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2023年1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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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2023年1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2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7)* *

通信地址:洪洞县古槐北路十二巷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洪洞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略) 洪洞县广胜寺镇三条沟村东南155m处

(略) 洪洞县民政局

山西 (略)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3333.33m2,新建悼念楼、整理房、火化车间、骨灰寄存楼、祭奠区、综合服务楼及配套室内外给排水、供配电、采暖、道路硬化、绿化等工程,服务能力为年处理遗体5180具。总投资7573.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2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火化机废气:5台火化机均采用“急冷+消石灰+旋风离心器+活性炭喷射装置+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的废气处理方式;

2、焚烧炉废气:采用“急冷+消石灰+旋风离心器+活性炭喷射装置+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的废气处理方式;

3、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4、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5、综合服务楼采用空调制冷,采暖热源为空气源热泵机组。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遗体处理废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遗体处理废水分别经预处理后,通过污粪车外运至洪洞县广胜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2、初期雨水:厂区西北侧设置1座500m3(14m×15m×2.38m)初期雨水收集池,均配套后期雨水截断装置,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馆内绿化或洒水抑尘。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焚烧残渣、食堂隔油池废油、污泥等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间(25m2),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活性石灰交由建材厂综合利用。

2、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棉纱、废手套、飞灰等固体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20m2),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厂房屏蔽、基础减振等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2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7)* *

通信地址:洪洞县古槐北路十二巷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洪洞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略) 洪洞县广胜寺镇三条沟村东南155m处

(略) 洪洞县民政局

山西 (略)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3333.33m2,新建悼念楼、整理房、火化车间、骨灰寄存楼、祭奠区、综合服务楼及配套室内外给排水、供配电、采暖、道路硬化、绿化等工程,服务能力为年处理遗体5180具。总投资7573.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2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火化机废气:5台火化机均采用“急冷+消石灰+旋风离心器+活性炭喷射装置+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的废气处理方式;

2、焚烧炉废气:采用“急冷+消石灰+旋风离心器+活性炭喷射装置+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的废气处理方式;

3、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4、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5、综合服务楼采用空调制冷,采暖热源为空气源热泵机组。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遗体处理废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遗体处理废水分别经预处理后,通过污粪车外运至洪洞县广胜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2、初期雨水:厂区西北侧设置1座500m3(14m×15m×2.38m)初期雨水收集池,均配套后期雨水截断装置,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馆内绿化或洒水抑尘。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焚烧残渣、食堂隔油池废油、污泥等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间(25m2),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活性石灰交由建材厂综合利用。

2、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棉纱、废手套、飞灰等固体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20m2),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厂房屏蔽、基础减振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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