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02-0716: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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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02-0716:13:3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略) 凤凰镇工业集中发展区供热三期项目

(略) 临淄区凤凰镇工业集中发展区

(略)

山东 (略)

项目建设2×26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用1备);配套建设锅炉的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化学水处理、循环水系统,储煤及输煤系统,炉灰、炉渣库及输送系统,电气及自控系统,锅炉主厂房等配套公用和辅助设施;2台锅炉及其环保设施互为备用;无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现有1×130t/h水煤浆锅炉作为事故备用热源,2×75t/h水煤浆锅炉拆除。

一、施工期间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好施工扬尘的精细化管控。对各扬尘点定期洒水,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粉状物料等集中存放并进行棚盖,设置围挡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污染。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运输土方过程中采取蓬盖及冲洗轮胎、挡板等措施,防止土料散落引发扬尘,并及时对路面进行清扫、洒水。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严格实行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完善事故水导排设施。控制事故排污。废水、雨水排放口设截断设施,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外排。

项目产生废水包括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主要包括锅炉排污水、化学水装置产生的浓水、反渗透反冲洗废水、混床再生产生的酸碱废水、脱硫废水、湿电除尘排污水、循环排污水等。湿电除尘排污水用于脱硫装置补充水。预处理后的脱硫废水、反渗透反冲洗废水、混床再生产生的酸碱废水,与化学水装置产生的浓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及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淄博 (略) 污水处理厂含盐废水处理单元处理。

三、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包括锅炉烟气及煤棚、转运站、碎煤楼、原煤仓、灰库、渣仓等含尘废气。燃用设计煤种,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措施(预留SCR脱硝装置安装区域)处理后,通过98m高排气筒(P1、P2)排放;1#转运站、2#转运站、碎煤楼含尘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20m、30m、20m高排气筒(P3、P4、P5)排放。采用封闭煤场及输煤系统,碎煤机室、转运站、煤仓间、灰仓等产尘点采取封闭或布袋除尘等扬尘控制措施。采用密闭车辆运输灰、渣等粉状物料,控制运输扬尘。

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厂区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区、物料储存区、污水管线、埋地管道、危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环保设施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废滤膜、废离子交换树脂、除尘器废布袋、脱硫废水预处理装置污泥、废矿物油、铁质杂物以及生活垃圾。锅炉灰渣、脱硫石膏、铁质杂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回收;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合法合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布袋、脱硫废水预处理装置污泥疑似危废,根据有关要求进行性质鉴别,并根据鉴定结果合法合规处置,鉴定前暂按危废管理。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

七、环境风险防控。企业进一步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完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立与园区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2

年产100吨合成烟碱、100吨烟草提取烟碱工艺技改项目

(略) 淄川区昆仑镇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

山东 (略)

山东海 (略)

在现有烟碱装置车间内对原200吨/年合成烟碱项目进行改造,建设年产100吨合成烟碱、100吨烟草提取烟碱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合成烟碱生产装置(除分子蒸馏设备不再使用外,其他生产装置均使用)、新建产品粗蒸釜、精馏塔,新建100吨/年烟草提取烟碱项目的烟碱提取装置,其他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调整现有合成烟碱运行时间(由年运行7200h,降为3600h),技改目建成后,现有200吨/年合成烟碱项目改为100吨/年合成烟碱、100吨/年烟草提取烟碱;100吨/年合成烟碱与100吨/年烟草提取烟碱不同时生产,年运行时间分别为3600h。

(一)施工期间要对各扬尘点定期洒水,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粉状物料等要集中存放并进行棚盖,并设置围挡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污染。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运输土方过程中要采取蓬盖及冲洗轮胎、挡板等措施,防止土料散落引发扬尘,并及时对路面进行清扫、洒水。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严格实行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确保施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雨污分流工作。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强化生产装置区的防渗措施。按报告书要求开展地下水、土壤动态监测,防治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正己烷水洗废水、萃取分层废水、超滤废水、尾气吸收废水、冷凝液分层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软化系统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等。正己烷水洗废水、尾气吸收废水、冷凝液分层废水等高浓度有机废水先去溶剂回收车间蒸出溶剂预处理,萃取分层高盐废水进MVR装置进行脱盐预处理,高浓、高盐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进污水处理站处理;超滤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进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软化系统排水与污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淄 (略) 处理。技改项目外排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 (略) (略) 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三)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生产装置工艺废气、罐区呼吸收集气及车间装置工作置换排气、车间储罐呼吸废气等环节产生的废气。工艺废气包括装置加料、反应、压滤、灌装等过程产生的挥发废气及蒸馏不凝气等。工艺废气及车间装置工作置换排气、车间储罐呼吸废气经车间配套预处理措施处理后,进现有RTO装置焚烧处理;罐区呼吸收集气直接进现有RTO装置焚烧处理;焚烧后废气通过烟气冷凝+两级碱洗+湿式电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米高DA006排气筒排放。

