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拟对广东佳光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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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拟对广东佳光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滨河东路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电子邮箱:*@*ttp://**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村和溪路252号联东U谷6#厂房

环评机构:

广东绿然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村和溪路252号联东U谷6#厂房,中心位置经纬度为北纬23°4′20.77″(23.*°),东经114°15′16.07″(114.*°)。本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占地面积1220 m2,总建筑面积4880m2。本项目主要从事发光二极管、太阳能灯、照明灯、电源控制器的生产,拟年产发光二极管25亿个、照明灯110万个、太阳能灯120万个和电源控制器150万个。项目员工人数5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三级预 (略) 政纳污管网, (略) 潼湖雄达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排气筒:烘烤、喷码、回流焊、配胶、封胶、印刷、锡焊、浸锡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有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中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回流焊、锡焊、浸锡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 (略) 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无尘布、废原料包装、水墨废液、废滤芯、废清洗剂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5、环境风险: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故障,导致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未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造成废气在车间内和项目周边的浓度增大,影响员工和周边环境,应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设置和运行,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修。

公众参与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信息来源:规划环评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滨河东路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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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村和溪路252号联东U谷6#厂房

环评机构:

广东绿然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村和溪路252号联东U谷6#厂房,中心位置经纬度为北纬23°4′20.77″(23.*°),东经114°15′16.07″(114.*°)。本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占地面积1220 m2,总建筑面积4880m2。本项目主要从事发光二极管、太阳能灯、照明灯、电源控制器的生产,拟年产发光二极管25亿个、照明灯110万个、太阳能灯120万个和电源控制器150万个。项目员工人数5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三级预 (略) 政纳污管网, (略) 潼湖雄达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排气筒:烘烤、喷码、回流焊、配胶、封胶、印刷、锡焊、浸锡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有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中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回流焊、锡焊、浸锡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 (略) 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无尘布、废原料包装、水墨废液、废滤芯、废清洗剂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5、环境风险: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故障,导致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未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造成废气在车间内和项目周边的浓度增大,影响员工和周边环境,应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设置和运行,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修。

公众参与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信息来源:规划环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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