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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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略) 夷陵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编号土地位置出让面积(㎡)土地用途规划指标出让年限投资强度(万元\/亩)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夷G〔2023〕1号龙泉镇龙泉村10370.41工业用地≥1.0≥45%[10%,15%]50年3841251255万元及5万元整数倍数
夷G〔2023〕2号龙泉镇龙泉村13300.79工业用地≥1.0≥45%[10%,15%]50年2751601605万元及5万元整数倍数
夷G〔2023〕3号龙泉镇龙泉村16661.3工业用地≥1.0≥45%[10%,15%]50年≥20062562510万元及10万元整数倍数
夷G〔2023〕4号龙泉镇龙泉村15718.2工业用地≥1.0≥45%[10%,15%]50年4521891895万元及5万元整数倍数
夷G〔2023〕5号龙泉镇龙泉村10064.41工业用地≥1.0≥45%[10%,15%]50年4641211215万元及5万元整数倍数
夷G〔2023〕6号东城试验区鄢家河村、姜家湾村22925.44工业用地≥1.2≥45%[10%,15%]50年5652762765万元及5万元整数倍数
夷G〔2023〕7号鸦鹊岭镇东西泉村*.01仓储用地(具有物资批发、 (略) 场交易功能的用地除外)≤2.0≤65%[10%,15%]50年\/1280128050万元及50万元整数倍数 注:1、发证面积以权籍调查为准;2、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因拖欠土地成交价款等行为 (略) 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或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3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16日12时前, (略) 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具体 (略) 夷陵区小溪塔街道松湖路11号(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06室)。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3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16日12时整, (略) 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符合要求的书面竞买申请和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形式的申请)。对按挂牌出让文件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须在挂牌期限内凭《竞买资格确认单》 (略) 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并办理竞买报价登记手续。
六、本次挂牌时间为2023年3月3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16日12时整,揭牌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15时整, (略) 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423室,联系电话:0717-*)。
七、夷G〔2023〕1号、夷G〔2023〕2号、夷G〔2023〕4号、夷G〔2023〕5号、夷G〔2023〕6号地块均为“标准地”,其“标准地”控制性指标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的, (略) 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夷陵区小溪塔街道松湖路11号
联系电话:0717-*
联 系 人:傅先生
十、银行帐号
开户单位: (略) 夷陵区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湖北三峡农村 (略) 营业部
银行帐号:*86
(略) 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10日
(拟稿:傅磊核稿:幸福审核:姜东方)

(略) 夷陵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编号土地位置出让面积(㎡)土地用途规划指标出让年限投资强度(万元\/亩)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夷G〔2023〕1号龙泉镇龙泉村10370.41工业用地≥1.0≥45%[10%,15%]50年3841251255万元及5万元整数倍数
夷G〔2023〕2号龙泉镇龙泉村13300.79工业用地≥1.0≥45%[10%,15%]50年2751601605万元及5万元整数倍数
夷G〔2023〕3号龙泉镇龙泉村16661.3工业用地≥1.0≥45%[10%,15%]50年≥20062562510万元及10万元整数倍数
夷G〔2023〕4号龙泉镇龙泉村15718.2工业用地≥1.0≥45%[10%,15%]50年4521891895万元及5万元整数倍数
夷G〔2023〕5号龙泉镇龙泉村10064.41工业用地≥1.0≥45%[10%,15%]50年4641211215万元及5万元整数倍数
夷G〔2023〕6号东城试验区鄢家河村、姜家湾村22925.44工业用地≥1.2≥45%[10%,15%]50年5652762765万元及5万元整数倍数
夷G〔2023〕7号鸦鹊岭镇东西泉村*.01仓储用地(具有物资批发、 (略) 场交易功能的用地除外)≤2.0≤65%[10%,15%]50年\/1280128050万元及50万元整数倍数 注:1、发证面积以权籍调查为准;2、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因拖欠土地成交价款等行为 (略) 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或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3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16日12时前, (略) 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具体 (略) 夷陵区小溪塔街道松湖路11号(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06室)。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3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16日12时整, (略) 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符合要求的书面竞买申请和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形式的申请)。对按挂牌出让文件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须在挂牌期限内凭《竞买资格确认单》 (略) 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并办理竞买报价登记手续。
六、本次挂牌时间为2023年3月3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16日12时整,揭牌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15时整, (略) 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423室,联系电话:0717-*)。
七、夷G〔2023〕1号、夷G〔2023〕2号、夷G〔2023〕4号、夷G〔2023〕5号、夷G〔2023〕6号地块均为“标准地”,其“标准地”控制性指标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的, (略) 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夷陵区小溪塔街道松湖路11号
联系电话:0717-*
联 系 人:傅先生
十、银行帐号
开户单位: (略) 夷陵区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湖北三峡农村 (略) 营业部
银行帐号:*86
(略) 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10日
(拟稿:傅磊核稿:幸福审核:姜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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