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羽硕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磐石市羽硕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3-01-12 08: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3日(2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环保局综合楼

邮  编:*

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吉林明城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略) 中环 (略)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明城经济开发区,租赁吉林明城 (略) 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建设一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处理木耳菌袋废弃物约300吨、玉米秸秆2000吨,产出生物质颗粒2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木耳菌袋破碎、生物质破碎造粒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其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烘干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废塑料破碎、风选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并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其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要求;塑料颗粒挤出造粒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采用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确保其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要求。

(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进入吉林明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各类产噪设备应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四)废滤网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木耳菌袋经袋渣分离机处理后产生的塑料袋用来制造塑料颗粒;烘干炉布袋除尘灰外售作农肥;废机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

联系电话:0432-*

时间: 2023-01-12 08: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3日(2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环保局综合楼

邮  编:*

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吉林明城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略) 中环 (略)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明城经济开发区,租赁吉林明城 (略) 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建设一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处理木耳菌袋废弃物约300吨、玉米秸秆2000吨,产出生物质颗粒2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木耳菌袋破碎、生物质破碎造粒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其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烘干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废塑料破碎、风选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并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其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要求;塑料颗粒挤出造粒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采用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确保其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要求。

(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进入吉林明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各类产噪设备应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四)废滤网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木耳菌袋经袋渣分离机处理后产生的塑料袋用来制造塑料颗粒;烘干炉布袋除尘灰外售作农肥;废机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

联系电话:0432-*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