车间配套预处理措施主要为:不含氯有机废气经车间综合尾气处理措施进行预处理,具体处理措施为“1级盐水普冷(-6℃)+2级水喷淋+1级碱液吸收”;含二氯*烷有机废气进含氯有机废气预处理措施处理,具体处理措施为“1级循环水冷凝+1级水喷淋+1级碱喷淋+树脂吸附”。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中SO2、NOX、颗粒物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氯化氢、*醛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二噁英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3燃烧装置排放限值;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第Ⅱ时段标准;*醇、二氯*烷、正己烷、*醛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有机特征污染物限值。

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无组织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醛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氯化氢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精馏釜残液、蒸馏残液、正己烷溶剂回收釜残液、水洗水溶剂回收有机废液、废气处理冷凝回收废有机液、树脂脱附冷凝液、尾气吸收*醛废液、*醛废液、废活性炭、污泥、MVR结晶盐、MVR浓缩液、废润滑油、废包装材料、废滤布、烟草渣及生活垃圾等。其中,危险废物精馏釜残液、蒸馏残液、正己烷溶剂回收釜残液、水洗水溶剂回收有机废液、废气处理冷凝回收废有机液、树脂脱附冷凝液、尾气吸收*醛废液、*醛废液、废活性炭、污泥、MVR浓缩液、废润滑油、废包装材料、废滤布等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疑似危废烟草渣经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处理,如鉴定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如鉴定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MVR结晶盐成分与现有烟碱项目结晶盐成分相同,现有工程正在进行危险特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结晶盐属性,在鉴定结果出来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一般固废原料烟草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办公区和装置区设置的生活垃圾收集桶暂时贮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五)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建设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立与所在园区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

(七)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八)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通畅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及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建监控设施。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3

(略) 年产目年产3000吨大颗粒碳酸氢钠原料药技术改造项目

(略) 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 (略) 现有厂区内。

(略)

山东海 (略)

该项 (略) (略) 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 (略) 现有厂区内,拟建项目所生产 (略) 现有12亿袋直立式软袋输液项目的原料,是在现有输液项目基础上的产业链延伸。主要是依托现有2100平方米厂房( (略) 山 (略) 使用,公司搬迁后该车间闲置,目前作为仓库),对厂房内部进行改造,建设大颗粒碳酸氢钠生产线,配套建设二氧化碳储罐、化碱罐、碳化塔、离心机、干燥器等设备,设计最大产能为3000t/a,原辅材料及成品仓库、污水处理站、危险品库、制冷系统、纯水系统、循环水系统、事故水池等公辅设施依托在建的特色原料药智能制造项目,供电等依托现有工程。

一、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完善事故水导排设施。控制事故排污,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外排。

项目生产废水拟建项目废水主要是离心废水和淋洗水排水、车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质检化验废水、生活污水、循环系统排污水、纯化水制备装置外排水等。离心废水和淋洗水排水依托在建特色原料药项目配套MVR脱盐处理后的冷凝水进入在建特色原料药项目污水处理站;车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质检化验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在建特色原料药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再与循环系统排污水、纯化水制备装置外排水一并经污水管网排至齐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齐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二、废气污染防治。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是碳酸钠投料、碳酸氢钠干燥环节产生的含尘废气,投料废气、干燥废气经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4)排放,筒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产品包装工序和成品料仓产生的颗粒物等,通过成品料仓自带过滤式除尘器,车间包装区域和成品区域设置洁净厂房过滤系统,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控制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行后产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袋式除尘收尘及废布袋、MVR废盐、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生活垃圾等。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袋式除尘收尘及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MVR废盐、污水站生化污泥需进行属性鉴别,根据鉴别属性合规处置,鉴别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区、物料储存区、污水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埋地管道、危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环保设施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立与园区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七、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略) 凤凰镇工业集中发展区供热三期项目

