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码头扩建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配套码头扩建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略) 委托安徽 (略) 承担“ (略) 配套码头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 (略) 配套码头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肥东县撮镇镇河滨村东华路以南。
项目概况:在一期工程330米岸线下游160米翼墙段建设两个1000吨级散杂泊位,配套负压卸船机及起重机等设备,以及堆场、供水、供电、环保等工程,年吞吐散装货物量约100万吨。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刘佳巍
联系电话:*
三、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安徽 (略)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环境评价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和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阐明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环境现状监测;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2022年12月26日
(略) 委托安徽 (略) 承担“ (略) 配套码头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 (略) 配套码头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肥东县撮镇镇河滨村东华路以南。
项目概况:在一期工程330米岸线下游160米翼墙段建设两个1000吨级散杂泊位,配套负压卸船机及起重机等设备,以及堆场、供水、供电、环保等工程,年吞吐散装货物量约100万吨。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刘佳巍
联系电话:*
三、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安徽 (略)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环境评价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和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阐明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环境现状监测;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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