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港市区港区新港作业区二期工程项目(第二
淮安港市区港区新港作业区二期工程项目(第二
下载:附件
(略) (略) (略) 区港区新港作业区
二期工程项目(第二阶段综合楼)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27
日共2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淮安港市区港区新港作业区二期工程项目(第二阶段综合楼)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批复文号:苏环审[2013]11号
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港路18号
项目概况:本次仅针对已建 (略)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港路18号,淮安港市区港区新港作业区二期工程项目(第二阶段综合楼)项目建设已经完毕,现已投入试运行,环保“三同时”措施均已落实,环境保护设施试运行正常,并通过竣工验收监测(调查),能够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刘总
联系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港路18号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发布时间: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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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略) 区港区新港作业区
二期工程项目(第二阶段综合楼)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27
日共2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淮安港市区港区新港作业区二期工程项目(第二阶段综合楼)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批复文号:苏环审[2013]11号
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港路18号
项目概况:本次仅针对已建 (略)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港路18号,淮安港市区港区新港作业区二期工程项目(第二阶段综合楼)项目建设已经完毕,现已投入试运行,环保“三同时”措施均已落实,环境保护设施试运行正常,并通过竣工验收监测(调查),能够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刘总
联系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港路18号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发布时间: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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