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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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为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效能,持续推进诚信统计建设,加强法治队*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深入学法治思想。旗统计局召开3次党组理论学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和《法治思想学法治思想贯穿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切实增强依法治统工作的政治性。全年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重点工作2次。

  (三)切实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旗统计局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组长,定期研究部署本局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难点工作,做到对统计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发挥领导的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全年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工作4次,召开专题学。

  (四)对社会公众开展普法行动。充分利用党员固定活动日、“6·14”信用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民法典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全年组织普法宣传活动5次,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册,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懂法、守法”良好氛围。

  三、全面履行统计部门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开展数据质量专项核查。各专业股室对全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等进行实地数据质量核实,对全旗2021年以来11家新增“四上”单位、9家退库单位,102个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个退库项目进行了数据核查。加强月度、季度、年度上报数据质量审核和查询力度,对数据波动较大而且缺乏支撑的企业进行查询说明,对数据质量有问题的企业要求及时整改。今年以来,共核查企业36家,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统计数据真实性。

  (二)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组建由局分管领导、统计执法监督股与相关业务股室共同组成的合法性审核机构, (略) 旗相关业务培训。及时清理《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略) 令第752号)中相关规范性文件,坚持“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逐项研究清理,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的精神、原则和规定相一致。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力度。在总结历年经验的基础上,周密制定年度执法计划,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发挥牵头部门作用, (略) 场监管局等单位,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为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提供坚强保障。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35家,立案处罚5家。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在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开统计信息资料,公布权责清单、办事流程、办事标准、监督方式等信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根据旗政务服务局有关要求,委托授权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梳理、公布、编制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完成与旗政府服务网事项清单库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关联,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办理事项登记制度、限时办结制和一站式服务等要求。

  总的来看,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用法治思想指导统计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意识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防惩统计造假的任务依然艰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始终将夯实思想作为行动的“催化剂”。将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以及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再学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咨询服务,并在今后对全旗统计法律知识培训和法治宣传等工作中起到积极作用。

  (三)始终将学习成效作为行动的“校验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抓好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等多层面的学法用法,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民统计法治意识。

为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效能,持续推进诚信统计建设,加强法治队*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深入学法治思想。旗统计局召开3次党组理论学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和《法治思想学法治思想贯穿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切实增强依法治统工作的政治性。全年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重点工作2次。

  (三)切实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旗统计局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组长,定期研究部署本局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难点工作,做到对统计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发挥领导的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全年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工作4次,召开专题学。

  (四)对社会公众开展普法行动。充分利用党员固定活动日、“6·14”信用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民法典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全年组织普法宣传活动5次,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册,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懂法、守法”良好氛围。

  三、全面履行统计部门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开展数据质量专项核查。各专业股室对全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等进行实地数据质量核实,对全旗2021年以来11家新增“四上”单位、9家退库单位,102个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个退库项目进行了数据核查。加强月度、季度、年度上报数据质量审核和查询力度,对数据波动较大而且缺乏支撑的企业进行查询说明,对数据质量有问题的企业要求及时整改。今年以来,共核查企业36家,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统计数据真实性。

  (二)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组建由局分管领导、统计执法监督股与相关业务股室共同组成的合法性审核机构, (略) 旗相关业务培训。及时清理《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略) 令第752号)中相关规范性文件,坚持“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逐项研究清理,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的精神、原则和规定相一致。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力度。在总结历年经验的基础上,周密制定年度执法计划,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发挥牵头部门作用, (略) 场监管局等单位,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为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提供坚强保障。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35家,立案处罚5家。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在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开统计信息资料,公布权责清单、办事流程、办事标准、监督方式等信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根据旗政务服务局有关要求,委托授权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梳理、公布、编制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完成与旗政府服务网事项清单库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关联,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办理事项登记制度、限时办结制和一站式服务等要求。

  总的来看,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用法治思想指导统计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意识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防惩统计造假的任务依然艰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始终将夯实思想作为行动的“催化剂”。将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以及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再学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咨询服务,并在今后对全旗统计法律知识培训和法治宣传等工作中起到积极作用。

  (三)始终将学习成效作为行动的“校验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抓好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等多层面的学法用法,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民统计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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