(分两条线,单条线处理能力750m3/d。两条线可单独运行,可合并运行),预处理后的高浓废水与低浓废水一起进入调节池,进行后续生化处理。本项目生化处理采用“水解酸化+浮沉池+改良型UASB厌氧池+沉淀池+A/O池+二沉池+深度絮凝池+终沉池+出水气浮”。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总体工艺流程初步设计为“三效蒸发器+芬顿氧化反应器+气浮除渣+调节池+水解酸化+浮沉池+改良型UASB厌氧池+沉淀池+A/O池+二沉池+深度絮凝池+终沉池+出水气浮”,确保项目综合外排废水处理达到园区污水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相关标准限值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经城南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限值后排入三溪河。

(三)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厂内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库一座,地面为一般防渗。厂内建设危废暂存间一座,地面为重点防渗。厂内危险范围的贮存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要求严格执行。

(四)噪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产生高噪声的设备主要为空压机、离心机、风机、各类生产用泵、粉碎机、干燥设备、洁净车间空调等。通过采取选择低噪设备、优化布置、设隔声消声措施,减振装置等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五)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厂区拟设置有4座跟踪监测井(其中北侧厂界外上游跟踪监测井依托现有)。采取分区防渗,生产车间、地沟、污水管网、污水井、高浓废水池、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溶媒库、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一般固废暂存库、冷却水循环水池、消防水池为一般防渗区,其余为简单防渗区。在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溶媒库附近处布设土壤跟踪监测点,定期对土壤进行监测。

(六)环境风险。项目生产涉及主要的危险物质有*醇、*醇、30%盐酸、氯化亚砜等。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本项目属于化学原料药和药用辅料生产项目,涉及诸多危险物质,存在环境风险。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醇储罐发生泄漏或燃烧爆炸事故、溶媒库氯化亚砜泄漏、30%盐酸储罐泄漏。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认为,项目存在一定风险,风险事故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对岳池县城及周边住户等社会关注点造成影响较小。环评要求,企业须加强管理,采取必要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物料燃爆事故发生;同时若一旦发生事故,则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判断风向、及时对下风向的敏感点发布警报,并组织附近群众在短时间内按拟定的逃生路线进行撤离和疏散。项目制定了较为周全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环评建议,企业定期组织应急事故演练和应急事故防范和控制措施学习,加强员工风险意识。并且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控,将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之内。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备案号:川投资备【2203-*-04-01-*】FGQB-03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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