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海格瑞热镀锌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环保配套新型能源产业优化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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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海格瑞热镀锌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环保配套新型能源产业优化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海格瑞热镀锌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环保配套新型能源产业优化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静海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海格 (略) 光伏环保配套新型能源产业优化升级项目

(略) 海格 (略)

(略) 静海区双塘镇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静陈路8号

力鸿集团之恒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略) 海格 (略) 光伏环保配套新型能源产业优化升级项目

, (略) 静海区双塘镇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静陈路8号,厂区占地面积66667.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对现有车间1和车间2内的热镀锌生产线进行改造; (2)新建1座机加工车间4,设置1条生产线进行光伏支架产品 的机加工生产;(3)在现有车间3内新建2条酸洗-热镀锌生产线,对车间4生产的光伏支架产品进行镀锌工作。项目不改变现有车间1和2的产品产能,新增年产热镀锌光伏支架5万吨。项 目建成后全厂年产热镀锌管塔8万吨、热镀锌钢构件12万吨、热镀锌光伏支架产品5万吨。

1、本项目3个车间内共设置4条酸洗-镀锌生产线(车间1和2各1条,车间3设2条),项目每座酸洗房配套设置3套酸雾吸收塔及3根15m高排气筒(共设置12座酸雾吸收塔及12根排气筒,均为2用1备),4座酸洗房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12座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1~3酸洗废气对应排气筒分别为P1-P3、P6-P8、P11-P13和P16-P18);镀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各生产线配套的“布袋除尘+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4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共设置4套“布袋除尘+水喷淋”装置,对应排气筒分别为P5、P10、P15和P20);锌锅加热和烘干使用燃气加热炉(均配备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燃气废气经 通过4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应排气筒分别为P4、P9、P14和 P19)。项目车间4气保焊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1排放;埋弧焊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激光切割(板材)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设备处理,处理后废气共同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2排放;毛刺切割、火焰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激光切割(管材、型材)和等离子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后经1 套水喷淋设备处理,处理后废气共同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3排放。

2、项目建成后全厂产生的酸洗后水洗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处理能力2m3/h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中和曝 气+多级竖流沉淀+板框压滤”)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共同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放排入厂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双塘五金制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其中,废外包装物、金属废料、废焊丝、锌底渣、机加工过程除尘灰和机加工含尘废气治理设施废布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定期清运处理或外售处置; (略) 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废酸、废酸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含铁泥饼、锌浮渣、废布袋(沾染锌尘)、冷却槽槽渣、锌灰、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沾染性废物、辅助材料产生的沾染性包装物、助镀槽渣和废切削液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去向明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 (略) 环保局《 (略) 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4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海格瑞热镀锌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环保配套新型能源产业优化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静海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海格 (略) 光伏环保配套新型能源产业优化升级项目

(略) 海格 (略)

(略) 静海区双塘镇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静陈路8号

力鸿集团之恒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略) 海格 (略) 光伏环保配套新型能源产业优化升级项目

, (略) 静海区双塘镇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静陈路8号,厂区占地面积66667.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对现有车间1和车间2内的热镀锌生产线进行改造; (2)新建1座机加工车间4,设置1条生产线进行光伏支架产品 的机加工生产;(3)在现有车间3内新建2条酸洗-热镀锌生产线,对车间4生产的光伏支架产品进行镀锌工作。项目不改变现有车间1和2的产品产能,新增年产热镀锌光伏支架5万吨。项 目建成后全厂年产热镀锌管塔8万吨、热镀锌钢构件12万吨、热镀锌光伏支架产品5万吨。

1、本项目3个车间内共设置4条酸洗-镀锌生产线(车间1和2各1条,车间3设2条),项目每座酸洗房配套设置3套酸雾吸收塔及3根15m高排气筒(共设置12座酸雾吸收塔及12根排气筒,均为2用1备),4座酸洗房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12座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1~3酸洗废气对应排气筒分别为P1-P3、P6-P8、P11-P13和P16-P18);镀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各生产线配套的“布袋除尘+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4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共设置4套“布袋除尘+水喷淋”装置,对应排气筒分别为P5、P10、P15和P20);锌锅加热和烘干使用燃气加热炉(均配备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燃气废气经 通过4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应排气筒分别为P4、P9、P14和 P19)。项目车间4气保焊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1排放;埋弧焊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激光切割(板材)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设备处理,处理后废气共同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2排放;毛刺切割、火焰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激光切割(管材、型材)和等离子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后经1 套水喷淋设备处理,处理后废气共同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3排放。

2、项目建成后全厂产生的酸洗后水洗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处理能力2m3/h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中和曝 气+多级竖流沉淀+板框压滤”)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共同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放排入厂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双塘五金制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其中,废外包装物、金属废料、废焊丝、锌底渣、机加工过程除尘灰和机加工含尘废气治理设施废布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定期清运处理或外售处置; (略) 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废酸、废酸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含铁泥饼、锌浮渣、废布袋(沾染锌尘)、冷却槽槽渣、锌灰、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沾染性废物、辅助材料产生的沾染性包装物、助镀槽渣和废切削液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去向明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 (略) 环保局《 (略) 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4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海格瑞热镀锌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环保配套新型能源产业优化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静海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海格 (略) 光伏环保配套新型能源产业优化升级项目

