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巷道改造工程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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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巷道改造工程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巷道改造工程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建交发〔2023〕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2-*-18-01-*。相关专家对重庆渝浩建 (略) 编制的《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巷道改造工程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通知》(红党农发〔2022〕18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部分村庄现有道路因使用时间较长、道路等级低且缺少养护,出现不同程度的病害,无法满足当下百姓的出行需求。实施该项目,将进一步完善村庄基础设施,优化农村路网结构,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新庄集乡东川村、白墩村、沙草墩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路线全长9.99km,其中:白墩村2.234km(1条路线)、东川村4.079km(2条路线)、沙草墩村3.677km(10条路线)。新建混凝土路面长1.729km;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长8.261km;涵洞264.4延米/34道,平面交叉57处;并配套安全设施等附属设施。本项目按照四级公路(Ⅱ类)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6.5/5.5/5.0/4.5/4.0m,路面宽度5.0/4.5/4.0/3.5/3.0m,新建混凝土路面结构层为18cm水泥混凝土+20cm级配砂砾,改造路段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层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基层利用原有混泥土路面。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718.06万元(劳务报酬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59.67万元,其他费用37.47万元,预备费用20.9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89万元,剩余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3月至2023年10月。

六、几点要求

(一)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要求实施本项目,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试行简易审批有关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但要建立完善村民参与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二是发放劳务报酬总额不得低于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中的要求,同时要参照当地农民工平均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劳务报酬指导标准,督促项目监理单位完善监理日志,如实记录每天参与人数,建立工资发放领取台账。三是新庄集乡人民政府要会同施工单位做好群众务工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协议,新庄集乡东川村、白墩村、红川村应在乡、村务公示栏对每批次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文件和相关影像资料应作为项目资料归档留存。四是严格执行《2021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工作指南(试行)》提出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三)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四)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五)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巷道改造工程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投资概算审定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巷道改造工程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

投资概算审定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投资(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其中:劳务报酬金额(万元)

劳务报酬占申报中央资金比例(%)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设备购置

其他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659.67




659.67

91.86

94

24.16

1

临时工程

1.35




1.35

0.19



2

路基工程

56.06




56.06

7.81

14.34

3.69

3

路面工程

505.01




505.01

70.33

57.24

14.71

4

桥梁涵洞工程

49.4




49.4

6.87

16.98

4.37

5

交叉工程

15.44




15.44

2.15

2.46

0.63

6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4.3




4.3

0.6

1.11

0.29

7

其他工程

2.89




2.89

0.4

1.87

0.48

8

专项费用

25.22




25.22

3.51



其他费用




37.47

37.47

5.23



1

建设工程监理费




10.55

10.55

1.47



2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4.99

4.99

0.69



3

初步设计编制费




2

2

0.28



4

工程勘察设计费




11.99

11.99

1.67



5

清单及控制价编审费




1.98

1.98

0.28



6

决算编审费




1.32

1.32

0.19



7

工程项目勘测定界报告费




2

2

0.28



8

工程保险费




2.64

2.64

0.37



预备费




20.92

20.92

2.91



总投资

659.67



58.39

718.06

100

94

24.16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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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巷道改造工程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建交发〔2023〕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2-*-18-01-*。相关专家对重庆渝浩建 (略) 编制的《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巷道改造工程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通知》(红党农发〔2022〕18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部分村庄现有道路因使用时间较长、道路等级低且缺少养护,出现不同程度的病害,无法满足当下百姓的出行需求。实施该项目,将进一步完善村庄基础设施,优化农村路网结构,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新庄集乡东川村、白墩村、沙草墩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路线全长9.99km,其中:白墩村2.234km(1条路线)、东川村4.079km(2条路线)、沙草墩村3.677km(10条路线)。新建混凝土路面长1.729km;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长8.261km;涵洞264.4延米/34道,平面交叉57处;并配套安全设施等附属设施。本项目按照四级公路(Ⅱ类)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6.5/5.5/5.0/4.5/4.0m,路面宽度5.0/4.5/4.0/3.5/3.0m,新建混凝土路面结构层为18cm水泥混凝土+20cm级配砂砾,改造路段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层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基层利用原有混泥土路面。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718.06万元(劳务报酬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59.67万元,其他费用37.47万元,预备费用20.9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89万元,剩余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3月至2023年10月。

六、几点要求

(一)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要求实施本项目,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试行简易审批有关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但要建立完善村民参与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二是发放劳务报酬总额不得低于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中的要求,同时要参照当地农民工平均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劳务报酬指导标准,督促项目监理单位完善监理日志,如实记录每天参与人数,建立工资发放领取台账。三是新庄集乡人民政府要会同施工单位做好群众务工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协议,新庄集乡东川村、白墩村、红川村应在乡、村务公示栏对每批次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文件和相关影像资料应作为项目资料归档留存。四是严格执行《2021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工作指南(试行)》提出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三)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四)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五)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巷道改造工程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投资概算审定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巷道改造工程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

投资概算审定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投资(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其中:劳务报酬金额(万元)

劳务报酬占申报中央资金比例(%)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设备购置

其他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659.67




659.67

91.86

94

24.16

1

临时工程

1.35




1.35

0.19



2

路基工程

56.06




56.06

7.81

14.34

3.69

3

路面工程

505.01




505.01

70.33

57.24

14.71

4

桥梁涵洞工程

49.4




49.4

6.87

16.98

4.37

5

交叉工程

15.44




15.44

2.15

2.46

0.63

6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4.3




4.3

0.6

1.11

0.29

7

其他工程

2.89




2.89

0.4

1.87

0.48

8

专项费用

25.22




25.22

3.51



其他费用




37.47

37.47

5.23



1

建设工程监理费




10.55

10.55

1.47



2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4.99

4.99

0.69



3

初步设计编制费




2

2

0.28



4

工程勘察设计费




11.99

11.99

1.67



5

清单及控制价编审费




1.98

1.98

0.28



6

决算编审费




1.32

1.32

0.19



7

工程项目勘测定界报告费




2

2

0.28



8

工程保险费




2.64

2.64

0.37



预备费




20.92

20.92

2.91



总投资

659.67



58.39

718.06

100

94

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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