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示范性家庭农场项目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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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2年示范性家庭农场项目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庄浪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庄农领发〔2022〕4号)文件要求,扶持全县36个示范性家庭农场,每个农场奖补资金不超过5万元,用于发展苹果、马铃薯、饲草、中药材和畜牧养殖等特色产业,同时,吸纳农户在家庭农场务工,辐射带动群众发展壮大种养业。该项目现已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现予以公示。

一、实施对象

为18个乡镇36个示范性家庭农场。

二、实施内容

投资180万元,扶持全县36个示范性家庭农场,每个农场奖补资金不超过5万元,用于发展苹果、马铃薯、饲草、中药材和畜牧养殖等特色产业,同时,吸纳农户在家庭农场务工,辐射带动群众发展壮大种养业。奖补资金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统一采购家庭农场所需生产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权属归家庭农场所有。该项目通过统一招标采购,共为全县36个示范性家庭农场发放农用三轮车、液压翻转犁。四轮拖拉机、割草机、电动撒料车、铡草机、马铃薯收获机、旋耕机等农机设备84台。

三、项目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发展壮大农业产业,提升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水平,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和带贫能力,辐射带动2.8万户群众发展壮大种养业。

公示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2日,共7天。

受理部门:庄浪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3—*


根据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庄浪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庄农领发〔2022〕4号)文件要求,扶持全县36个示范性家庭农场,每个农场奖补资金不超过5万元,用于发展苹果、马铃薯、饲草、中药材和畜牧养殖等特色产业,同时,吸纳农户在家庭农场务工,辐射带动群众发展壮大种养业。该项目现已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现予以公示。

一、实施对象

为18个乡镇36个示范性家庭农场。

二、实施内容

投资180万元,扶持全县36个示范性家庭农场,每个农场奖补资金不超过5万元,用于发展苹果、马铃薯、饲草、中药材和畜牧养殖等特色产业,同时,吸纳农户在家庭农场务工,辐射带动群众发展壮大种养业。奖补资金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统一采购家庭农场所需生产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权属归家庭农场所有。该项目通过统一招标采购,共为全县36个示范性家庭农场发放农用三轮车、液压翻转犁。四轮拖拉机、割草机、电动撒料车、铡草机、马铃薯收获机、旋耕机等农机设备84台。

三、项目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发展壮大农业产业,提升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水平,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和带贫能力,辐射带动2.8万户群众发展壮大种养业。

公示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2日,共7天。

受理部门:庄浪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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