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港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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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山港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管理办法》(部令 第35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现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铁山港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铁山港(临海)工业区

3、建设性质:新建

4、投资金额:37725.00万元

5、占地面积:74.98亩

6、主要建设内容:污水处理远期总规模 12 万 m3/d,本期建设规模为综合工业废水处理 1.5 万 m3/d、高难度工业废水处理 1.0 万 m3/d、中水回用 1.0 万 m3/d,包含各级水处理构筑物、调节池、事故池、辅助生产的风机房、加药间、臭氧制备间、配电间、综合楼、维修车间库、食堂及宿舍等。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北海港航 (略)

联系人:黎工

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壮族 (略) 北海大道北海国际金融大厦C座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 (略) 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工

联系方式:*

E-mail: *@*q.com

地址: (略) 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提交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第一次信息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23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管理办法》(部令 第35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现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铁山港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铁山港(临海)工业区

3、建设性质:新建

4、投资金额:37725.00万元

5、占地面积:74.98亩

6、主要建设内容:污水处理远期总规模 12 万 m3/d,本期建设规模为综合工业废水处理 1.5 万 m3/d、高难度工业废水处理 1.0 万 m3/d、中水回用 1.0 万 m3/d,包含各级水处理构筑物、调节池、事故池、辅助生产的风机房、加药间、臭氧制备间、配电间、综合楼、维修车间库、食堂及宿舍等。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北海港航 (略)

联系人:黎工

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壮族 (略) 北海大道北海国际金融大厦C座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 (略) 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工

联系方式:*

E-mail: *@*q.com

地址: (略) 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提交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第一次信息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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