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2月8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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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2月8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营口天力 (略) 年产1万吨低碳无碳不烧砖及5万吨镁质不定形耐火材料建设项目

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陈家村

营口天力 (略)

辽宁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不新增用地面积,主要建设内容为现有1#厂房内新增4台颚式破碎机、4台对辊破碎机、2台振动筛、1台雷蒙机、4台混料机、1台压力机等设备,现有2#厂房内新增3台混料机等设备,现有3#厂房内新增2条干燥窑,配套新建废气处理、噪声治理、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环保工程和供电等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办公设施和其余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产低碳无碳不烧砖1万吨、不定型耐火材料5万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1、废气:1#厂房破碎系统上料、转运粉尘分别由集尘罩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90%)与破碎、筛分粉尘经2套布袋除尘系统(除尘效率不低于99.5%)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雷蒙系统粉尘经布袋除尘系统(除尘效率不低于99.5%)处理后并入DA005排气筒排放,混料系统粉尘经5套布袋除尘系统(除尘效率不低于99.5%)处理后并入DA005排气筒排放;2#厂房混料系统粉尘经3套布袋除尘系统(除尘效率不低于99.5%)处理后并入现有DA001排气筒排放;3#厂房现有干燥窑及本项目新增干燥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酚类、*醛处理效率不低于51%)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上述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2限值要求,*醛、酚类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落实“报告表”及《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的无组织粉尘排放控制措施要求,确保企业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3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除尘灰及落地料、不合格砖回用于生产;废除尘器布袋妥善处置;酚醛树脂周转桶厂家回用做原始用途;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地下水: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处理,重点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

营口天力 (略) 年产1万吨低碳无碳不烧砖及5万吨镁质不定形耐火材料建设项目(报批稿)

链接: http://** 提取码: vt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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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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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营口天力 (略) 年产1万吨低碳无碳不烧砖及5万吨镁质不定形耐火材料建设项目

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陈家村

营口天力 (略)

辽宁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不新增用地面积,主要建设内容为现有1#厂房内新增4台颚式破碎机、4台对辊破碎机、2台振动筛、1台雷蒙机、4台混料机、1台压力机等设备,现有2#厂房内新增3台混料机等设备,现有3#厂房内新增2条干燥窑,配套新建废气处理、噪声治理、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环保工程和供电等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办公设施和其余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产低碳无碳不烧砖1万吨、不定型耐火材料5万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1、废气:1#厂房破碎系统上料、转运粉尘分别由集尘罩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90%)与破碎、筛分粉尘经2套布袋除尘系统(除尘效率不低于99.5%)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雷蒙系统粉尘经布袋除尘系统(除尘效率不低于99.5%)处理后并入DA005排气筒排放,混料系统粉尘经5套布袋除尘系统(除尘效率不低于99.5%)处理后并入DA005排气筒排放;2#厂房混料系统粉尘经3套布袋除尘系统(除尘效率不低于99.5%)处理后并入现有DA001排气筒排放;3#厂房现有干燥窑及本项目新增干燥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酚类、*醛处理效率不低于51%)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上述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2限值要求,*醛、酚类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落实“报告表”及《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的无组织粉尘排放控制措施要求,确保企业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3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除尘灰及落地料、不合格砖回用于生产;废除尘器布袋妥善处置;酚醛树脂周转桶厂家回用做原始用途;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地下水: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处理,重点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

营口天力 (略) 年产1万吨低碳无碳不烧砖及5万吨镁质不定形耐火材料建设项目(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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