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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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2年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庄浪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庄农领发〔2022〕20号)文件要求,扶持全县36个运营规范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补助10万元用于发展产业。该项目现已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现予以公示。

一、实施对象

为18个乡镇36个运营规范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实施内容

投资360万元,扶持全县36个运营规范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补助10万元用于发展产业,补助资金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统一采购合作社所需生产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权属归合作社所有成员。年底根据当年经营收益情况,制订年度收益分配方案,为社员进行分红。该项目通过统一招标采购,共为全县36个示范性合作社采购四轮拖拉机、旋耕机、农用车等农机设备共161台。

三、项目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使全县农民合作社制度建设更加健全、内部管理逐步规范、民主管理水平大幅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升、带动农户能力显著增强。

公示时间:**日至**日,共7天。

受理部门:庄浪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3—*


根据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庄浪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庄农领发〔2022〕20号)文件要求,扶持全县36个运营规范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补助10万元用于发展产业。该项目现已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现予以公示。

一、实施对象

为18个乡镇36个运营规范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实施内容

投资360万元,扶持全县36个运营规范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补助10万元用于发展产业,补助资金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统一采购合作社所需生产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权属归合作社所有成员。年底根据当年经营收益情况,制订年度收益分配方案,为社员进行分红。该项目通过统一招标采购,共为全县36个示范性合作社采购四轮拖拉机、旋耕机、农用车等农机设备共161台。

三、项目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使全县农民合作社制度建设更加健全、内部管理逐步规范、民主管理水平大幅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升、带动农户能力显著增强。

公示时间:**日至**日,共7天。

受理部门:庄浪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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