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利时尚智造产业园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信息公告
浙江嘉利时尚智造产业园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信息公告
为了听取项目拟建地单位和个人对该建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浙江嘉利时尚智造产业园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主要结论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浙江嘉利时尚智造产业园二期
2.建设性质:扩建
3.项目概况: (略) 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从事汽摩灯具加工、制造和销售的企业,原厂 (略) (略) 瓯海区梧田幸福路132号。后因业务发展需要,企业整体 (略) 瓯海区仙岩街道工业基地A1-2C-1地块,瓯海区梧田幸福路132号的老厂区停产。企业现拟建设浙江嘉利时尚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建设地 (略) 瓯海区仙岩街道工业基地A1-2C-2地块,建设用地面积18346.67m2,总建筑面积47083.20m2,新增注塑机、模具维修、喷涂流水线等生产设备。二期扩建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800万件汽摩灯具的生产规模。
二、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点为厂界西侧约123m处的花台村。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扩建项目喷漆废气采用干式过滤棉除漆雾+活性炭吸附法去除,不产生喷漆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 (略) 南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中COD、氨氮、总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标准。动植物油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预计对地表水的影响程度是非常有限的。
(2)废气:扩建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喷漆、流平、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塑料边角料破碎、注塑机模具打磨、静电除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粘合废气、焊接烟尘、食堂油烟、真空泵油烟等。根据环境影响分析章节可知,废气排放能满足相应要求。
(3)噪声:根据预测结果,扩建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故本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地下水:企业各生产单元均采用防渗或防漏效果很好的装置设备,固废和原材料堆场均置于厂区内,生活污水排水管道均采用密封、防渗材料。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5)固废:扩建项目主要固废包括漆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废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对危废设置危废暂存间进行妥善暂存,随后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只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效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扩建项目土壤环境质量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暂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和第二类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 (略) 南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中COD、氨氮、总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标准。动植物油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管道引至楼顶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楼顶高空排放;喷涂废气经过滤棉滤芯除漆雾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固化工序挥发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粘合废气、搅拌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静电除尘粉尘加强车间通风。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首先重视总平面的布置,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中间;②厂房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少开门窗,防止噪声对外传播;③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安装隔声门窗及吸声装置;④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重视设备基础设计,基础应加固加强,底座尽可能安装减振装置;
⑤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废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对废活性炭设置危废暂存间进行妥善暂存,随后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浙江嘉利时尚智造产业园二期,项目在建设、营运过程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分析和评价,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手段可以控制环境污染。在落实施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项目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能有效 (略) (略) 圈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评价范围5km矩形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七、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反馈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或电子邮件等形式。
1、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3、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 联系电话: 0577-*
意见反馈电子邮箱:*@*63.com
信息公告发布单位: (略)
信息发布时间: 2023年2月6 日
为了听取项目拟建地单位和个人对该建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浙江嘉利时尚智造产业园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主要结论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浙江嘉利时尚智造产业园二期
2.建设性质:扩建
3.项目概况: (略) 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从事汽摩灯具加工、制造和销售的企业,原厂 (略) (略) 瓯海区梧田幸福路132号。后因业务发展需要,企业整体 (略) 瓯海区仙岩街道工业基地A1-2C-1地块,瓯海区梧田幸福路132号的老厂区停产。企业现拟建设浙江嘉利时尚智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建设地 (略) 瓯海区仙岩街道工业基地A1-2C-2地块,建设用地面积18346.67m2,总建筑面积47083.20m2,新增注塑机、模具维修、喷涂流水线等生产设备。二期扩建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800万件汽摩灯具的生产规模。
二、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点为厂界西侧约123m处的花台村。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扩建项目喷漆废气采用干式过滤棉除漆雾+活性炭吸附法去除,不产生喷漆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 (略) 南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中COD、氨氮、总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标准。动植物油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预计对地表水的影响程度是非常有限的。
(2)废气:扩建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喷漆、流平、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塑料边角料破碎、注塑机模具打磨、静电除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粘合废气、焊接烟尘、食堂油烟、真空泵油烟等。根据环境影响分析章节可知,废气排放能满足相应要求。
(3)噪声:根据预测结果,扩建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故本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地下水:企业各生产单元均采用防渗或防漏效果很好的装置设备,固废和原材料堆场均置于厂区内,生活污水排水管道均采用密封、防渗材料。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5)固废:扩建项目主要固废包括漆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废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对危废设置危废暂存间进行妥善暂存,随后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只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效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扩建项目土壤环境质量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暂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和第二类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 (略) 南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中COD、氨氮、总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标准。动植物油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管道引至楼顶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楼顶高空排放;喷涂废气经过滤棉滤芯除漆雾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固化工序挥发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粘合废气、搅拌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静电除尘粉尘加强车间通风。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首先重视总平面的布置,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中间;②厂房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少开门窗,防止噪声对外传播;③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安装隔声门窗及吸声装置;④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重视设备基础设计,基础应加固加强,底座尽可能安装减振装置;
⑤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废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对废活性炭设置危废暂存间进行妥善暂存,随后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浙江嘉利时尚智造产业园二期,项目在建设、营运过程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分析和评价,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手段可以控制环境污染。在落实施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项目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能有效 (略) (略) 圈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评价范围5km矩形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七、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反馈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或电子邮件等形式。
1、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3、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 联系电话: 0577-*
意见反馈电子邮箱:*@*63.com
信息公告发布单位: (略)
信息发布时间: 2023年2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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