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8日关于阳城县众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留镇西封村煤矸石土地整治综合治理项目进行拟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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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8日关于阳城县众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留镇西封村煤矸石土地整治综合治理项目进行拟审查公示

20232月8日关于阳城县 (略) 北留镇西封村煤矸石土地整治综合治理项目进行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城县 (略) 北留镇西封村煤矸石土地整治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大厅(F08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阳城县 (略) 北留镇西封村煤矸石土地整治综合治理项目

(略) -阳城

阳城县 (略)

山西中环 (略)

本项目位于阳城县北留镇西封村与后窊村之间的自然荒沟内,项目实际占地总面积约3.36hm2,以沟谷中保留耕地为界分南北两段,总可充填容量约为67.64万m3,其中填充煤矸石量约为54.11万m3。该项目填充完成后顶部平台面积2.01hm2复垦为耕地,边坡及马道台阶1.29hm2复垦为乔灌草植被。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拦挡防护工程、排水工程(含截水沟、排水沟、导排水收集池等)、进场道路铺设改造,矸石填充工程、防自燃工程、覆土工程、边坡防护工程,土壤改良、复垦绿化及后期管护工程等。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一)强化生态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严格限定施工作业范围、施工路径,严禁破坏、占用耕地,不得向耕地排放垃圾及其他施工废物,禁止从耕地取土、向耕地弃土;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填充前场地底部剥离表土及边坡修整、场地扩容取土和坝体排水工程施工开挖土方均在场内分类堆存,严禁在项目界外进行堆弃,土堆周边设临时排水设施,采取密网遮盖进行防尘;设置多级边坡和马道台阶,控制场地整体坡度;场地覆土完成后,按要求进行土壤改良和培肥,建设单位需配备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场地复垦绿化后的植被抚育管护,保证成活率及生态恢复效果。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和运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运输道路要进行硬化、整修,设专用洒水车,对道路定期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和湿度;项目场地出入口设洗车平台;加强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规定的运矸路线进行运输,不得随意穿越村庄,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运输,不得超载;降低卸车落差,大风天气禁止作业;现场不得设置混泥土搅拌站,应使用商品混凝土;对作业面应适当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照《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通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前期工程施工场地附近设沉淀池,收集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不得外排;填充前,沟底黄土压实进行防渗,矸石分层填充和覆土压实;严格落实场地周边排水沟、底部排水涵洞的的建设,保证场外及场内雨水的顺利导排,避免浸泡矸石堆体;矸石填充过程做到矸石即堆即压,矸石层压实度不小于93%;洗车平台配设三级废水沉淀循环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洗车和场地抑尘,不外排;生活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抑尘洒水,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场地建设前期的表层剥离、场底扩容等采集土方,全部在场内分类集中存放,全部回用于场地后期覆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送至附近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运输时间,禁止午间、夜间作业运输;对各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运矸路线,运输车辆不得随意变更路线,减少鸣笛,确保本项目噪声对周边村庄居民不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和跟踪监测。建设施工前做好场地表层熟土的收集及存放,以用于后期表土覆盖及植被恢复;填充前对场地底部摊铺0.75m厚粘土压实,经夯实后作为防渗层;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及保养,防止漏油等。制定跟踪监测计划,设3个土壤跟踪监测点位,设2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位。

(七)严格项目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建立覆盖特征污染物和常规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建设单位应配设专门机构和人员,建立自燃预警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拦挡坝、截排水沟、排水涵洞等设计和施工,经安全验收后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生拦挡坝溃坝事故,落实应急预案,并及时清理废渣,进行生态恢复。

(八)加强入场填充物管控,除符合《报告书》中要求的煤矸石外,严禁中高硫、高硫煤矸石、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及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进入项目场地填充;规范填矸作业,严格落实由下至上分层堆放,矸石推平压实后喷洒石灰乳阻燃;加强填埋场地监管,严格落实相关防止矸石自燃措施;建设单位配备专门机构和人员,定期对矸石堆体进行测温等监测、监控,特别是雨季、高温等季节。

