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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黄河生态廊道石嘴山市惠农区银河村段生态湿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黄河生态廊道石嘴山市惠农区银河村段生态湿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3〕13号
(略) 惠农区文化旅游广电局:
报来《惠农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黄河生态 (略) 惠农区银河村段生态湿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惠文旅发〔2023〕4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有效保护黄河自然资源和景观资源,维护和丰富区域生物多样性,根据分管领导批示,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黄河生态 (略) 惠农区银河村段生态湿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2-*-16-01-* )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推动当地实现区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有重要作用。同时,能够有效地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美化、提升区域生态环境,促进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保障黄河上中游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从而推动旅游产业,带动当地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 (略) 民提供一个方便舒适的旅居环境。
三、项目可行性
本项目得到惠农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扶助。地理 (略) 与农村的连接带上,具备建设条件;交通便利,原材料供应、劳动力资源、机械设备条件均满足建设需求;项目建成后将改善礼和乡银河村及黄河沿岸生态环境,对优化人居环境、 (略) 品位、增加招商引资均能起到积极作用。项目建设从政策、经济条件、材料需求、环境条件、前期准备工作等多方面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礼和乡银河村
五、项目主管部门
(略) 惠农区发展和改革局
六、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文化旅游广电局
七、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总面积约为558亩,主要包含人工湿地工程、生态护岸工程、生态隔离带工程、生态步道工程、污染底泥清理工程、河道湖库垃圾清理工程、生态沟渠建设工程、灌溉工程、电气工程及标识标牌工程等内容。
八、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期:2023年4月~2023年8月
养护期2年:2023年9月~2025年9月
九、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469.7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050.95万元,其他费用222.41万元,基本预备费196.40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
十、项目建设效益
本项目建成后,能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能净化空气,调节空气平衡;能降低扬尘、噪声污染; (略) 生态环境, (略) 品位;能提高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能吸纳社会剩余劳动力, (略) 民生活质量;能改善投资环境,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增加地方财力。
十一、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黄河生态 (略) 惠农区银河村段生态湿地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审管批字〔2023〕13号
(略) 惠农区文化旅游广电局:
报来《惠农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黄河生态 (略) 惠农区银河村段生态湿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惠文旅发〔2023〕4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有效保护黄河自然资源和景观资源,维护和丰富区域生物多样性,根据分管领导批示,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黄河生态 (略) 惠农区银河村段生态湿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2-*-16-01-* )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推动当地实现区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有重要作用。同时,能够有效地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美化、提升区域生态环境,促进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保障黄河上中游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从而推动旅游产业,带动当地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 (略) 民提供一个方便舒适的旅居环境。
三、项目可行性
本项目得到惠农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扶助。地理 (略) 与农村的连接带上,具备建设条件;交通便利,原材料供应、劳动力资源、机械设备条件均满足建设需求;项目建成后将改善礼和乡银河村及黄河沿岸生态环境,对优化人居环境、 (略) 品位、增加招商引资均能起到积极作用。项目建设从政策、经济条件、材料需求、环境条件、前期准备工作等多方面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礼和乡银河村
五、项目主管部门
(略) 惠农区发展和改革局
六、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文化旅游广电局
七、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总面积约为558亩,主要包含人工湿地工程、生态护岸工程、生态隔离带工程、生态步道工程、污染底泥清理工程、河道湖库垃圾清理工程、生态沟渠建设工程、灌溉工程、电气工程及标识标牌工程等内容。
八、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期:2023年4月~2023年8月
养护期2年:2023年9月~2025年9月
九、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469.7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050.95万元,其他费用222.41万元,基本预备费196.40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
十、项目建设效益
本项目建成后,能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能净化空气,调节空气平衡;能降低扬尘、噪声污染; (略) 生态环境, (略) 品位;能提高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能吸纳社会剩余劳动力, (略) 民生活质量;能改善投资环境,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增加地方财力。
十一、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黄河生态 (略) 惠农区银河村段生态湿地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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