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宏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示润智慧显示终端智能制造总部基地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关于四川宏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示润智慧显示终端智能制造总部基地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川 (略) 示润智慧显示终端智能制造总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示润智慧显示终端智能制造总部基地项目
二、建设地点:绵阳工业园东区(涪城区石塘街道范家村1、2社)
三、建设单位:四川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世纪鑫海生态 (略)
五、项目概况:四川 (略) 拟在四川绵阳工业园东区(涪城区石塘街道范家村1、2社)实施示润智慧显示终端智能制造总部基地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51684.7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厂房,内部设置触摸屏生产车间(含开料车间、印刷车间、激光蚀刻车间、组合车间、激光切割车间、压合车间、贴合车间、脱泡车间、终检车间、包装车间等)、玻璃盖板生产车间(含开料车间、CNC后检验车间、曲面平片检验车间、热弯车间、治具房、化学钢化车间、物理钢化车间、清洗车间1、清洗车间2、平面印刷车间、曲面印刷车间、曲面检验车间、返修车间、终检车间等)、仓储工程(含原料库房、化学品库房、成品库房等),配套建设办公区、食堂、倒班宿舍、空气净化系统、制水室、环保工程(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危废间等)等公辅设施,2#厂房作为预留厂房。建成后,达到年产触摸屏100万片,玻璃盖板150万片的产能。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107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国家、 (略)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建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毕,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分类分质收集处理。玻璃盖板及触摸屏清洗废水(不含清洗剂)、平磨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拟建废水处理站(采用隔油+pH调节+沉淀池)处理,食堂废水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并排入预处理池处理;上述外排废水须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间接排放标准(未列明指标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吴家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尽量密闭。印刷机、网版擦拭工作区、丝印机、外观检查擦拭工作台上方设置集气罩,IR线(印刷后端的烘干线)设置集气管道,上述工序产生的挥发性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引至楼顶排放;激光刻蚀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激光切割产生的烟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须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储罐、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根据报告核算,以丝印烘烤车间、印刷烘烤车间、终检车间、激光蚀刻车间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开料机、印刷机、刻蚀机、切割机、铣床、磨平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玻璃、废边角料、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废物外售;沉淀污泥、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水性切削液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废硝酸钾、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化学品包装容器、沾染废有机溶剂无尘纸、废含油棉纱手套等危废分类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车间、危废间、化学品库房、污水处理系统及管道、事故池等重点区域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主要为石油醚、酒精、润滑油、玻璃水性切削液、清洗剂、环己酮、783异佛尔酮和硝基漆稀释剂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同时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厂房须按报告表要求设置导流沟渠、事故应急池和围堰,避免化学品及废水外排。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 (略) 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203-*-04-01-*]FGQB-0067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生态环境厅文件(川环建函〔2022〕46号)及《四川绵阳工业园调位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 (略) 涪城区自然资源局具文(绵自然资规设〔2022〕176号)说明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项 (略) 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川 (略) 示润智慧显示终端智能制造总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示润智慧显示终端智能制造总部基地项目
二、建设地点:绵阳工业园东区(涪城区石塘街道范家村1、2社)
三、建设单位:四川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世纪鑫海生态 (略)
五、项目概况:四川 (略) 拟在四川绵阳工业园东区(涪城区石塘街道范家村1、2社)实施示润智慧显示终端智能制造总部基地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51684.7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厂房,内部设置触摸屏生产车间(含开料车间、印刷车间、激光蚀刻车间、组合车间、激光切割车间、压合车间、贴合车间、脱泡车间、终检车间、包装车间等)、玻璃盖板生产车间(含开料车间、CNC后检验车间、曲面平片检验车间、热弯车间、治具房、化学钢化车间、物理钢化车间、清洗车间1、清洗车间2、平面印刷车间、曲面印刷车间、曲面检验车间、返修车间、终检车间等)、仓储工程(含原料库房、化学品库房、成品库房等),配套建设办公区、食堂、倒班宿舍、空气净化系统、制水室、环保工程(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危废间等)等公辅设施,2#厂房作为预留厂房。建成后,达到年产触摸屏100万片,玻璃盖板150万片的产能。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107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国家、 (略)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建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毕,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分类分质收集处理。玻璃盖板及触摸屏清洗废水(不含清洗剂)、平磨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拟建废水处理站(采用隔油+pH调节+沉淀池)处理,食堂废水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并排入预处理池处理;上述外排废水须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间接排放标准(未列明指标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吴家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尽量密闭。印刷机、网版擦拭工作区、丝印机、外观检查擦拭工作台上方设置集气罩,IR线(印刷后端的烘干线)设置集气管道,上述工序产生的挥发性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引至楼顶排放;激光刻蚀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激光切割产生的烟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须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储罐、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根据报告核算,以丝印烘烤车间、印刷烘烤车间、终检车间、激光蚀刻车间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开料机、印刷机、刻蚀机、切割机、铣床、磨平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玻璃、废边角料、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废物外售;沉淀污泥、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水性切削液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废硝酸钾、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化学品包装容器、沾染废有机溶剂无尘纸、废含油棉纱手套等危废分类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车间、危废间、化学品库房、污水处理系统及管道、事故池等重点区域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主要为石油醚、酒精、润滑油、玻璃水性切削液、清洗剂、环己酮、783异佛尔酮和硝基漆稀释剂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同时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厂房须按报告表要求设置导流沟渠、事故应急池和围堰,避免化学品及废水外排。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 (略) 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203-*-04-01-*]FGQB-0067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生态环境厅文件(川环建函〔2022〕46号)及《四川绵阳工业园调位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 (略) 涪城区自然资源局具文(绵自然资规设〔2022〕176号)说明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项 (略) 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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