(略) 海格 (略)

(略) 静海区双塘镇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静陈路8号

力鸿集团之恒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略) 海格 (略) 光伏环保配套新型能源产业优化升级项目

, (略) 静海区双塘镇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静陈路8号,厂区占地面积66667.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对现有车间1和车间2内的热镀锌生产线进行改造; (2)新建1座机加工车间4,设置1条生产线进行光伏支架产品 的机加工生产;(3)在现有车间3内新建2条酸洗-热镀锌生产线,对车间4生产的光伏支架产品进行镀锌工作。项目不改变现有车间1和2的产品产能,新增年产热镀锌光伏支架5万吨。项 目建成后全厂年产热镀锌管塔8万吨、热镀锌钢构件12万吨、热镀锌光伏支架产品5万吨。

1、本项目3个车间内共设置4条酸洗-镀锌生产线(车间1和2各1条,车间3设2条),项目每座酸洗房配套设置3套酸雾吸收塔及3根15m高排气筒(共设置12座酸雾吸收塔及12根排气筒,均为2用1备),4座酸洗房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12座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1~3酸洗废气对应排气筒分别为P1-P3、P6-P8、P11-P13和P16-P18);镀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各生产线配套的“布袋除尘+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4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共设置4套“布袋除尘+水喷淋”装置,对应排气筒分别为P5、P10、P15和P20);锌锅加热和烘干使用燃气加热炉(均配备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燃气废气经 通过4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应排气筒分别为P4、P9、P14和 P19)。项目车间4气保焊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1排放;埋弧焊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激光切割(板材)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设备处理,处理后废气共同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2排放;毛刺切割、火焰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激光切割(管材、型材)和等离子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后经1 套水喷淋设备处理,处理后废气共同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3排放。

2、项目建成后全厂产生的酸洗后水洗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处理能力2m3/h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中和曝 气+多级竖流沉淀+板框压滤”)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共同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放排入厂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双塘五金制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其中,废外包装物、金属废料、废焊丝、锌底渣、机加工过程除尘灰和机加工含尘废气治理设施废布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定期清运处理或外售处置; (略) 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废酸、废酸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含铁泥饼、锌浮渣、废布袋(沾染锌尘)、冷却槽槽渣、锌灰、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沾染性废物、辅助材料产生的沾染性包装物、助镀槽渣和废切削液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去向明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 (略) 环保局《 (略) 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4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海格瑞热镀锌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环保配套新型能源产业优化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静海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海格 (略) 光伏环保配套新型能源产业优化升级项目

(略) 海格 (略)

(略) 静海区双塘镇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静陈路8号

力鸿集团之恒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略) 海格 (略) 光伏环保配套新型能源产业优化升级项目

, (略) 静海区双塘镇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静陈路8号,厂区占地面积66667.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对现有车间1和车间2内的热镀锌生产线进行改造; (2)新建1座机加工车间4,设置1条生产线进行光伏支架产品 的机加工生产;(3)在现有车间3内新建2条酸洗-热镀锌生产线,对车间4生产的光伏支架产品进行镀锌工作。项目不改变现有车间1和2的产品产能,新增年产热镀锌光伏支架5万吨。项 目建成后全厂年产热镀锌管塔8万吨、热镀锌钢构件12万吨、热镀锌光伏支架产品5万吨。

1、本项目3个车间内共设置4条酸洗-镀锌生产线(车间1和2各1条,车间3设2条),项目每座酸洗房配套设置3套酸雾吸收塔及3根15m高排气筒(共设置12座酸雾吸收塔及12根排气筒,均为2用1备),4座酸洗房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12座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1~3酸洗废气对应排气筒分别为P1-P3、P6-P8、P11-P13和P16-P18);镀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各生产线配套的“布袋除尘+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4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共设置4套“布袋除尘+水喷淋”装置,对应排气筒分别为P5、P10、P15和P20);锌锅加热和烘干使用燃气加热炉(均配备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燃气废气经 通过4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应排气筒分别为P4、P9、P14和 P19)。项目车间4气保焊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1排放;埋弧焊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激光切割(板材)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设备处理,处理后废气共同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2排放;毛刺切割、火焰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激光切割(管材、型材)和等离子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后经1 套水喷淋设备处理,处理后废气共同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3排放。

2、项目建成后全厂产生的酸洗后水洗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处理能力2m3/h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中和曝 气+多级竖流沉淀+板框压滤”)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共同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放排入厂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双塘五金制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其中,废外包装物、金属废料、废焊丝、锌底渣、机加工过程除尘灰和机加工含尘废气治理设施废布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定期清运处理或外售处置; (略) 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废酸、废酸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含铁泥饼、锌浮渣、废布袋(沾染锌尘)、冷却槽槽渣、锌灰、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沾染性废物、辅助材料产生的沾染性包装物、助镀槽渣和废切削液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去向明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 (略) 环保局《 (略) 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4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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