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a1").css("display","block");var flashvars = {f:size,s:"0",c:"0",e:"2",v:"80",p:"1",lv:"0",loaded:"loadedHandler",my_url:encodeURIComponent(window.locat" />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市第四水源地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市第四水源地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3〕12号

(略) (略) :

  报来《 (略) (略) 关于实施< (略) 第四水源地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惠安发〔2023〕3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有效 (略) 第四水源地环境,根据分管领导批示,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第四水源地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代码2302-*-15-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略) 地表饮用水源不足,大量超采地下水,带来土地沙化、地面沉降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城市水污染不仅加剧了供水短缺,还影响了城镇居民的身体健康, (略) 环境, (略) 的品位, (略) 的整体发展。通过加强水源保护,促进水源涵养, (略) 水污染防治,加大节水力度, (略) 饮水安全奠定基础。本项目以改善水源地环境、推进水土保持、治理存量污染为目的,有利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水源地达标建设。

  三、项目可行性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生态建设规划,政府十分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做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把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生态治理提升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 (略) 第四水源地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工程方案科学,施工技术成熟,涵养林栽植场地的地质稳定,不受山洪滑坡威胁,且项目没有拆迁或其他阻力,从政策、选址、技术等方面讲,本项目是可行的。

  四、项目建设地点

  一级保护区:贺兰山东麓山脚以东、包兰铁路以西、九零五碱厂以北、红果子车站以南区域。

  二级保护区:贺兰山山脚以西、偷牛沟以北、大杨树沟以南水源地上游补给区。

  五、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水源涵养林工程:

  总计栽植各类乔木12.18万株,其中:种植紫穗槐12000株,垂柳43000株,杨树31000株,火炬*株,侧柏8000株,绿化面积1644亩。

  (二)保护区隔离防护安装工程:

  新安装隔离护栏13.6公里,树立宣传、警示标志牌20个。

  (三)水源地沟道治理及存量废渣清理工程:

  治理淤塞河道2.1公里。

  (四)水源地视频监控工程:

  安装摄像头60个,服务器1台,监控屏幕8台,实现对水源地全天候在线监控。

  七、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3月—2024年10月

  八、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540.2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123.87万元,其他费用247.77万元,预备费168.58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等资金。

  九、项目建设效益

  本项目实施后, (略) 第四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要达到100%,同 (略) 第四水源地加装监控,加强对水源地的监管,杜绝向水源地排污情况的发生,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项目会在水源地栽种大量的树木,不仅可以对水源地的水源进行涵养,还有利于贺兰山东麓的生态恢复,生态效益明显;项目所在地是宁夏观光旅游线路的重要通道,随着项目的实施将吸引更多的游客,经济效益良好。

  十、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 (略) 第四水源地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审管批字〔2023〕12号

(略) (略) :

  报来《 (略) (略) 关于实施< (略) 第四水源地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惠安发〔2023〕3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有效 (略) 第四水源地环境,根据分管领导批示,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第四水源地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代码2302-*-15-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略) 地表饮用水源不足,大量超采地下水,带来土地沙化、地面沉降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城市水污染不仅加剧了供水短缺,还影响了城镇居民的身体健康, (略) 环境, (略) 的品位, (略) 的整体发展。通过加强水源保护,促进水源涵养, (略) 水污染防治,加大节水力度, (略) 饮水安全奠定基础。本项目以改善水源地环境、推进水土保持、治理存量污染为目的,有利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水源地达标建设。

  三、项目可行性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生态建设规划,政府十分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做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把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生态治理提升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 (略) 第四水源地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工程方案科学,施工技术成熟,涵养林栽植场地的地质稳定,不受山洪滑坡威胁,且项目没有拆迁或其他阻力,从政策、选址、技术等方面讲,本项目是可行的。

  四、项目建设地点

  一级保护区:贺兰山东麓山脚以东、包兰铁路以西、九零五碱厂以北、红果子车站以南区域。

  二级保护区:贺兰山山脚以西、偷牛沟以北、大杨树沟以南水源地上游补给区。

  五、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水源涵养林工程:

  总计栽植各类乔木12.18万株,其中:种植紫穗槐12000株,垂柳43000株,杨树31000株,火炬*株,侧柏8000株,绿化面积1644亩。

  (二)保护区隔离防护安装工程:

  新安装隔离护栏13.6公里,树立宣传、警示标志牌20个。

  (三)水源地沟道治理及存量废渣清理工程:

  治理淤塞河道2.1公里。

  (四)水源地视频监控工程:

  安装摄像头60个,服务器1台,监控屏幕8台,实现对水源地全天候在线监控。

  七、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3月—2024年10月

  八、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540.2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123.87万元,其他费用247.77万元,预备费168.58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等资金。

  九、项目建设效益

  本项目实施后, (略) 第四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要达到100%,同 (略) 第四水源地加装监控,加强对水源地的监管,杜绝向水源地排污情况的发生,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项目会在水源地栽种大量的树木,不仅可以对水源地的水源进行涵养,还有利于贺兰山东麓的生态恢复,生态效益明显;项目所在地是宁夏观光旅游线路的重要通道,随着项目的实施将吸引更多的游客,经济效益良好。

  十、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 (略) 第四水源地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