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伟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吹塑3000万个塑料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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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伟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吹塑3000万个塑料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略) (略) 年吹塑3000万个

塑料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11月18日, (略) (略) 根据《 (略) (略) 年吹塑3000万个塑料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 (略) (略) (建设单位)、厦门 (略) (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的介绍,审阅有关验收申报材料,现场检查生产及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经认真讨论和评议,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年吹塑3000万个塑料瓶项 (略) (略) 海口镇牛宅村, (略) 一色 (略) 的厂房,总租赁厂房面积2000m2。从事塑料瓶的生产加工,年吹塑3000万个塑料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以及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委托福建 (略) 编制《 (略) (略) 年吹塑3000万个塑料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21年6月7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批文号为融环评表【2021】63号。已经申请申领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59Q001W。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经现场勘察,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其批复内容基本一致。故此次依照《 (略) (略) 年吹塑3000万个塑料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环评批复对年吹塑3000万个塑料瓶项目及其配套环保设施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本项目建设地点、工艺、规模基本与环评批复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经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注塑和吹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企业设独立、密闭破碎车间,破碎机密封加盖,粉尘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经收集后引至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P2)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边角料、不合格品和包装固废,破碎后回用。

2、危险废物

①废机油 设备维护年产生的废油量约为 0.5t/a, (略) (略) 处置。②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后的废活性炭量约为0.6384t/a, (略) (略) 处置。

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工人运至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经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吹塑废气的非*烷总烃浓度出口最大值:0.91mg/m3,处理效率57.4%。《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厨房油烟的浓度出口最大值0.055mg/m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排放标准限值。厂界的颗粒物的浓度最大值为:0.468mg/m3。厂界的非*烷总烃的浓度最大值为:0.94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三)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测得昼间厂界噪声结果值为60~64dB(A),夜间厂界噪声结果值为:41.7~57.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08)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

4.1、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总产生量约为21.8t/a,破碎后重复利用。废包装材料,总产生量约为1t/a, (略) 。

4.2、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HW49(900-039-49),产生量约为0.6t/a;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空桶HW08(900-249-08)产生量约为0.5t/ (略) (略) 处置。

4.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工人运至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处理。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允许排放总量指标:按照年产4500小时计算,废气VOCS总量是0.045t/a,符合总量控制0.0456t/a。

、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以及环评文件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根据厦门 (略) 提供的监测报告,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排放限值。经企业整改后,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按照VOCS管理要求完善处理设备的公示牌;做好废气处理设备的运行台账,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2、做好危险废物台账登记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见附件验收会议签到表。

(略) (略)

2021年11月18日

(略) (略) 年吹塑3000万个

塑料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11月18日, (略) (略) 根据《 (略) (略) 年吹塑3000万个塑料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 (略) (略) (建设单位)、厦门 (略) (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的介绍,审阅有关验收申报材料,现场检查生产及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经认真讨论和评议,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年吹塑3000万个塑料瓶项 (略) (略) 海口镇牛宅村, (略) 一色 (略) 的厂房,总租赁厂房面积2000m2。从事塑料瓶的生产加工,年吹塑3000万个塑料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以及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委托福建 (略) 编制《 (略) (略) 年吹塑3000万个塑料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21年6月7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批文号为融环评表【2021】63号。已经申请申领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59Q001W。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经现场勘察,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其批复内容基本一致。故此次依照《 (略) (略) 年吹塑3000万个塑料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环评批复对年吹塑3000万个塑料瓶项目及其配套环保设施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本项目建设地点、工艺、规模基本与环评批复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经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注塑和吹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企业设独立、密闭破碎车间,破碎机密封加盖,粉尘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经收集后引至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P2)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边角料、不合格品和包装固废,破碎后回用。

2、危险废物

①废机油 设备维护年产生的废油量约为 0.5t/a, (略) (略) 处置。②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后的废活性炭量约为0.6384t/a, (略) (略) 处置。

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工人运至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经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吹塑废气的非*烷总烃浓度出口最大值:0.91mg/m3,处理效率57.4%。《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厨房油烟的浓度出口最大值0.055mg/m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排放标准限值。厂界的颗粒物的浓度最大值为:0.468mg/m3。厂界的非*烷总烃的浓度最大值为:0.94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三)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测得昼间厂界噪声结果值为60~64dB(A),夜间厂界噪声结果值为:41.7~57.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08)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

4.1、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总产生量约为21.8t/a,破碎后重复利用。废包装材料,总产生量约为1t/a, (略) 。

4.2、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HW49(900-039-49),产生量约为0.6t/a;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空桶HW08(900-249-08)产生量约为0.5t/ (略) (略) 处置。

4.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工人运至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处理。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允许排放总量指标:按照年产4500小时计算,废气VOCS总量是0.045t/a,符合总量控制0.0456t/a。

、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以及环评文件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根据厦门 (略) 提供的监测报告,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排放限值。经企业整改后,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按照VOCS管理要求完善处理设备的公示牌;做好废气处理设备的运行台账,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2、做好危险废物台账登记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见附件验收会议签到表。

(略) (略)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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