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国有北海林场林业产业和生产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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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国有北海林场林业产业和生产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自然资源局:

报来《 (略)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红寺堡区国有北海林场林业产业和生产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自然资发〔2023〕1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2-*-64-02-*。相关专家对宁夏良景 (略) 编制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红寺堡区国有北海林场林业产业和生产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基本补全北海林场保障性苗圃基地、管护点生产生活用房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林场管理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完善林业产业体系,更好保护森林资源,促进自然生态良性循环,对实现林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北海林场。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特色经济林提质增效。对2500亩红梅杏经济林进行提质增效,包括修剪、打药、树穴除草、涂白、施肥;对洪沟南319-1蓄水池旁1000亩红梅杏、苹果树等进行养护,只提供复合肥;对现有23624株防护林养护;新增117盏太阳能杀虫灯;原有节灌设备维修;补植1000株红梅杏授粉树,品种为新疆吊干杏;种植苹果(烟富10)63.5亩;种植苹果(秦脆)9.94亩;种植红梅杏7.41亩;林下套种黄花菜7586㎡,并增加滴灌;

(二)建设保障性苗圃。洪沟南319-1蓄水池旁,新建培育109亩良种苗;改良复壮培育200亩。

(三)新建生产管护用房。新建护林点生产管护用房两处,第一处位于慈善林护林点,建筑面积117㎡、硬质铺装158㎡;第二处位于苗圃地洪沟南,建筑面积150㎡、硬质铺装55㎡。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762.3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709.2万元,其他费用45.58万元,基本预备费7.5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欠发达国有林场中央补助资金、2023年林木良种培育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四、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3月至2023年4月。

养护期为2023年3月至2023年11月。

五、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

红寺堡区国有北海林场林业产业和生产设施建设项目概算费用审定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国有北海林场林业产业和生产设施建设项目概算费用审定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建筑
工程费

设备
购置费

安装
工程费

其他
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680.59


28.61


709.2

1

经济林提质增效

315.97


28.61


344.58

1.1

慈善林经济林

202.85


10.9


213.75

1.2

高速收费站西侧经济林

14.15




14.15

1.3

洪沟南经济林

98.97


5.86


105.89

1.4

太阳能杀虫灯



11.85


11.85

2

保障性苗圃

191.91




191.91

3

生产管护用房

172.71




172.71

工程建设其他费





45.58

2.1

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费




8.00

8.00

2.2

建设管理费




0.71

0.71

2.3

工程勘察设计费

(包括地勘)




17.77

17.78

2.4

控制价编制及

招标代理费




4.97

4.98

2.5

工程监理费




10.66

10.67

2.6

工程结算及

预决算编审费




2.84

2.84

基本预备费





7.55






762.33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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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

报来《 (略)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红寺堡区国有北海林场林业产业和生产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自然资发〔2023〕1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2-*-64-02-*。相关专家对宁夏良景 (略) 编制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红寺堡区国有北海林场林业产业和生产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基本补全北海林场保障性苗圃基地、管护点生产生活用房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林场管理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完善林业产业体系,更好保护森林资源,促进自然生态良性循环,对实现林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北海林场。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特色经济林提质增效。对2500亩红梅杏经济林进行提质增效,包括修剪、打药、树穴除草、涂白、施肥;对洪沟南319-1蓄水池旁1000亩红梅杏、苹果树等进行养护,只提供复合肥;对现有23624株防护林养护;新增117盏太阳能杀虫灯;原有节灌设备维修;补植1000株红梅杏授粉树,品种为新疆吊干杏;种植苹果(烟富10)63.5亩;种植苹果(秦脆)9.94亩;种植红梅杏7.41亩;林下套种黄花菜7586㎡,并增加滴灌;

(二)建设保障性苗圃。洪沟南319-1蓄水池旁,新建培育109亩良种苗;改良复壮培育200亩。

(三)新建生产管护用房。新建护林点生产管护用房两处,第一处位于慈善林护林点,建筑面积117㎡、硬质铺装158㎡;第二处位于苗圃地洪沟南,建筑面积150㎡、硬质铺装55㎡。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762.3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709.2万元,其他费用45.58万元,基本预备费7.5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欠发达国有林场中央补助资金、2023年林木良种培育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四、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3月至2023年4月。

养护期为2023年3月至2023年11月。

五、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

红寺堡区国有北海林场林业产业和生产设施建设项目概算费用审定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国有北海林场林业产业和生产设施建设项目概算费用审定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建筑
工程费

设备
购置费

安装
工程费

其他
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680.59


28.61


709.2

1

经济林提质增效

315.97


28.61


344.58

1.1

慈善林经济林

202.85


10.9


213.75

1.2

高速收费站西侧经济林

14.15




14.15

1.3

洪沟南经济林

98.97


5.86


105.89

1.4

太阳能杀虫灯



11.85


11.85

2

保障性苗圃

191.91




191.91

3

生产管护用房

172.71




172.71

工程建设其他费





45.58

2.1

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费




8.00

8.00

2.2

建设管理费




0.71

0.71

2.3

工程勘察设计费

(包括地勘)




17.77

17.78

2.4

控制价编制及

招标代理费




4.97

4.98

2.5

工程监理费




10.66

10.67

2.6

工程结算及

预决算编审费




2.84

2.84

基本预备费





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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