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
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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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美兰区美贤路9号 (略) 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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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 | |
(略) 交通工程建设局" | |
(略) 海棠区海棠湾镇广西村 | |
(略) (略) | |
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 | |
拟建工程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为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已列入国家发改委联合交通运输部印发的《海南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交通运输部《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 (略) “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建设得到了沿线公众的广泛支持与赞同。工程施工和营运期间对沿线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等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减缓措施和相关要求,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本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的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建设”项目,列为十四五“快速网”重点建设项目之一。 | |
本项目沿线经过保亭县赤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三道镇镇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略) 半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略) 福万-水源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隆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略) 抱古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或准保护区,对经过水源保护区路段采取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和应急事故池,并设置标识牌,安装监控。项目占用三亚河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面积10.4715hm2,根据《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工程建设占用国家湿地公园有关问题的函》(林湿函〔2016〕32号)“因重大工程确需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在征求林业部门意见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并出具审查意见,报国家林业局备案。本项 (略) 重大项目,已委托第三方编制《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对海南三亚河国家湿地公园的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该报告已通过专家审查会,正在办理主管部门的意见。项目占用三亚热带海滨风景名胜区南山景区*域三级区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三亚热带海滨风景名胜区南山景区详细规划》未规划该路段,建议与主管部门协调,将该项目纳入三亚热带海滨风景名胜区规划,同时项目占用陵水海滨风景名胜区,《陵水海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5-2020)》未将该公路纳入规划,新一轮规划正在编制中,建议建设单位与陵水海滨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协调,将该项目纳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同时,已委托第三方编制《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对陵水海滨风景名胜区的影响论证报告》、《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对三亚热带海滨风景名胜区的影响论证报告》,正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主管部门同意前,禁止开工建设。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占用其他区域,占用生态红线区64.3351hm2,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海澄文定”及“大三亚”一体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重点工程项目,2019年6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上将该项 (略)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合规情况的函(琼自然资办函[2020]216号》,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用 (略) 、陵水县、乐东县、 (略) 县总体规划, (略) 县总体规划正在调中,调整后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符合《 (略)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 |
本项目采用经济适用、技术可靠、环保节能的工艺;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后以减少水土流失,也符合国家提倡的循环经济、资源开发的综合利用等理念;在装车、汽车运输、场地平整等作业均有洒水车喷水抑尘,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项目采用的生产设备属于低噪音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设备进行消音、隔声、减振等措施,施工中体现清洁生产的要求。因此,项目具有清洁的生产工艺、清洁的生产过程、清洁的生产产品,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 | |
1、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出水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及降尘喷淋,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为0。2、本项目设置有3处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采用清洁能源,沿线无废气集中排放源。3、拆迁建筑垃圾用于路基填筑,不能回用的运至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定期收集回用;对不能利用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收集运输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单独收集,妥善贮存,再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对预制厂、灰土拌合站、沥青拌合站、项目部进行及时平整恢复,对清理场地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能利用的再利用,不能利用的清理至弃渣场,对剩余少量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故固废总量控制指标为0。4、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后,根据预测结果,生产运行过程中,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
