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新区关于拨付高新区2021年度国家高企市级奖励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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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新区关于拨付高新区2021年度国家高企市级奖励资金的通知

天津高新区关于拨付高新区2021年度国家高企市级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滨海新区财政局《关于调整2022年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高企奖励)预算的通知》的有关要求, (略) 级奖励资金拨付至有关企业,请名单内企业(详见附件1)按照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1、企业资金账户信息表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1份)(附件2)。*@*ttp://**,文件名及邮件主题标注:2021年 (略) 级奖励资金--企业名称(标明属于首次认定/重新认定)。

2、加盖企业财务章的企业往来收据(收据样式见附件3),收据应为一式三联,请提交第二联。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如企业在2021年提交高企认定材料后涉及更名(现有企业名称与高企证书不一致),请另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及更名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周五)16:00

材料报送地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9号窗口;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汝琳 *。

如企业采用邮寄方式,收件地址和联系人同上。

附件1.高新区2021年 (略) 级奖励资金企业明细表

2.资金账户信息表(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邮箱)

3.企业往来收据填写说明和样式(加盖财务章)

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2日

天津高新区关于拨付高新区2021年度国家高企市级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滨海新区财政局《关于调整2022年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高企奖励)预算的通知》的有关要求, (略) 级奖励资金拨付至有关企业,请名单内企业(详见附件1)按照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1、企业资金账户信息表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1份)(附件2)。*@*ttp://**,文件名及邮件主题标注:2021年 (略) 级奖励资金--企业名称(标明属于首次认定/重新认定)。

2、加盖企业财务章的企业往来收据(收据样式见附件3),收据应为一式三联,请提交第二联。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如企业在2021年提交高企认定材料后涉及更名(现有企业名称与高企证书不一致),请另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及更名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周五)16:00

材料报送地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9号窗口;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汝琳 *。

如企业采用邮寄方式,收件地址和联系人同上。

附件1.高新区2021年 (略) 级奖励资金企业明细表

2.资金账户信息表(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邮箱)

3.企业往来收据填写说明和样式(加盖财务章)

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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