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协同处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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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协同处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略) (采购人名称)就广安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协同处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项目采购货物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询价。

  • 采购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广安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协同处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
  • 服务范围:对广安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协同处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依托广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协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农业和林业活动产生的秸秆、落叶等)、餐厨垃圾、污泥处置及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2014)》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修改单标准6.1可以直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的“按照HJ/T228、HJ/T229、HJ/T276要求进行破碎毁形和消毒处理并满足消毒效果检验指标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感染性废物”统一开展协同处置环境影响效果评价,同时优化调整飞灰鳌合固化手段,取消水泥,增加螯合剂用量,有效减容,确保稳固化的飞灰检测合格后进入垃圾填埋场填埋,包括但不限于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并出具环境监测报告、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协同处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取得政府环保主管部门批复文件;遇特殊情况时,配合编制专题报告(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 实施地点: (略)
  •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协同处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
  • 建设资金:企业自筹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最高限价:40万元
  •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 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境内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且在该信用平台无扣分处罚及无失信记录(提供信用平台截图);

  • 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19-2021年或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个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或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整体项目编制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法有效合同,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公司章)的签署页,合同页骑缝章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及验收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 资质要求:具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相关资质。
  • 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在中标后能按相关承诺办理业务;

投标人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没有重大质量问题或缺陷;

投标 (略) 能源 (略) (略) 列为禁入供应商;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不诚信记录(即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因该网站未及时更新导致查询结果与实际不符,投标人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说明,该证明材料需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可。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询价响应人,于2023年2月9日9时00分至2023年2月13日17时00分登*阳光采购平台 (网址: http://**)参与项目报名并获取竞谈文件。

  •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 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价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14日10时00分, (略) 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15楼。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3年2月14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略) 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15楼。
  • 联系方式

采购人(全称): (略)

地 址: (略) (略) 岳池县普安镇S304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略) (采购人名称)就广安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协同处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项目采购货物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询价。

  • 采购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广安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协同处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
  • 服务范围:对广安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协同处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依托广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协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农业和林业活动产生的秸秆、落叶等)、餐厨垃圾、污泥处置及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2014)》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修改单标准6.1可以直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的“按照HJ/T228、HJ/T229、HJ/T276要求进行破碎毁形和消毒处理并满足消毒效果检验指标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感染性废物”统一开展协同处置环境影响效果评价,同时优化调整飞灰鳌合固化手段,取消水泥,增加螯合剂用量,有效减容,确保稳固化的飞灰检测合格后进入垃圾填埋场填埋,包括但不限于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并出具环境监测报告、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协同处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取得政府环保主管部门批复文件;遇特殊情况时,配合编制专题报告(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 实施地点: (略)
  •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协同处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
  • 建设资金:企业自筹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最高限价:40万元
  •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 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境内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且在该信用平台无扣分处罚及无失信记录(提供信用平台截图);

  • 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19-2021年或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个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或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整体项目编制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法有效合同,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公司章)的签署页,合同页骑缝章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及验收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 资质要求:具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相关资质。
  • 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在中标后能按相关承诺办理业务;

投标人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没有重大质量问题或缺陷;

投标 (略) 能源 (略) (略) 列为禁入供应商;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不诚信记录(即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因该网站未及时更新导致查询结果与实际不符,投标人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说明,该证明材料需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可。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询价响应人,于2023年2月9日9时00分至2023年2月13日17时00分登*阳光采购平台 (网址: http://**)参与项目报名并获取竞谈文件。

  •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 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价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14日10时00分, (略) 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15楼。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3年2月14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略) 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15楼。
  • 联系方式

采购人(全称): (略)

地 址: (略) (略) 岳池县普安镇S304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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