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泸州丰阳钢构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泸州丰阳钢构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9日我局对 (略) 二期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2月9日-2023年2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 (略) 江 (略) 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 (略) 纳溪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张从彬
电话: 0830-*
地址: (略) 纳溪区百梯巷20号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68049F6D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叶秀秋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 (略) 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纳溪建函〔2023〕3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 (略) 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略) 纳溪区经济开发区西区绿源醇旁,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用地面积33159.00m2,新建办公楼1栋,厂房6栋,实验楼1栋及其他附属设施。购置钢材等相关原材料通过机械加工,产品为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达到年生产能力3万吨。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1万元。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 (略) 、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中的治理措施。施工时采取设置防尘围挡,及时清扫路面尘土,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和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火焰切割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3台)处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焊接烟尘净化处理器(20台,分为移动式和定点式),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打磨粉尘通过移动式布袋除尘器(6台)收集处理后排放;抛丸粉尘通过“滤芯+布袋除尘”处理装置,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通过“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期建筑弃渣送至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理,能回收利用的废弃材料尽量回收利用。营运期钢材边角料、废包装物、焊渣、焊接烟尘、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等收集后暂存于工业垃圾收集点,后期外售或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油漆桶、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漆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确保项目营运期环境安全。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 (略) 纳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略) 二期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2/9 | |
有效期自 | 2023/2/9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备注 | ||
2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泸州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62268T5E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高兆海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加工泡沫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纳溪建函〔2023〕4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加工泡沫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泸州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加工泡沫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略) 纳溪区永宁街道先农村四社,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用已建厂房1200平方米,新建 1 条泡沫制品加工生产线,原材料主要为外购可发性聚苯*烯颗粒(简称:EPS),蒸汽来源于泸天化热电车间余热蒸汽,达到加工酒类包装盒泡沫制品2600万个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5万元。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 (略) 、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中的治理措施。营运期有机废气采取在预发泡机四周设置软帘、上方设置集气罩的方式收集,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排气筒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合格产品、废绸布、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站;废机油暂存危废间,回用于设备润滑维护;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确保项目营运期环境安全。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 (略) 纳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加工泡沫制品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2/9 | |
有效期自 | 2023/2/9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备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9日我局对 (略) 二期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2月9日-2023年2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 (略) 江 (略) 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 (略) 纳溪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张从彬
电话: 0830-*
地址: (略) 纳溪区百梯巷20号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68049F6D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叶秀秋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 (略) 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纳溪建函〔2023〕3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 (略) 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略) 纳溪区经济开发区西区绿源醇旁,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用地面积33159.00m2,新建办公楼1栋,厂房6栋,实验楼1栋及其他附属设施。购置钢材等相关原材料通过机械加工,产品为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达到年生产能力3万吨。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1万元。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 (略) 、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中的治理措施。施工时采取设置防尘围挡,及时清扫路面尘土,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和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火焰切割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3台)处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焊接烟尘净化处理器(20台,分为移动式和定点式),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打磨粉尘通过移动式布袋除尘器(6台)收集处理后排放;抛丸粉尘通过“滤芯+布袋除尘”处理装置,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通过“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期建筑弃渣送至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理,能回收利用的废弃材料尽量回收利用。营运期钢材边角料、废包装物、焊渣、焊接烟尘、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等收集后暂存于工业垃圾收集点,后期外售或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油漆桶、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漆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确保项目营运期环境安全。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 (略) 纳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略) 二期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2/9 | |
有效期自 | 2023/2/9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备注 | ||
2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泸州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62268T5E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高兆海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加工泡沫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纳溪建函〔2023〕4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加工泡沫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泸州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加工泡沫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略) 纳溪区永宁街道先农村四社,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用已建厂房1200平方米,新建 1 条泡沫制品加工生产线,原材料主要为外购可发性聚苯*烯颗粒(简称:EPS),蒸汽来源于泸天化热电车间余热蒸汽,达到加工酒类包装盒泡沫制品2600万个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5万元。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 (略) 、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中的治理措施。营运期有机废气采取在预发泡机四周设置软帘、上方设置集气罩的方式收集,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排气筒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合格产品、废绸布、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站;废机油暂存危废间,回用于设备润滑维护;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确保项目营运期环境安全。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 (略) 纳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加工泡沫制品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2/9 | |
有效期自 | 2023/2/9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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