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苏南成品油管道镇江312段迁改工程(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苏南成品油管道镇江312段迁改工程(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国家石油天 (略) 华东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苏南成品油管道镇江312段迁改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宝华镇312国道沿线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略) 宝华镇312国道改扩建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迁建管道全长11.5公里,管径406.4毫米,设计压力10兆帕。项目起点宝华镇爱民加油站东侧,终点位于宝华镇红门楼村东北侧,不涉及站场、阀室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态保护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与312国道改造工程衔接,避免重复开挖。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对地表水体扰动和植被破坏。项目不设置取土场和弃土场,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避免雨天和大风天开挖施工作业。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复绿等生态恢复措施,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2、废水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水处理措施。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沿线民宿或旅馆。定向钻穿越施工产生的废泥浆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洒水、扬尘等,不外排。新建管道试压、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标准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3、废气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洒水等降尘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易起尘物料运输车辆应加盖防逸散,运输车辆主干道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 4、噪声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设置围挡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临近居民等敏感目标区域禁止夜间施工作业,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5、固废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置措施。定向钻施工产生的废弃泥浆经PH调节+自然干化处理后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拆除的旧管道交由专业单位处置。旧管道处置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水、施工机械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6、环境风险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穿越生态敏感区的,要优化施工工艺、定期巡线检测。按照《报废油气长输管道处置技术规范》(SY/T?7413-2018)等有关规定,实施旧管道封堵、处置,编制旧管道处置专项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制订专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并与当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衔接。加强运营期管理,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并落实防范措施,避免发生重大环境风险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于2022年3月17日~2022年3月30日在梦溪论坛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于2022年5月24日~2022年6月7日在梦溪论坛网站、报纸公开和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2022年10月12日~2022年9月26日在梦溪论坛网站上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行政服务处 固话:0511-* 通讯地址: (略) 冠城路8号,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3年2月9日—2023年2月15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国家石油天 (略) 华东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苏南成品油管道镇江312段迁改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宝华镇312国道沿线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略) 宝华镇312国道改扩建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迁建管道全长11.5公里,管径406.4毫米,设计压力10兆帕。项目起点宝华镇爱民加油站东侧,终点位于宝华镇红门楼村东北侧,不涉及站场、阀室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态保护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与312国道改造工程衔接,避免重复开挖。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对地表水体扰动和植被破坏。项目不设置取土场和弃土场,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避免雨天和大风天开挖施工作业。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复绿等生态恢复措施,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2、废水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水处理措施。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沿线民宿或旅馆。定向钻穿越施工产生的废泥浆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洒水、扬尘等,不外排。新建管道试压、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标准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3、废气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洒水等降尘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易起尘物料运输车辆应加盖防逸散,运输车辆主干道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 4、噪声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设置围挡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临近居民等敏感目标区域禁止夜间施工作业,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5、固废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置措施。定向钻施工产生的废弃泥浆经PH调节+自然干化处理后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拆除的旧管道交由专业单位处置。旧管道处置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水、施工机械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6、环境风险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穿越生态敏感区的,要优化施工工艺、定期巡线检测。按照《报废油气长输管道处置技术规范》(SY/T?7413-2018)等有关规定,实施旧管道封堵、处置,编制旧管道处置专项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制订专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并与当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衔接。加强运营期管理,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并落实防范措施,避免发生重大环境风险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于2022年3月17日~2022年3月30日在梦溪论坛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于2022年5月24日~2022年6月7日在梦溪论坛网站、报纸公开和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2022年10月12日~2022年9月26日在梦溪论坛网站上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行政服务处 固话:0511-* 通讯地址: (略) 冠城路8号,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3年2月9日—2023年2月15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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