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6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2023年2月6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临潢大街23号
邮 编:*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1 | 巴林左旗泽 (略) 碧流台村北矿区铅锌矿项目 | 矿区占地面积3.463km2,为新立矿山,采用地下开采方式,采矿方法为浅孔留矿嗣后充填采矿法,辅以上向胶结充填采矿法。项目采用中央竖井开拓系统,新建1个竖井及工业场地、2个风井,储运工程建设1处临时矿石堆场(容积4000m3)、1处临时废石场(容积22750m3)、1个10m2危废暂存间,内运道路长850m、宽6m,外运道路长520m、宽4m,与巴林左旗杨白线县道连接。办公区冬季使用电暖气取暖。矿山服务年限15.06年,首采矿体服务年限9.13年。项目年运行300天。项目总投资11714万元。 | 项目位于巴林左旗碧流台镇碧流台村。 | 巴林左旗泽 (略) | 内蒙古 (略) | 一废气:①井下作业粉尘:采取湿式凿岩,出矿时喷雾洒水抑尘,定期清洗巷道壁;②堆场扬尘:对废石临时堆场、矿石临时堆场洒水抑尘,废石及矿石规范堆放;③运输扬尘:对运输道路采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覆盖苫布等措施;④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二废水:①矿井涌水2675m3/d经井下水仓收集、沉淀处理后,97m3/d涌水用于井下生产抑尘,其余2578m3/d提升至地面12万m3储水池,用于堆场抑尘、道路抑尘、农田灌溉(2562m3/d)。对矿井涌水水质监测得出,各项指标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直接排放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标准限值要求,按玉米灌溉用水定额计算,矿井涌水可灌溉284.66hm2玉米田,矿区评价范围内耕地面积558.77hm2,可全部消纳。拟将耕地分三个区域轮序灌溉,秋收1个月不灌溉,涌水暂存于储水池内,秋收后继续灌溉直至冬季停产;②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用于矿区绿化,不外排。 三固废:①采矿废石3万t/a,20%外排至临时废石场,其余不出井,待开采中后期(4.5年后)全部回填采空区;②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③矿井涌水沉淀污泥不出井,直接回填井下采空区;④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用于肥田;⑤生活垃圾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妥善处置。 四生态:施工期严格控制扰动范围、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施工结束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运营期积极实施生态恢复与水土流失防治。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临潢大街23号
邮 编:*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1 | 巴林左旗泽 (略) 碧流台村北矿区铅锌矿项目 | 矿区占地面积3.463km2,为新立矿山,采用地下开采方式,采矿方法为浅孔留矿嗣后充填采矿法,辅以上向胶结充填采矿法。项目采用中央竖井开拓系统,新建1个竖井及工业场地、2个风井,储运工程建设1处临时矿石堆场(容积4000m3)、1处临时废石场(容积22750m3)、1个10m2危废暂存间,内运道路长850m、宽6m,外运道路长520m、宽4m,与巴林左旗杨白线县道连接。办公区冬季使用电暖气取暖。矿山服务年限15.06年,首采矿体服务年限9.13年。项目年运行300天。项目总投资11714万元。 | 项目位于巴林左旗碧流台镇碧流台村。 | 巴林左旗泽 (略) | 内蒙古 (略) | 一废气:①井下作业粉尘:采取湿式凿岩,出矿时喷雾洒水抑尘,定期清洗巷道壁;②堆场扬尘:对废石临时堆场、矿石临时堆场洒水抑尘,废石及矿石规范堆放;③运输扬尘:对运输道路采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覆盖苫布等措施;④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二废水:①矿井涌水2675m3/d经井下水仓收集、沉淀处理后,97m3/d涌水用于井下生产抑尘,其余2578m3/d提升至地面12万m3储水池,用于堆场抑尘、道路抑尘、农田灌溉(2562m3/d)。对矿井涌水水质监测得出,各项指标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直接排放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标准限值要求,按玉米灌溉用水定额计算,矿井涌水可灌溉284.66hm2玉米田,矿区评价范围内耕地面积558.77hm2,可全部消纳。拟将耕地分三个区域轮序灌溉,秋收1个月不灌溉,涌水暂存于储水池内,秋收后继续灌溉直至冬季停产;②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用于矿区绿化,不外排。 三固废:①采矿废石3万t/a,20%外排至临时废石场,其余不出井,待开采中后期(4.5年后)全部回填采空区;②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③矿井涌水沉淀污泥不出井,直接回填井下采空区;④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用于肥田;⑤生活垃圾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妥善处置。 四生态:施工期严格控制扰动范围、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施工结束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运营期积极实施生态恢复与水土流失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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