对施工边界采取拉线、立桩、挂标识牌等形式强化边界意识。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生态公益林内、永久基本农田、风景名胜区和湿地公园内设置临时占地项目。取土前做好表土剥离工作,控制好开采深度和范围,严禁超范围和凹陷开采;取土区裸露面遇到暴雨天覆盖,在取土场来水一侧边坡设置梯形断面截排水沟,业主单位负责取土场的生态复垦工作,施工结束后整治土地71.48公顷,种植乔木、林下撒播草籽恢复林草植被。弃渣场弃渣前进行表土剥离;在弃土场边坡坡脚处设置浆砌石排水沟,在坡脚设置挡墙,施工结束后对裸露土地进行土地整治,施工完成后,将剥离的表土运回,均匀铺设,之后进行植被恢复。施工生产生活区建设前对林地进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在表土堆放场;施工结束后,对场地的硬化层地表进行破碎并清运至弃渣场;施工结束后对裸露土地进行土地整治,同时将剥离的表土运回,均匀铺设,之后进行植被恢复。便道施工前进行剥离表土,同时对区域内池塘(鱼塘)或常年积水地段区域采取了清淤,晾晒后,运至道路沿线设置的临时堆土场集中堆存,施工结束后,对裸露土地进行土地整治,同时将剥离的表土运回,均匀铺设之后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根据“先拦后弃”的原则,在表土堆放场四周砌筑梯形断面草袋挡土墙,同时撒播狗牙根进行防护;在临时堆土场四周修建梯形断面临时排水沟,同时在排水沟末端修建沉砂池,将坡面径流经过沉淀后排入下游沟道内。对位于K26+900左侧300m处高山榕、K36+900左侧100m木棉修建围栏,并挂牌保护,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施工动土范围尽量远离该树。开工前,在工地及周边设立爱护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宣传牌,并对承包商进行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规范施工队*的行为,禁止非法猎捕和破坏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合理调整施工进度和施工作业时间,在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集中分布的三亚河国家湿地公园汤他水库路段(K66+910~K67+875),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及施工工艺,高噪声设备施工期避开重点保护动物繁殖期,在晨昏鸟类觅食时段降低施工强度,夜间禁止施工。在南山连接线起点NLK0+209.7~NLK0+460段、南山西互通段、K11+260~K17+620段、陵水连接线起点~LSK3+700段、英州连接线起点~ZLK6+165段、英州互通段施工时,应设置明显的施工边界线,在施工前界定施工红线(围栏18895m,各延伸50m)和车辆行走路线等,保证施工活动在红线范围内进行,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分别在南山连接线起点NLK0+209.7、南山西互通匝道东南西侧、主线K11+260、K17+620、陵水连接线起点、陵水连接线LSK3+700处、英州连接线起点、英州连接线ZLK6+165处、英州互通段东南西侧、黎安互通东南西侧树立警示宣传牌,风景名胜区路段共设置16块,防止施工人员随意进出风景名胜区。营运后按公路绿化设计的要求,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防止地表裸露。继续完成拟建公路边坡、中央分隔带、互通立交区以及服务区等范围内的植树种草工作。服务区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汇水范围及地下水径流补给区设置加油站。工程涉及三道镇(K29+300~K38+600)采取主线两侧设置5米高1710延米折角声屏障、主线中间设置3.5米高790延米直立式声屏障以及3.5米高606延米匝道声屏障的降噪措施。涉及长田小学(K23+040~K23+200)采取5米高260延米长折角式声屏障,并预留中央分隔带声屏障。在采取上述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生态的影响基本上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 |
1、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项目沿线为二类区。2、本项目所在区域暂未进行声环境功能区规划,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及《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现有交通干线红线外35m之内区域参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现有交通干线红线外35m以外区域参照执行2类标准;其他农村区域执行1类标准。3、路线以桥梁形式跨越英州河、藤桥河、藤桥西河、南林河、三亚河、宁远河、龙潭河、望楼河等地表水体,水体最终去向为近岸海域。根据《 (略) 水功能区划》,藤桥河、藤桥西河、芒三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宁远河、望楼河执行III类标准,部分未划分功能区划和保护目标的水体和无名河沟根据其干流或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参照执行II类或Ⅲ类标准。4、根据《 (略) 生态功能区划》,项目经过I-3-1陵水沿海农业发展生态功能区、Ⅱ-4-1陵水保亭热带经济作物生态功能区、Ⅱ-4-2三亚热带观光农业发展生态功能区、II-4-3乐东农林业发展生态功能区、III-1-6马咀岭生物多样性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III-1-8尖峰岭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 | |
项目投入使用后,其本身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任何影响,风险主要体现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桥梁时出现翻车,导致事故车辆掉入河中,从而使运送的固态或液态危险品如农药、汽油、化工品等泄漏而污染河流水质,产生环境风险。对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必须由专人存放、保管,详细登记取用时间、人员、数量和用途等,定期检查,并应对保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完善施工组织方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施工期环境监理。对跨水源保护区路段、跨湿地公园路段、跨风景名胜区内水体路段、跨II类水体桥梁、跨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大隆灌区西干渠北支渠主干渠桥梁、伴行湿地公园且位于湿地公园汇水区路段、跨三道镇镇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水体桥梁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和应急事故池,合计35处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根据道路纵断面图及桥面高程共需设置130个应急事故池,排水管长度共计85274.8m。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3个养护工区分别配备一定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包括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防毒面具、防护服、污水收集车、降毒解毒药剂、其它应急器材(担架、急救箱等)、吸油毡、围油栏以及收油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保养或维护。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防止或减轻项目的次生环境污染。 | |