(略) 临淄区凤凰镇工业集中发展区

(略)

山东 (略)

项目建设2×26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用1备);配套建设锅炉的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化学水处理、循环水系统,储煤及输煤系统,炉灰、炉渣库及输送系统,电气及自控系统,锅炉主厂房等配套公用和辅助设施;2台锅炉及其环保设施互为备用;无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现有1×130t/h水煤浆锅炉作为事故备用热源,2×75t/h水煤浆锅炉拆除。

一、施工期间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好施工扬尘的精细化管控。对各扬尘点定期洒水,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粉状物料等集中存放并进行棚盖,设置围挡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污染。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运输土方过程中采取蓬盖及冲洗轮胎、挡板等措施,防止土料散落引发扬尘,并及时对路面进行清扫、洒水。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严格实行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完善事故水导排设施。控制事故排污。废水、雨水排放口设截断设施,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外排。

项目产生废水包括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主要包括锅炉排污水、化学水装置产生的浓水、反渗透反冲洗废水、混床再生产生的酸碱废水、脱硫废水、湿电除尘排污水、循环排污水等。湿电除尘排污水用于脱硫装置补充水。预处理后的脱硫废水、反渗透反冲洗废水、混床再生产生的酸碱废水,与化学水装置产生的浓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及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淄博 (略) 污水处理厂含盐废水处理单元处理。

三、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包括锅炉烟气及煤棚、转运站、碎煤楼、原煤仓、灰库、渣仓等含尘废气。燃用设计煤种,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措施(预留SCR脱硝装置安装区域)处理后,通过98m高排气筒(P1、P2)排放;1#转运站、2#转运站、碎煤楼含尘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20m、30m、20m高排气筒(P3、P4、P5)排放。采用封闭煤场及输煤系统,碎煤机室、转运站、煤仓间、灰仓等产尘点采取封闭或布袋除尘等扬尘控制措施。采用密闭车辆运输灰、渣等粉状物料,控制运输扬尘。

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厂区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区、物料储存区、污水管线、埋地管道、危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环保设施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废滤膜、废离子交换树脂、除尘器废布袋、脱硫废水预处理装置污泥、废矿物油、铁质杂物以及生活垃圾。锅炉灰渣、脱硫石膏、铁质杂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回收;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合法合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布袋、脱硫废水预处理装置污泥疑似危废,根据有关要求进行性质鉴别,并根据鉴定结果合法合规处置,鉴定前暂按危废管理。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

七、环境风险防控。企业进一步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完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立与园区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2

年产100吨合成烟碱、100吨烟草提取烟碱工艺技改项目

(略) 淄川区昆仑镇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

山东 (略)

山东海 (略)

在现有烟碱装置车间内对原200吨/年合成烟碱项目进行改造,建设年产100吨合成烟碱、100吨烟草提取烟碱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合成烟碱生产装置(除分子蒸馏设备不再使用外,其他生产装置均使用)、新建产品粗蒸釜、精馏塔,新建100吨/年烟草提取烟碱项目的烟碱提取装置,其他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调整现有合成烟碱运行时间(由年运行7200h,降为3600h),技改目建成后,现有200吨/年合成烟碱项目改为100吨/年合成烟碱、100吨/年烟草提取烟碱;100吨/年合成烟碱与100吨/年烟草提取烟碱不同时生产,年运行时间分别为3600h。

(一)施工期间要对各扬尘点定期洒水,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粉状物料等要集中存放并进行棚盖,并设置围挡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污染。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运输土方过程中要采取蓬盖及冲洗轮胎、挡板等措施,防止土料散落引发扬尘,并及时对路面进行清扫、洒水。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严格实行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确保施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雨污分流工作。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强化生产装置区的防渗措施。按报告书要求开展地下水、土壤动态监测,防治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正己烷水洗废水、萃取分层废水、超滤废水、尾气吸收废水、冷凝液分层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软化系统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等。正己烷水洗废水、尾气吸收废水、冷凝液分层废水等高浓度有机废水先去溶剂回收车间蒸出溶剂预处理,萃取分层高盐废水进MVR装置进行脱盐预处理,高浓、高盐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进污水处理站处理;超滤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进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软化系统排水与污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淄 (略) 处理。技改项目外排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 (略) (略) 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三)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生产装置工艺废气、罐区呼吸收集气及车间装置工作置换排气、车间储罐呼吸废气等环节产生的废气。工艺废气包括装置加料、反应、压滤、灌装等过程产生的挥发废气及蒸馏不凝气等。工艺废气及车间装置工作置换排气、车间储罐呼吸废气经车间配套预处理措施处理后,进现有RTO装置焚烧处理;罐区呼吸收集气直接进现有RTO装置焚烧处理;焚烧后废气通过烟气冷凝+两级碱洗+湿式电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米高DA006排气筒排放。

