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塔河县西山取料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公示-2023-02-09
关于黑龙江省《塔河县西山取料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公示-2023-02-09
社会公众: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要求, (略) 《塔河县西山取料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2月9日起2月22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2),并寄(送)塔河县自然资源局,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止。公示期内无异议,评估结果自2023年2月23日公开并生效,有效期一年。
通讯地址:塔河县塔河镇中央大街
联系单位:塔河县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于*龙
联系电话:0457-*
附件1
矿业权评估报告公示清单
序号 | 报告名称 | 评估单位 |
1 | (略) 塔河县西山取料场采矿权 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 福建凯帅矿业权资产房 (略) |
社会公众: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要求, (略) 《塔河县西山取料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2月9日起2月22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2),并寄(送)塔河县自然资源局,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止。公示期内无异议,评估结果自2023年2月23日公开并生效,有效期一年。
通讯地址:塔河县塔河镇中央大街
联系单位:塔河县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于*龙
联系电话:0457-*
附件1
矿业权评估报告公示清单
序号 | 报告名称 | 评估单位 |
1 | (略) 塔河县西山取料场采矿权 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 福建凯帅矿业权资产房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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