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3年2月9日拟对江山市华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色母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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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3年2月9日拟对江山市华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色母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华 (略) 年产500吨色母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6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500吨色母粒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清湖街道祝家坂村达泉嘴自然村8号

建设单位: (略) 华 (略)

项目概况: (略) 华 (略) (略) 清湖街道祝家坂村达泉嘴自然村8号, (略) (略) 厂房1140m2(其产权证号:浙(2019)江山不动产权第*号,证载土地面积23229.78㎡,证载建筑面积18652.98㎡。)实施生产,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吨色母粒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华 (略) 年产500吨色母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6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500吨色母粒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清湖街道祝家坂村达泉嘴自然村8号

建设单位: (略) 华 (略)

项目概况: (略) 华 (略) (略) 清湖街道祝家坂村达泉嘴自然村8号, (略) (略) 厂房1140m2(其产权证号:浙(2019)江山不动产权第*号,证载土地面积23229.78㎡,证载建筑面积18652.98㎡。)实施生产,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吨色母粒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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