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30万只年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及1万吨年聚烯烃重包装膜袋(FFS)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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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30万只年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及1万吨年聚烯烃重包装膜袋(FFS)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30万只/年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及1万吨/年聚烯烃重包装膜袋(FFS)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江城区建设路2 (略) 生态环境局,邮编:*

联系电话:(0662)*

传 真:(0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30万只/年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及1万吨/年聚烯烃重包装膜袋(FFS)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福冈工业园服装一路南边地块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高新区福冈工业园服装一路南边地块总占地面积40749.75m2,建筑面积24000m2,总投资18000万元,预计年产3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及1万吨聚烯烃重包装膜袋(FFS)。项目员工150人,均不在项目内住宿,所有员工在厂内就餐,项目实行单班制和两班制的工作制度,单班每班工作8小时,两班每班工作6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 (略) 政管网。项目营运期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 (略) 政管网,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施工期项目产生的扬尘经洒水处理、施工机械尾气和运输车辆扬尘经自然扩散,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营运期项目通过在每台注塑机、吹塑机的排气口设置管道直连废气处理设备,同时在物料进出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经收集后的注塑废气和吹塑废气一并汇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1);吹膜废气和印刷废气通过采用整体负压抽风的方式收集,后排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2);卷管成型废气经集气罩+软质垂帘收集后由“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钢脚焊机烟尘和双层双排网片产生的焊机烟尘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焊接烟尘各经一套“烟气净化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3~DA006);破碎粉尘经集气罩+软质垂帘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收集后“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7);注塑、吹塑、吹膜、印刷过程中会产生轻微异味,生产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注塑、吹塑、吹膜工序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卷管成型工序非*烷总烃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T-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印刷工序VOCs排放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Ⅱ时段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焊接工序颗粒物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T-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T-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破碎工序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标准限值。

3.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建筑废物运送至规定收纳场地进行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营运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厨余垃圾和废油脂交由有相关处理设备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废包装物、废钢材和烟气净化器烟尘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布袋除尘器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乳化液、废原料桶、含油废抹布手套和废活性炭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规定。

4.噪声: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声施工机械数量,并采取临时围障措施,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项目营运期间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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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30万只/年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及1万吨/年聚烯烃重包装膜袋(FFS)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江城区建设路2 (略) 生态环境局,邮编:*

联系电话:(0662)*

传 真:(0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30万只/年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及1万吨/年聚烯烃重包装膜袋(FFS)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福冈工业园服装一路南边地块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高新区福冈工业园服装一路南边地块总占地面积40749.75m2,建筑面积24000m2,总投资18000万元,预计年产30万只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IBC)及1万吨聚烯烃重包装膜袋(FFS)。项目员工150人,均不在项目内住宿,所有员工在厂内就餐,项目实行单班制和两班制的工作制度,单班每班工作8小时,两班每班工作6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 (略) 政管网。项目营运期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 (略) 政管网,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施工期项目产生的扬尘经洒水处理、施工机械尾气和运输车辆扬尘经自然扩散,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营运期项目通过在每台注塑机、吹塑机的排气口设置管道直连废气处理设备,同时在物料进出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经收集后的注塑废气和吹塑废气一并汇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1);吹膜废气和印刷废气通过采用整体负压抽风的方式收集,后排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2);卷管成型废气经集气罩+软质垂帘收集后由“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钢脚焊机烟尘和双层双排网片产生的焊机烟尘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焊接烟尘各经一套“烟气净化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3~DA006);破碎粉尘经集气罩+软质垂帘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收集后“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7);注塑、吹塑、吹膜、印刷过程中会产生轻微异味,生产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注塑、吹塑、吹膜工序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卷管成型工序非*烷总烃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T-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印刷工序VOCs排放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Ⅱ时段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焊接工序颗粒物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T-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T-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破碎工序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标准限值。

3.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建筑废物运送至规定收纳场地进行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营运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厨余垃圾和废油脂交由有相关处理设备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废包装物、废钢材和烟气净化器烟尘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布袋除尘器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乳化液、废原料桶、含油废抹布手套和废活性炭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规定。

4.噪声: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声施工机械数量,并采取临时围障措施,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项目营运期间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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