(九)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如与规划、国土、林业、水务等法律法规相悖或相关政策规定发生变更后,应及时到相应主管部门报备,取得同意后方可继续建设。

20232月8日关于阳城县 (略) 北留镇西封村煤矸石土地整治综合治理项目进行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城县 (略) 北留镇西封村煤矸石土地整治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大厅(F08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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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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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 (略) 北留镇西封村煤矸石土地整治综合治理项目

(略) -阳城

阳城县 (略)

山西中环 (略)

本项目位于阳城县北留镇西封村与后窊村之间的自然荒沟内,项目实际占地总面积约3.36hm2,以沟谷中保留耕地为界分南北两段,总可充填容量约为67.64万m3,其中填充煤矸石量约为54.11万m3。该项目填充完成后顶部平台面积2.01hm2复垦为耕地,边坡及马道台阶1.29hm2复垦为乔灌草植被。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拦挡防护工程、排水工程(含截水沟、排水沟、导排水收集池等)、进场道路铺设改造,矸石填充工程、防自燃工程、覆土工程、边坡防护工程,土壤改良、复垦绿化及后期管护工程等。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一)强化生态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严格限定施工作业范围、施工路径,严禁破坏、占用耕地,不得向耕地排放垃圾及其他施工废物,禁止从耕地取土、向耕地弃土;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填充前场地底部剥离表土及边坡修整、场地扩容取土和坝体排水工程施工开挖土方均在场内分类堆存,严禁在项目界外进行堆弃,土堆周边设临时排水设施,采取密网遮盖进行防尘;设置多级边坡和马道台阶,控制场地整体坡度;场地覆土完成后,按要求进行土壤改良和培肥,建设单位需配备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场地复垦绿化后的植被抚育管护,保证成活率及生态恢复效果。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和运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运输道路要进行硬化、整修,设专用洒水车,对道路定期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和湿度;项目场地出入口设洗车平台;加强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规定的运矸路线进行运输,不得随意穿越村庄,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运输,不得超载;降低卸车落差,大风天气禁止作业;现场不得设置混泥土搅拌站,应使用商品混凝土;对作业面应适当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照《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通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前期工程施工场地附近设沉淀池,收集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不得外排;填充前,沟底黄土压实进行防渗,矸石分层填充和覆土压实;严格落实场地周边排水沟、底部排水涵洞的的建设,保证场外及场内雨水的顺利导排,避免浸泡矸石堆体;矸石填充过程做到矸石即堆即压,矸石层压实度不小于93%;洗车平台配设三级废水沉淀循环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洗车和场地抑尘,不外排;生活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抑尘洒水,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场地建设前期的表层剥离、场底扩容等采集土方,全部在场内分类集中存放,全部回用于场地后期覆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送至附近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运输时间,禁止午间、夜间作业运输;对各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运矸路线,运输车辆不得随意变更路线,减少鸣笛,确保本项目噪声对周边村庄居民不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和跟踪监测。建设施工前做好场地表层熟土的收集及存放,以用于后期表土覆盖及植被恢复;填充前对场地底部摊铺0.75m厚粘土压实,经夯实后作为防渗层;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及保养,防止漏油等。制定跟踪监测计划,设3个土壤跟踪监测点位,设2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位。

(七)严格项目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建立覆盖特征污染物和常规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建设单位应配设专门机构和人员,建立自燃预警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拦挡坝、截排水沟、排水涵洞等设计和施工,经安全验收后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生拦挡坝溃坝事故,落实应急预案,并及时清理废渣,进行生态恢复。

(八)加强入场填充物管控,除符合《报告书》中要求的煤矸石外,严禁中高硫、高硫煤矸石、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及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进入项目场地填充;规范填矸作业,严格落实由下至上分层堆放,矸石推平压实后喷洒石灰乳阻燃;加强填埋场地监管,严格落实相关防止矸石自燃措施;建设单位配备专门机构和人员,定期对矸石堆体进行测温等监测、监控,特别是雨季、高温等季节。

(九)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如与规划、国土、林业、水务等法律法规相悖或相关政策规定发生变更后,应及时到相应主管部门报备,取得同意后方可继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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