2022年5月2 (略) 交通工程建设局网站发布了公告,公示信息中介绍了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2022年8月15日,在环评单位完成环评报告初稿后,建设 (略) 交通工程建设局网站发布了第二次公示信息,介绍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同时在项目现场张贴了公告,于2022年8月18日和20日在《海南日报》上进行了两次公告。2次网络公示、2次报纸公示、1次现场张贴公告收到3人反馈意见,同时在现场张贴时收到部分居民口头意见,主要包括在施工前未探明的管道在施工中如果受损应及时恢复,以确保群众用水;建议采取声屏障或隔声窗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生活的影响;施工中做好交通疏导,确保交通安全;施工时注意洒水抑尘,减轻扬尘污染。这些意见在环评报告书中均已采纳落实。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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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工程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为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已列入国家发改委联合交通运输部印发的《海南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交通运输部《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 (略) “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建设得到了沿线公众的广泛支持与赞同。工程施工和营运期间对沿线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等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减缓措施和相关要求,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本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的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建设”项目,列为十四五“快速网”重点建设项目之一。 | |
本项目沿线经过保亭县赤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三道镇镇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略) 半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略) 福万-水源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隆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略) 抱古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或准保护区,对经过水源保护区路段采取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和应急事故池,并设置标识牌,安装监控。项目占用三亚河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面积10.4715hm2,根据《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工程建设占用国家湿地公园有关问题的函》(林湿函〔2016〕32号)“因重大工程确需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在征求林业部门意见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并出具审查意见,报国家林业局备案。本项 (略) 重大项目,已委托第三方编制《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对海南三亚河国家湿地公园的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该报告已通过专家审查会,正在办理主管部门的意见。项目占用三亚热带海滨风景名胜区南山景区*域三级区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三亚热带海滨风景名胜区南山景区详细规划》未规划该路段,建议与主管部门协调,将该项目纳入三亚热带海滨风景名胜区规划,同时项目占用陵水海滨风景名胜区,《陵水海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5-2020)》未将该公路纳入规划,新一轮规划正在编制中,建议建设单位与陵水海滨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协调,将该项目纳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同时,已委托第三方编制《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对陵水海滨风景名胜区的影响论证报告》、《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对三亚热带海滨风景名胜区的影响论证报告》,正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主管部门同意前,禁止开工建设。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占用其他区域,占用生态红线区64.3351hm2,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海澄文定”及“大三亚”一体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重点工程项目,2019年6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上将该项 (略)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合规情况的函(琼自然资办函[2020]216号》,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用 (略) 、陵水县、乐东县、 (略) 县总体规划, (略) 县总体规划正在调中,调整后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符合《 (略)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 |
本项目采用经济适用、技术可靠、环保节能的工艺;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后以减少水土流失,也符合国家提倡的循环经济、资源开发的综合利用等理念;在装车、汽车运输、场地平整等作业均有洒水车喷水抑尘,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项目采用的生产设备属于低噪音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设备进行消音、隔声、减振等措施,施工中体现清洁生产的要求。因此,项目具有清洁的生产工艺、清洁的生产过程、清洁的生产产品,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 | |
1、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出水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及降尘喷淋,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为0。2、本项目设置有3处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采用清洁能源,沿线无废气集中排放源。3、拆迁建筑垃圾用于路基填筑,不能回用的运至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定期收集回用;对不能利用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收集运输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单独收集,妥善贮存,再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对预制厂、灰土拌合站、沥青拌合站、项目部进行及时平整恢复,对清理场地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能利用的再利用,不能利用的清理至弃渣场,对剩余少量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故固废总量控制指标为0。4、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后,根据预测结果,生产运行过程中,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
