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征集交城县龙山大街磁窑河桥改造工程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单位的公告
交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征集交城县龙山大街磁窑河桥改造工程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单位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交城县龙山大街磁窑河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该项目的防洪评价的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编制单位,均可报名: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具备防洪评价编制的工作能力和人员。
③近三年完成同类项目的业绩。
二、报价要求:
①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计算依据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水利部水财【1994】292号计算。
②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基数确定
根据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投资项目前期费用及管理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交政办发[2016]104号文件),予以六五折计算。
三、防洪评价编制单位的确定
各单位在符合第一条的情况下,以第二条第②款确定的基数下浮报价,最终以报价最低确定防洪评价编制单位。
四、报名材料需提供以下内容:
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委托,需同时提供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需证明是本单位人员)。
④近三年完成同类项目的业绩。
五、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盖章、报价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申报时间:自发布公告后五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交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交城县龙山大街南20号
联系人:贾景维
电话:0358-*
交城县交通运输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交城县龙山大街磁窑河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该项目的防洪评价的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编制单位,均可报名: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具备防洪评价编制的工作能力和人员。
③近三年完成同类项目的业绩。
二、报价要求:
①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计算依据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水利部水财【1994】292号计算。
②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基数确定
根据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投资项目前期费用及管理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交政办发[2016]104号文件),予以六五折计算。
三、防洪评价编制单位的确定
各单位在符合第一条的情况下,以第二条第②款确定的基数下浮报价,最终以报价最低确定防洪评价编制单位。
四、报名材料需提供以下内容:
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委托,需同时提供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需证明是本单位人员)。
④近三年完成同类项目的业绩。
五、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盖章、报价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申报时间:自发布公告后五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交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交城县龙山大街南20号
联系人:贾景维
电话:0358-*
交城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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