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对2022年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庄浪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庄农领发〔2022〕20号)文件要求,扶持全县36个运营规范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补助10万元用于发展产业。该项目现已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现予以公示。
一、实施对象
为18个乡镇36个运营规范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实施内容
投资360万元,扶持全县36个运营规范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补助10万元用于发展产业,补助资金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统一采购合作社所需生产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权属归合作社所有成员。年底根据当年经营收益情况,制订年度收益分配方案,为社员进行分红。该项目通过统一招标采购,共为全县36个示范性合作社采购四轮拖拉机、旋耕机、农用车等农机设备共161台。
三、项目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使全县农民合作社制度建设更加健全、内部管理逐步规范、民主管理水平大幅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升、带动农户能力显著增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2日,共7天。
受理部门:庄浪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3—*
根据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庄浪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庄农领发〔2022〕20号)文件要求,扶持全县36个运营规范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补助10万元用于发展产业。该项目现已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现予以公示。
一、实施对象
为18个乡镇36个运营规范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实施内容
投资360万元,扶持全县36个运营规范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补助10万元用于发展产业,补助资金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统一采购合作社所需生产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权属归合作社所有成员。年底根据当年经营收益情况,制订年度收益分配方案,为社员进行分红。该项目通过统一招标采购,共为全县36个示范性合作社采购四轮拖拉机、旋耕机、农用车等农机设备共161台。
三、项目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使全县农民合作社制度建设更加健全、内部管理逐步规范、民主管理水平大幅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升、带动农户能力显著增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2日,共7天。
受理部门:庄浪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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