对施工边界采取拉线、立桩、挂标识牌等形式强化边界意识。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生态公益林内、永久基本农田、风景名胜区和湿地公园内设置临时占地项目。取土前做好表土剥离工作,控制好开采深度和范围,严禁超范围和凹陷开采;取土区裸露面遇到暴雨天覆盖,在取土场来水一侧边坡设置梯形断面截排水沟,业主单位负责取土场的生态复垦工作,施工结束后整治土地71.48公顷,种植乔木、林下撒播草籽恢复林草植被。弃渣场弃渣前进行表土剥离;在弃土场边坡坡脚处设置浆砌石排水沟,在坡脚设置挡墙,施工结束后对裸露土地进行土地整治,施工完成后,将剥离的表土运回,均匀铺设,之后进行植被恢复。施工生产生活区建设前对林地进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在表土堆放场;施工结束后,对场地的硬化层地表进行破碎并清运至弃渣场;施工结束后对裸露土地进行土地整治,同时将剥离的表土运回,均匀铺设,之后进行植被恢复。便道施工前进行剥离表土,同时对区域内池塘(鱼塘)或常年积水地段区域采取了清淤,晾晒后,运至道路沿线设置的临时堆土场集中堆存,施工结束后,对裸露土地进行土地整治,同时将剥离的表土运回,均匀铺设之后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根据“先拦后弃”的原则,在表土堆放场四周砌筑梯形断面草袋挡土墙,同时撒播狗牙根进行防护;在临时堆土场四周修建梯形断面临时排水沟,同时在排水沟末端修建沉砂池,将坡面径流经过沉淀后排入下游沟道内。对位于K26+900左侧300m处高山榕、K36+900左侧100m木棉修建围栏,并挂牌保护,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施工动土范围尽量远离该树。开工前,在工地及周边设立爱护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宣传牌,并对承包商进行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规范施工队*的行为,禁止非法猎捕和破坏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合理调整施工进度和施工作业时间,在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集中分布的三亚河国家湿地公园汤他水库路段(K66+910~K67+875),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及施工工艺,高噪声设备施工期避开重点保护动物繁殖期,在晨昏鸟类觅食时段降低施工强度,夜间禁止施工。在南山连接线起点NLK0+209.7~NLK0+460段、南山西互通段、K11+260~K17+620段、陵水连接线起点~LSK3+700段、英州连接线起点~ZLK6+165段、英州互通段施工时,应设置明显的施工边界线,在施工前界定施工红线(围栏18895m,各延伸50m)和车辆行走路线等,保证施工活动在红线范围内进行,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分别在南山连接线起点NLK0+209.7、南山西互通匝道东南西侧、主线K11+260、K17+620、陵水连接线起点、陵水连接线LSK3+700处、英州连接线起点、英州连接线ZLK6+165处、英州互通段东南西侧、黎安互通东南西侧树立警示宣传牌,风景名胜区路段共设置16块,防止施工人员随意进出风景名胜区。营运后按公路绿化设计的要求,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防止地表裸露。继续完成拟建公路边坡、中央分隔带、互通立交区以及服务区等范围内的植树种草工作。服务区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汇水范围及地下水径流补给区设置加油站。工程涉及三道镇(K29+300~K38+600)采取主线两侧设置5米高1710延米折角声屏障、主线中间设置3.5米高790延米直立式声屏障以及3.5米高606延米匝道声屏障的降噪措施。涉及长田小学(K23+040~K23+200)采取5米高260延米长折角式声屏障,并预留中央分隔带声屏障。在采取上述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生态的影响基本上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 |
1、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项目沿线为二类区。2、本项目所在区域暂未进行声环境功能区规划,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及《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现有交通干线红线外35m之内区域参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现有交通干线红线外35m以外区域参照执行2类标准;其他农村区域执行1类标准。3、路线以桥梁形式跨越英州河、藤桥河、藤桥西河、南林河、三亚河、宁远河、龙潭河、望楼河等地表水体,水体最终去向为近岸海域。根据《 (略) 水功能区划》,藤桥河、藤桥西河、芒三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宁远河、望楼河执行III类标准,部分未划分功能区划和保护目标的水体和无名河沟根据其干流或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参照执行II类或Ⅲ类标准。4、根据《 (略) 生态功能区划》,项目经过I-3-1陵水沿海农业发展生态功能区、Ⅱ-4-1陵水保亭热带经济作物生态功能区、Ⅱ-4-2三亚热带观光农业发展生态功能区、II-4-3乐东农林业发展生态功能区、III-1-6马咀岭生物多样性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III-1-8尖峰岭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 | |
项目投入使用后,其本身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任何影响,风险主要体现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桥梁时出现翻车,导致事故车辆掉入河中,从而使运送的固态或液态危险品如农药、汽油、化工品等泄漏而污染河流水质,产生环境风险。对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必须由专人存放、保管,详细登记取用时间、人员、数量和用途等,定期检查,并应对保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完善施工组织方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施工期环境监理。对跨水源保护区路段、跨湿地公园路段、跨风景名胜区内水体路段、跨II类水体桥梁、跨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大隆灌区西干渠北支渠主干渠桥梁、伴行湿地公园且位于湿地公园汇水区路段、跨三道镇镇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水体桥梁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和应急事故池,合计35处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根据道路纵断面图及桥面高程共需设置130个应急事故池,排水管长度共计85274.8m。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3个养护工区分别配备一定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包括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防毒面具、防护服、污水收集车、降毒解毒药剂、其它应急器材(担架、急救箱等)、吸油毡、围油栏以及收油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保养或维护。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防止或减轻项目的次生环境污染。 | |
2022年5月2 (略) 交通工程建设局网站发布了公告,公示信息中介绍了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2022年8月15日,在环评单位完成环评报告初稿后,建设 (略) 交通工程建设局网站发布了第二次公示信息,介绍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同时在项目现场张贴了公告,于2022年8月18日和20日在《海南日报》上进行了两次公告。2次网络公示、2次报纸公示、1次现场张贴公告收到3人反馈意见,同时在现场张贴时收到部分居民口头意见,主要包括在施工前未探明的管道在施工中如果受损应及时恢复,以确保群众用水;建议采取声屏障或隔声窗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生活的影响;施工中做好交通疏导,确保交通安全;施工时注意洒水抑尘,减轻扬尘污染。这些意见在环评报告书中均已采纳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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