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申耕园生态农场有限公司申耕园立体种养循环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的公告
安徽申耕园生态农场有限公司申耕园立体种养循环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3年2月3日-2023年2月17日)。
通讯地址: (略) 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主楼A栋2003室
联系电话:056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 情况 |
1 | 安徽申 (略) 申耕园立体种养循环生态项目 | (略) 郊区老洲镇罗墩村娱乐组、跃进组、河圩组、朱圩组 | 安徽申 (略) | 安徽 (略) | 申耕园立体种养循环生态项 (略) 郊区老洲镇罗墩村,本项目分三期实施,一期占地面积70666.7m2,建设饲料库、鸭舍、孵化中心、兽医室、员工生活与消毒区、固粪堆肥区、污水处理站等相关厂房及设施,一期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蛋6000万余枚的养殖生产规模;二期主要建设种植大棚;三期主要建设鸭场及农事体验教学房。本次评价仅针对一期项目。 | (1)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养殖废水包括鸭舍、孵化中心冲洗废水、游泳池废水、堆肥渗滤液、化制冷凝水。自建1座设计处理能力60t/d的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生物处理”工艺,厌氧发酵形成的沼液全部用作农田施肥,不外排。 (2)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恶臭和颗粒物,恶臭主要成分是NH3和H2S。通过“优化饲料+安装除臭系统+喷洒除臭剂+水帘降温除臭+加强绿化”的方式处理鸭舍产生的恶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固粪堆肥区和无害化处置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引至1套生物除臭塔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恶臭气体通过在污水处理设施旁、固粪堆肥区大棚旁和无害化处置车间旁喷洒除臭剂和加强绿化进行净化,净化后无组织排放。有机肥车间为密闭车间,对破碎、筛分、烘干等废气产生点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袋式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处理效率95%),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前设备尽量放于室内,增加消声器和隔声罩、距离衰减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4)经固液分离后的鸭粪、鸭饲养过程的饲料残渣、厌氧发酵形成的沼渣,均送至固粪堆肥区进行堆肥,堆肥后形成的有机肥基质外售给有机肥厂加工;残次品蛋收集后统一外售制作蛋液;病死鸭产生后先在冷库冷冻,每个月集中将病死鸭运至场内无害化处置车间集中处置;废脱硫剂由厂家定期回收;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5)坚持“注重源头控制、强化监测手段、污水集中处理、完善应急响应系统建设”的原则,采取主动控制,避免防渗措施失效事故的发生,严防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6)建设单位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沼气柜旁严禁存放其它可燃气瓶和油脂类物品,设置警示标牌,规范管理,落实防火、防爆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加强污水处理站管理,污水处理站定期检修,设置事故应急池,防止事故废水排放。严格执行环评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开展设备维护,保证其有效运行和去除效率;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3年2月3日-2023年2月17日)。
通讯地址: (略) 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主楼A栋2003室
联系电话:056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 情况 |
1 | 安徽申 (略) 申耕园立体种养循环生态项目 | (略) 郊区老洲镇罗墩村娱乐组、跃进组、河圩组、朱圩组 | 安徽申 (略) | 安徽 (略) | 申耕园立体种养循环生态项 (略) 郊区老洲镇罗墩村,本项目分三期实施,一期占地面积70666.7m2,建设饲料库、鸭舍、孵化中心、兽医室、员工生活与消毒区、固粪堆肥区、污水处理站等相关厂房及设施,一期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蛋6000万余枚的养殖生产规模;二期主要建设种植大棚;三期主要建设鸭场及农事体验教学房。本次评价仅针对一期项目。 | (1)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养殖废水包括鸭舍、孵化中心冲洗废水、游泳池废水、堆肥渗滤液、化制冷凝水。自建1座设计处理能力60t/d的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生物处理”工艺,厌氧发酵形成的沼液全部用作农田施肥,不外排。 (2)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恶臭和颗粒物,恶臭主要成分是NH3和H2S。通过“优化饲料+安装除臭系统+喷洒除臭剂+水帘降温除臭+加强绿化”的方式处理鸭舍产生的恶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固粪堆肥区和无害化处置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引至1套生物除臭塔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恶臭气体通过在污水处理设施旁、固粪堆肥区大棚旁和无害化处置车间旁喷洒除臭剂和加强绿化进行净化,净化后无组织排放。有机肥车间为密闭车间,对破碎、筛分、烘干等废气产生点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袋式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处理效率95%),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前设备尽量放于室内,增加消声器和隔声罩、距离衰减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4)经固液分离后的鸭粪、鸭饲养过程的饲料残渣、厌氧发酵形成的沼渣,均送至固粪堆肥区进行堆肥,堆肥后形成的有机肥基质外售给有机肥厂加工;残次品蛋收集后统一外售制作蛋液;病死鸭产生后先在冷库冷冻,每个月集中将病死鸭运至场内无害化处置车间集中处置;废脱硫剂由厂家定期回收;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5)坚持“注重源头控制、强化监测手段、污水集中处理、完善应急响应系统建设”的原则,采取主动控制,避免防渗措施失效事故的发生,严防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6)建设单位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沼气柜旁严禁存放其它可燃气瓶和油脂类物品,设置警示标牌,规范管理,落实防火、防爆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加强污水处理站管理,污水处理站定期检修,设置事故应急池,防止事故废水排放。严格执行环评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开展设备维护,保证其有效运行和去除效率;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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