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意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绿色涂料及2万吨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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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意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绿色涂料及2万吨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况

(略)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园区钱塘江大道与池州路交叉口投资35000万元建设“年产3万吨绿色涂料及2万吨树脂项目”。本项目已于2022年5月12日获得由铜陵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备案文件(项目代码:2205-*-04-01-*)。由于企业考虑自身发展及后期规划等因素,该项目备案文件进行过一次调整,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产能未发生变化,仍沿用原备案文号及备案时间。环评以调整后的备案为评价依据。项目占地面积20017.56m2,主要建设1栋生产车间、2栋仓库、1栋综合楼、1栋辅助用房、1栋动力站、1栋控制室以及罐区等相关的配套措施,建设40条防腐涂料生产线、8条树脂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万吨绿色涂料、2万吨树脂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在采取适当的防治措施后,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不大。

2、运营期

(1)地表水环境:冷凝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检验室废水经过混凝沉淀+芬顿氧化处理后与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的职工生活污水、电加热蒸汽锅炉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一并进入生物接触氧化系统处理。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各类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铜陵钟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通过钟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胜利河,经顺安河汇入长江。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最终纳污水体长江的影响。

(2)废气:①树脂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二*苯、氨、硫化氢)采用一套“水雾器(酯化预处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粉料间、涂料车间、危废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二*苯、颗粒物)采用一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2)处理由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会产生影响。

(3)声环境:反应釜、兑稀釜、过滤机、真空泵、配料釜、分散釜、砂磨机、调漆釜、分散剂、空压机、风机等各种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废滤芯、滤渣、废活性炭等固体废物若处理不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论结论

1、废水:从接管水质要求、接管范围、接管量等方面考虑,本项目废水纳入铜陵钟顺污水处理厂可行,经铜陵钟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排入胜利河,经顺安河汇入长江,尾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不会降低现有水环境功能级别。

2、废气

(1)树脂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一套“水雾器(酯化预处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以及《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相关限值要求。

(2)粉料间、涂料车间、危废库废气采用一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2)处理由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

3、噪声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空压机及各类水泵等设备。通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以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

①一般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除尘灰回用于生产;普通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并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②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滤渣、废原料包桶、危险废原料包装袋、检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废陶瓷催化剂、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润滑油及包装桶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的相关要求,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Ⅲ。根据事故统计和风险识别,确定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最大可信事故为储罐区的储罐破裂,造成物料泄露、爆炸等次生环境事故。

本项目在发生物料泄漏等安全事故时,通过迅速切断排放口与外界的联系,可确保消防废水和事故冲洗废水不通过雨水管网进入外界水环境,避免发生伴生水污染事故。同时,也避免了废水通过开发区水体对胜利河、顺安河的污染。同时,企业须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培训和向公众普及安全知识,确保一旦出现事故能果断启动应急反应计划及时地应对尽量减轻事故危害。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本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和下载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nw-UM3kDSjLMIwzhA 提取码:p8m3

公众可通过本链接及下方链接查阅或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可联系建设单位至其办公场所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填好后请联系建设单位并邮寄至其办公所在地(应以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建设单位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园区钱塘江大道于池州路交叉口;

联系人:殷总;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安徽 (略)

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区域相关单位,团体和个人等,主要包括您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征集意见范畴)。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_WcUvvBsI5HCg 提取码:xfdn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

2、发送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

3、邮寄信函至建设单位。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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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情况概况

(略)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园区钱塘江大道与池州路交叉口投资35000万元建设“年产3万吨绿色涂料及2万吨树脂项目”。本项目已于2022年5月12日获得由铜陵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备案文件(项目代码:2205-*-04-01-*)。由于企业考虑自身发展及后期规划等因素,该项目备案文件进行过一次调整,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产能未发生变化,仍沿用原备案文号及备案时间。环评以调整后的备案为评价依据。项目占地面积20017.56m2,主要建设1栋生产车间、2栋仓库、1栋综合楼、1栋辅助用房、1栋动力站、1栋控制室以及罐区等相关的配套措施,建设40条防腐涂料生产线、8条树脂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万吨绿色涂料、2万吨树脂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在采取适当的防治措施后,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不大。

2、运营期

(1)地表水环境:冷凝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检验室废水经过混凝沉淀+芬顿氧化处理后与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的职工生活污水、电加热蒸汽锅炉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一并进入生物接触氧化系统处理。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各类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铜陵钟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通过钟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胜利河,经顺安河汇入长江。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最终纳污水体长江的影响。

(2)废气:①树脂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二*苯、氨、硫化氢)采用一套“水雾器(酯化预处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粉料间、涂料车间、危废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二*苯、颗粒物)采用一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2)处理由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会产生影响。

(3)声环境:反应釜、兑稀釜、过滤机、真空泵、配料釜、分散釜、砂磨机、调漆釜、分散剂、空压机、风机等各种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废滤芯、滤渣、废活性炭等固体废物若处理不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论结论

1、废水:从接管水质要求、接管范围、接管量等方面考虑,本项目废水纳入铜陵钟顺污水处理厂可行,经铜陵钟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排入胜利河,经顺安河汇入长江,尾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不会降低现有水环境功能级别。

2、废气

(1)树脂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一套“水雾器(酯化预处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以及《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相关限值要求。

(2)粉料间、涂料车间、危废库废气采用一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2)处理由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

3、噪声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空压机及各类水泵等设备。通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以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

①一般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除尘灰回用于生产;普通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并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②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滤渣、废原料包桶、危险废原料包装袋、检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废陶瓷催化剂、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润滑油及包装桶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的相关要求,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Ⅲ。根据事故统计和风险识别,确定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最大可信事故为储罐区的储罐破裂,造成物料泄露、爆炸等次生环境事故。

本项目在发生物料泄漏等安全事故时,通过迅速切断排放口与外界的联系,可确保消防废水和事故冲洗废水不通过雨水管网进入外界水环境,避免发生伴生水污染事故。同时,也避免了废水通过开发区水体对胜利河、顺安河的污染。同时,企业须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培训和向公众普及安全知识,确保一旦出现事故能果断启动应急反应计划及时地应对尽量减轻事故危害。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本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和下载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nw-UM3kDSjLMIwzhA 提取码:p8m3

公众可通过本链接及下方链接查阅或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可联系建设单位至其办公场所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填好后请联系建设单位并邮寄至其办公所在地(应以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建设单位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园区钱塘江大道于池州路交叉口;

联系人:殷总;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安徽 (略)

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区域相关单位,团体和个人等,主要包括您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征集意见范畴)。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_WcUvvBsI5HCg 提取码:xfdn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

2、发送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

3、邮寄信函至建设单位。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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