车间配套预处理措施主要为:不含氯有机废气经车间综合尾气处理措施进行预处理,具体处理措施为“1级盐水普冷(-6℃)+2级水喷淋+1级碱液吸收”;含二氯*烷有机废气进含氯有机废气预处理措施处理,具体处理措施为“1级循环水冷凝+1级水喷淋+1级碱喷淋+树脂吸附”。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中SO2、NOX、颗粒物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氯化氢、*醛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二噁英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3燃烧装置排放限值;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第Ⅱ时段标准;*醇、二氯*烷、正己烷、*醛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有机特征污染物限值。

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无组织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醛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氯化氢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精馏釜残液、蒸馏残液、正己烷溶剂回收釜残液、水洗水溶剂回收有机废液、废气处理冷凝回收废有机液、树脂脱附冷凝液、尾气吸收*醛废液、*醛废液、废活性炭、污泥、MVR结晶盐、MVR浓缩液、废润滑油、废包装材料、废滤布、烟草渣及生活垃圾等。其中,危险废物精馏釜残液、蒸馏残液、正己烷溶剂回收釜残液、水洗水溶剂回收有机废液、废气处理冷凝回收废有机液、树脂脱附冷凝液、尾气吸收*醛废液、*醛废液、废活性炭、污泥、MVR浓缩液、废润滑油、废包装材料、废滤布等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疑似危废烟草渣经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处理,如鉴定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如鉴定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MVR结晶盐成分与现有烟碱项目结晶盐成分相同,现有工程正在进行危险特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结晶盐属性,在鉴定结果出来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一般固废原料烟草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办公区和装置区设置的生活垃圾收集桶暂时贮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五)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建设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立与所在园区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

(七)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八)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通畅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及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建监控设施。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3

(略) 年产目年产3000吨大颗粒碳酸氢钠原料药技术改造项目

(略) 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 (略) 现有厂区内。

(略)

山东海 (略)

该项 (略) (略) 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 (略) 现有厂区内,拟建项目所生产 (略) 现有12亿袋直立式软袋输液项目的原料,是在现有输液项目基础上的产业链延伸。主要是依托现有2100平方米厂房( (略) 山 (略) 使用,公司搬迁后该车间闲置,目前作为仓库),对厂房内部进行改造,建设大颗粒碳酸氢钠生产线,配套建设二氧化碳储罐、化碱罐、碳化塔、离心机、干燥器等设备,设计最大产能为3000t/a,原辅材料及成品仓库、污水处理站、危险品库、制冷系统、纯水系统、循环水系统、事故水池等公辅设施依托在建的特色原料药智能制造项目,供电等依托现有工程。

一、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完善事故水导排设施。控制事故排污,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外排。

项目生产废水拟建项目废水主要是离心废水和淋洗水排水、车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质检化验废水、生活污水、循环系统排污水、纯化水制备装置外排水等。离心废水和淋洗水排水依托在建特色原料药项目配套MVR脱盐处理后的冷凝水进入在建特色原料药项目污水处理站;车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质检化验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在建特色原料药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再与循环系统排污水、纯化水制备装置外排水一并经污水管网排至齐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齐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二、废气污染防治。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是碳酸钠投料、碳酸氢钠干燥环节产生的含尘废气,投料废气、干燥废气经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4)排放,筒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产品包装工序和成品料仓产生的颗粒物等,通过成品料仓自带过滤式除尘器,车间包装区域和成品区域设置洁净厂房过滤系统,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控制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行后产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袋式除尘收尘及废布袋、MVR废盐、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生活垃圾等。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袋式除尘收尘及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MVR废盐、污水站生化污泥需进行属性鉴别,根据鉴别属性合规处置,鉴别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区、物料储存区、污水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埋地管道、危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环保设施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立与园区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七、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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